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肖像·历史人物:贵阳花溪公园的创建者刘剑魂
刘剑魂,布依族诗人,贵阳花溪公园的创建者。字泽民,号鹤溪、老剑、函清室主人。生于清光绪二十七年(1902年),福泉县风山镇小堡村人。幼年就读于父亲刘嵩培创办的私塾。16岁考取贵州省立农业学校,与王若飞、谷氏三兄弟为先后同学,半年后因家贫交不起学费、生活费回家务农。
民国8年(1919年),因抱不平打伤了两名下乡敲诈乡民的县衙公差后离家,经水城、宣威投奔滇军。第二年由于作战勇敢送入教导队受训后任排长,随滇军到广州就读于滇军干部学校韶关分校,升为连长。21岁时任廖仲恺的卫队长。民国14年(1925年)东征,率部攻入博罗城,因军功晋升为营长,战斗中负伤,受到嘉奖,并到香港治疗,伤愈后到北京等地游历,遍访名山大川,在庐山租屋自我修炼,学习政治、经济、科学、文化等现代知识,开阔了眼界,增进了学识。民国15年(1926年),离京入川,任黔军袁祖铭、王天培部军官团战术教官和参议。民国16年(1927年),先后任侯之担部副官长、周西成部步兵2团团长、25军上校参谋。
民国19年(1930年),任石阡县长,旋调任广顺县长。次年11月,任罗斛(今罗甸)县长。民国22年(1933年),任贵州省保卫团总指挥部少将参谋长兼干部训练所教育长。民国25年(1936年),任贵阳县县长。民国27年(1938年)后,历任贵州省难民救济总站主任、毕节县长、滇黔绥靖副长官公署少将副官处长等职。民国34年(1945年),先后任云南广南县长和平彝(今曲靖)县长。民国37年(1948年),由滇返黔后重入军界,历任19兵团89军少将高参、独立第1师师长等职。1949年11月20日,刘剑魂率部在织金县起义,偕副参谋长周亚斌等向中国人民解放军贵阳军管会报到,参加中共贵州省委统战部组织的民主人士学习。1957年11月,以“历史反革命罪”判刑。
1961年初,刘剑魂因病被送到贵阳市工人医院住院治疗,4月病故。1979年,贵州省委统战部根据中央文件精神给予平反,恢复名誉。1985年7月27日,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推翻原来对刘剑魂的判决,改判无罪,从法律上给予彻底平反。
民国20年(1931年)8月,刘剑魂就任罗甸县县长,了解到该县由于地理、交通和历史等原因,文化教育落后,全县高初等小学不到10所,其中高小只有县城、边阳各1所,私塾也为数不多,大量学龄儿童不能读书,且教师水平参差不齐,也影响教学质量。便于当年10月专门召开教育工作会议,通知全县小学和私塾教员参加。鼓励大家努力搞好教学工作,亲自同教员个别谈话,通过目测、口试、择优留下50名,另招收社会知识青年50名,举办小学教员讲习班,集中培训教师。讲习课程有党义、国文教学法、教育行政等,为期2个月。讲习结束,他率学员游览龙坪名胜,以《春日游龙坪记》为题,组织学员结业考试,并参与评卷。根据考试成绩,分别派到各区担任校长和教员。翌年,全县小学在原有基础上,增加10余所。为了发展教育,就地培养师资,他又邀请邑绅黄佳宾、宋家驹、王华元等商定,创办罗甸县乡村师范学校,用没收魔公、巫婆的罚款银元500元,加上政府拨款,修建校舍,购置教具。学校学制四年,第一期招生80余名,为后来罗甸教育事业的发展创造了条件。同时,刘剑魂加强对原有私塾的管理,通过对全县私塾教员的整训,提高其业务素质,对发展罗甸教育也起了一些促进作用。
刘剑魂任职罗甸,迁建了罗甸县城。原在仰山下的老县城,四面高山,地势狭窄,城内街道参差不齐,居民住房杂乱。刘剑魂到任后,见此斗斛之地,难以发展,乃决心将县城另迁。他带人到县境各地勘查选址,最后选中老城附近的大田。此处地势开阔平坦,有利于城市的建设和发展,是设置县城的绝佳地址,并喜赋《龙坪选胜》诗一首以记其事:“无边云气拥山来,大好城基甸字台。纵马寻春何处好,胸怀划此共天开。”民国21年(1932年)1月,刘剑魂召集各区区长开会,并邀请乡贤士绅,地方父老参加,研讨迁城有关事宜。他引经据典,讲述迁城意义,赞美大田云:“南岐岭,状若陕西岐山。岐山地灵人杰,周古公直父迁岐山建邑,周乃发迹。罗甸移至大田,30年后,必定繁荣昌盛。”他称龙坪有龙回凤仪之胜,下有大田,南峰环抱,形若龙盘,正应甸字。他反复宣传,进行利弊比较,统一思想,与会者均表赞成。接着,成立迁城委员会,负责统一规划。他亲临督工,殚精竭虑,历时年余,街道房舍建筑初具规模,居民增至130余户,县府各机关团体、学校亦陆续迁来。县城基本建成后,刘剑魂心情十分高兴,特赋《甸字龙坪》诗:“逸仙园外彩虹横,玉宇琼楼五风城。万里峰峦开甸字,八方风雨会龙坪。”迁建新城后,他又责令机关街道修建厕所,禁止随地便溺,维护环境卫生,并派保警兵分段监督,违者处罚扫街,从而保证了新城环境的整洁卫生。之后,刘剑魂又领导疏浚城东罗亭湖,筑堤于中山林西,湖畔增建大罗亭,并亲题亭联:湖里青山随舫动;林间明月过堤来。罗甸士绅百姓为纪念刘剑魂之功绩,特将罗亭湖更名“剑魂湖”。
