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悝[kuī]又名李克,(公元前455—公元前395年),战国时期著名法家,魏都安邑(今山西夏县)人 。曾为魏国主持变法,被魏文侯授予丞相之职。
一提起战国时期的变法治国,大家都会想到商鞅变法,其实今天我们文章中的主角-李悝才是当时实施变法的第一人,他完全可以称得上是商鞅的前辈,因为商鞅年轻时就喜欢学习李悝的刑法知识,而且当年见秦孝公就是带着李悝的《法经》去的。
那么李悝变法与商鞅变法相比有何不同之处呢?两者最根本的不同在于:李悝变法把老百姓切身利益与统治阶级利益有机的结合起来,力求在稳中求变,并且用法律规范变法行为,从而防止变法过程中发生混乱现象。
商鞅变法完全是为统治阶级服务的,在商鞅的头脑中,“强国”与“富民”似乎是对立的。他极端地认为,人民不但不应该有思考的能力,而且绝对不能够富足。
这两种变法的出发点不一样,产生的效果必然大相径庭,李悝变法让魏国人民得到了实惠的同时,也使魏国成为战国初期强国之—。
而商鞅变法的后果虽然“强了国”,同时也让老百姓沦为秦统一六国的战争工具,商鞅本人因不得人心而被“五马分尸”。
下面就来给大家介绍一下李悝变法的主要内容及其影响。
一。主张废除世袭制度,为用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开辟道路
李悝极力主张废除世袭制度,他是中国历史上提出革除腐朽世袭制度的第一人。废除世袭制,可将对国家无用且有害的特权阶层的人物,赶出政治舞台,而让那些出身于一般地主阶层的人,且建立了战功或有才能的人踏入政界,此做法实际开创了地主阶级对奴隶主贵族斗争的先河,为以后的封建制代替奴隶制打下了基础。
二。“尽地力”调动农民积极性、“平籴法”促进农业生产发展
李悝是重农主义的开山鼻祖,他创造性地向魏文侯提出要实行“尽地力”、实施“平籴法”。“尽地力”就是统一分配农民的耕地,并奖勤罚懒,鼓励农民勤干活,以促进农业经济的大力发展;
“平籴法”就是当丰收之年,国家以平价收购粮食后储藏,要是遇到饥荒时,国家就将储藏的粮食还是以平价卖给农民。
上述措施可以让农民安居乐业、粮价无论何时都不会发生暴涨、暴跌的现象,从而既能稳定民众的生活,又能有效地促进农业生产稳步增长。魏国也因此而富强起来了。
三。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
李悝为了进一步实行变法,巩固变法成果,他汇集各国刑典,撰写成《法经》一书,还通过魏文侯予以公布,使之成为法律,从而以法律的形式肯定和保护变法,以此来固定封建法权。
《法经》的编制是李悝对我国法律制度的重大贡献,它包括盗、贼、囚、捕、杂、具六篇,对当时各种社会犯罪行为制定了详细的处罚办法与定罪标准。
《法经》被魏国一直沿用,后由商鞅带往秦国,秦律就是从《法经》中脱胎而成的,再后来的汉律又承袭秦律,故《法经》在中国古代法律史上有非常重要的地位。
四。李悝变法的历史意义
综上所述,李悝变法是一场涵盖了政治、经济、社会的全方位的改革,它直接冲破了旧制度的束缚,大大激发出了人民无限的改革热情,使魏国经济得到迅速发展,国力变得日益强大,成为战国初期一个强盛的国家。
李悝变法还开启了战国大变法运动的序幕,各国纷纷效仿变法图强,最终汇成了一股时代潮流,形成了中国古代规模最大、历时最长、成效最显著的一场变法运动。
我们之所以现在褒奖李悝变法,是因为它是一场没有流血和硝烟的成功改革。而且李悝的许多做法,对后世产生了积极影响。这场改革的主要倡导者李悝后来被许多学者称作法家鼻祖也是恰如其分的。
反观历史上大多数改革家的结局都是很悲壮的。如比这稍晚的商鞅在秦国被五马分尸,宋朝的王安石在变法失败后郁郁而终,而明朝的张居正更是在死后把家族带入了万劫不复。与李悝变法相比较,他们改革失败的原因,要么是有声望而没有民心支撑,要么就是有热情而没有法治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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