早在对唐墓随葬器物的研究中,便有学者注意到唐墓中一些随葬品摆放的位置较为固定,并存在一定的组合关系。其中,铜镜与特定器物的搭配常见于唐墓之中,尤其镜和剪同出较为常见,且两者的出土位置多位于墓主人头部附近。在渤海墓葬之中,镜与剪也偶有发现,但两者组合出土的情况极少。彭善国在《渤海国文物研究》中对渤海遗址出土铜镜的数量和位置进行了统计:渤海遗址出土的11面铜镜中,7面为墓葬出土的随葬品。目前,出土铜镜的渤海墓葬中仅龙头山龙海墓区M13发现铜镜与铁剪共出。
龙海M13铁剪
龙海M13银背镜
(图片来源: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物保护中心、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和龙市文物管理所:《龙头山渤海王室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2025年。)
龙头山墓地位于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和龙市头道镇东南的龙头山上,由北至南分为龙湖墓区、龙海墓区、石国墓区。龙海墓区位于龙头山墓地中部,作为明确埋葬有渤海皇后和公主的墓区,一直是渤海王室成员墓葬研究的重点。龙海M13、14为异穴同封墓葬,由墓上建筑和地下砖椁墓室组成,木棺置于砖椁内。其中在M13墓主人头部见1件金钗,头顶出有漆盒、器奁,奁边置一铁剪,奁内盛放2件木梳、1件镜、1件蛤盒和3纸袋胭粉。报告推测其墓主人为女性。
龙海M13出土铜镜,镜钮为趴伏的狮子,镜缘为八出菱花。内区狮子左前方为衔枝回首的孔雀。孔雀、凤鸟、狮形兽之间缠枝石榴花相隔,菱花凸出部分上,大约在孔雀、凤鸟、狮形兽尾部上方的位置,分别饰有四只或站立或飞翔的鸟。外区每一菱花凸出部分饰三朵缠枝花。最大径20.8厘米,镜缘厚1.6厘米。据报告描述可知此面铜镜为采用新工艺制作的银背镜。金(银)背镜是将整块金(银)片做出装饰纹样镶嵌于镜背的铜镜,相较于其他种类的铜镜,其花纹精细,制作精巧,出土数量少,因此更为珍贵。胡薇通过研究认为金银背镜主要流行于武后至玄宗开元时期。菱花镜形在盛唐时期便较为流行,鸾鸟瑞兽主题纹饰尤其受到当时人们的喜爱。
通过对唐墓中铜镜出土材料的查找和对比,与龙海M13出土铜镜镜背主题纹饰最为类似的器物还有见于唐太州司马阎识微夫妇墓中的金背镜。阎识微夫妇墓中东侧裴氏的木棺内随葬有一面金背镜和1件铜剪。不同于龙海M13出土镜剪随葬于人骨头部,裴氏棺内所见的镜剪随葬于裴氏下肢靠近棺木东侧处。简报称此面金背镜为八瓣菱花形禽兽葡萄纹铜镜, 镜纽的兽与龙海M13出土银背镜相似。不同的是裴氏金背镜的镜钮为双兽纽。镜背以一周凸棱分为内外两区,内区为八组高浮雕神兽与缠枝葡萄纹,葡萄藤在每组神兽周围均形成一个圆圈,神兽姿态多样。外区为八组高浮雕成对禽鸟,有凤凰、孔雀、鹦鹉及鸿雁等。八个菱瓣内各有一花卉,两侧垂以葡萄果实,以镜纽为中心对称分布。缘内边框上饰缠枝卷叶纹。镜背高浮雕图像之间和缘内边框上捶揲有鱼子纹。该镜直径19.7厘米,镜厚1.3厘米~1.4厘米。
阎识微夫妇墓出有两方墓志,可知阎识微卒于圣历二年(699年),裴氏卒于天授二年(691年),二人于神龙二年(706年)合葬在长安万年县。裴氏的母亲为新野县主李令,为皇室宗亲,出身显赫,发掘者推测此面金背镜为皇室所赐。据史料所载,太宗和玄宗均有赐镜于大臣的行为。《旧唐书》 卷七八《列传第二十八 高季辅》载:“十八年,加银青光禄大夫,兼吏部侍郎,凡所铨叙,时称允当。太宗尝赐金背镜一面,以表其清鉴焉。”卷八《本纪第八 玄宗上》载:“八月丁亥,上御花萼楼,以千秋节百官献贺,赐四品已上金镜、珠囊、缣彩……。”高季辅为太宗时期从三品官员,而玄宗所赐金镜的官吏也为四品以上官员和王公显贵。依据陈灿平对千秋镜的研究,玄宗千秋节赏赐群臣的千秋镜铸有“千秋”铭,纹饰也以盘龙和对鸟为主。他认为千秋镜的铸行时间从730年开始,终止于756年。无论是镜背纹饰还是墓葬年代,龙海M13银背镜和裴氏的金背镜均与玄宗千秋节赐镜行为无关。但唐代能被赏赐金镜者的身份,却可明晰为四品以上官吏或王公显贵才能受此恩惠。阎识微和裴氏的身份还未能达到唐代赏赐金背镜的等级,裴氏的金背镜很可能来自于其母新野县主。齐东方认为赏赐金银是历代政治活动中通常的行为,论功行赏、赐金银器皿也波及到外族。由此可以浅析龙海M13银背镜的由来、渤海墓葬中随葬镜剪的丧葬功能、墓葬年代及墓主人身份等问题。