民国25年(1936年),刘剑魂任贵阳县长,为培训师资和基层行政人员,又专门成立农村建设人员训练所,他兼任所长,敦聘教育家黄齐生任教育长,贵阳达德学校校长王慎余任教务长。在教学中,推行著名教育家陶行知和晏阳初的教育思想和主张,引导和鼓励学员坚持学用结合,理论联系实际同时对教育体制和教学内容进行一些改革。如在区、乡所在地及较大的联保地区,建立中心小学,用“农训所”毕业的学员任校长,将短期小学改为初级小学,由中心小学负责辅导。未及一年,贵阳全县中心小学由原来的10多所发展到24所,初级小学由原来的20多所发展到48所,使更多的学龄儿童得以入学。他还根据晏阳初推行平民教育的主张,创办职业学校,开设林业、会计两科,聘请专科学校毕业富有教学经验的人担任校长,教员。为解决教育经费的困难,他采纳督学汪汝衡的建议,组织地方人士清理全县庙产,凡被侵占的一律收归公有,共计清退2万余元,作为教育基金,供修缮校舍添置教具及解决教员生活困难之用。
贵阳花溪风景区始建于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年),由当地举人周奎父子营造。民国26年(1937年),贵阳县长刘剑魂开始修建,民国29年(1940年)建成,称为“中正公园”。1949年正式改名“花溪公园”。刘剑魂任贵阳县长的第二年,拟把花溪风景区正式辟建为公园,故倡议并主持了公园的建设。他对建设作了精心规划,按照他的开发建设整体设想,拟将放鹤洲一段建为风主要景区,在麟山上建倚天亭、飞云阁,龟山上建清晖楼,蛇山上建归咏亭;在园中增建了憩园(今东舍)和尚武俱乐部(今西舍),取“坝桥风月”之意建了坝上桥,借唐人“旗亭画壁”和宋人“旗亭卖酒”之典故建了旗亭。刘剑魂并采纳了罗浮仙的建议,将原地名“花仡佬”改名为“花溪”,寓意“花开四季,碧水长流”,并亲笔书写了“花溪”两个大字,镌刻于济番桥左侧,济番桥也改作了花溪桥。是年底,公园兴工修建,建亭筑路,植树种花,历时年余,新建、改建、扩建了“文笔塔”“清晖搂”“飞云阁”“旗亭”等建筑物,并在麟山修筑了上山石径,在麟山摩崖亲题“生聚教训”四个大字,他曾有撰有《麟山》诗一首,诗曰:“楼拥黔中十万山,栏边群鸟逐云还。林拖晚造丝千缕,帘卷秋声月半间。涵翠九旺风潋滟,撑空一石藓斑斓。清才我笑汪仙谱,如此青山付等闲。”又在花溪河上建“放鹤桥”,并撰文记述花溪修建始末,立碑于清晖楼旁。为配合公园建设,他将附近村寨的村名改成富有文化的名称:如柏杨寨改为“吉麟村”(今简写“麟”为“林”),麻窝改为“碧云窝”,大寨改为“杏花村”,马路寨改为“麻绿村”,酸汤堡改为“洛平堡”,荒寨改为“凤鸣村”,桥头堡改为“朝阳村”等。把村寨相互间相通的小路,改为可通马车、汽车的简便公路。刘剑魂对花溪风景区的修建,从民国26年(1937年)冬开工到他离任时,因经费缺绌,除明月楼、涵碧楼和枕虹亭,以及修路的计划没有完工外,其他部分基本已按计划完成。按原规划公园要从四方河修到半边山,后因经费困难,只建成其中的一小部分。著名画家桂百铸特作“花溪揽胜图”长卷以示恭贺。民国28年(1939年)刘剑魂离任后,贵州省政府批准公园建设规划,成立公园建设筹备委员会,同时决定公园名称为“中正公园”,并由何应钦题写园名。公园由继任县长李大光接手,继续建设,于次年建成,完成了刘剑魂的意愿。
刘剑魂是民国时期著名的布依族诗人,他每到一地任职均倡办诗社,与文士多有诗词唱和。著有《剑魂诗草》《涵清室诗稿》《莲城集》《华初集》《刘剑魂诗存》等诗集,收集诗词数百首;还撰写了不少碑记、楹联。由于在诗词方面的成就,刘剑魂与彝族余达父、侗族潘韵笙并称为贵州清末民国三大少数民族著名诗人。他还擅长书法,喜绘画,花溪麟山摩崖“生聚教训”,可以说是他书法的代表作。(资料整理自《贵州二百历史名人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