首先,龙头山发掘者认为龙海M13中所随葬的银背镜、银平脱漆奁、银平脱漆盒是王室成员才能享受到的,由唐朝赏赐的奢侈品。李辰元等人则从金属加工工艺角度同样认为龙海M13银背镜为朝贡交流所得的外来品。因此,龙海M13中所见的镜、漆盒、漆奁等器物,很可能是作为一整套唐代贵族女子日用梳妆用具,通过唐渤之间的政治活动被赏赐给墓主人,供其家眷使用。
其次,王锋钧在《铜镜出土状态研究》一文中指出铜镜在丧葬习俗、民俗观念和宗教信仰当地影响下衍生出一些特殊用途,其中之一便是作为墓主生前用品随葬,反映了丧葬活动中遵循的“事死如事生”孝道风俗。范淑英通过研究认为镜与剪作为唐代女性的梳妆用品和女工用品,是生前使用的实用品,但也不排除镜剪组合具备压胜之类的功能。龙海M13的铁剪为交股剪,残长30厘米,为体积较大的铁剪,很可能是女工用品。此外,该银背镜镜钮中系带尚存,在手持铜镜的使用方式中,在镜钮中穿系绶带为最常见的执镜方式,龙海M13中随葬的镜剪就是墓主生前所用之物,不具备压胜之类的功用。可以认为,龙海M13中会出现铜剪组合就是受到中原墓葬的随葬习俗影响,是渤海贵族妇女对唐代妇女日常生活方式及死后随葬品组合的一种模仿;这种现象既体现出墓主人在渤海社会中具备较高的身份地位,同时也反映了渤海统治阶层对中原社会生活方式的倾慕。
再次,徐殿魁将盛唐期划归在七世纪晚至八世纪中期,即武则天光宅元年(684年)至玄宗开元年末(741年)。他认为银背镜是武则天临朝之后才大量出现的一种新工艺镜,而裴氏随葬的金背鸾鸟瑞兽葡萄纹镜表明该类铜镜的铸造年代上限可能早至高宗即位时期。此外,鸾鸟瑞兽镜的年代晚于瑞兽葡萄镜,两者存在一定的演变关系。综合镜背纹饰和镜形两种因素,龙海M13银背镜为鸾兽菱花镜,不见裴氏墓金背镜中的葡萄纹,龙海M13银背镜的年代要晚于裴氏的金背镜。
最后,在唐代,三品以上的官员才可使用玉带,作为等级的象征,不可滥用,且銙的数目在律法上也有相应的规定。龙海M14的墓主人为男性,其随葬有一套珍贵的17銙金托玉带具。若该带具同样为唐朝所赐,那其规制远超出唐律的规定。但同时,M13中随葬的银背镜在材质上低于可赐予四品官员的金背镜,墓葬中出土的玉带与银背镜的拥有者所代表的政治地位与史料记载之间存在一些矛盾之处。即便如此,能使用玉带和银背镜的龙海M13、M14的墓主,无疑是渤海历史上重要的人物,因此对龙海M13、M14墓主人在渤海国历史上真正身份的探究仍有可讨论研究的空间。
(作者系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博士研究生)
上下参考文献
[1] 王锋钧,杨宏毅:《铜镜出土状态研究》,《中原文物》,2013年第6期。
[2] 彭善国:《渤海国文物研究》,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23年。
[3] 吉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文物保护中心、吉林大学考古学院、和龙市文物管理所:《龙头山渤海王室墓地》,北京:文物出版社,2025年。
[4] 杨军凯,冯健,王磊等:《西安马家沟唐太州司马阎识微夫妇墓发掘简报》,《文物》,2014年第10期。
[5] 胡薇:《馆藏唐代银背镜》,《文物天地》,2016年第6期。
[6] 徐殿魁:《唐镜分期的考古学探讨》,《考古学报》,1994年第3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