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代十国灾害救治对前朝做法的延续 此时期对灾害的救治,首先是延续前朝的一般做法。
主要表现在施粮赈饥、兴修水利、养恤之法、 祭拜驱蝗与焚瘗灭蝗、恢复生产、政治弭灾、祈祷与禳灾七个方面。
民以食为天,五代十国诸政权在这方面的主要措施是开仓赈民、减价粜粟。此时期诸政权多有在灾后开仓施粮赈救饥民之举,包括地方官员开仓赈民救灾和朝廷遣使赈灾两种。
前者最为普遍,后者体现了朝廷对地方灾害的重视。五代十国诸政权中,后梁、后周、后蜀、吴越曾因水、旱灾害等开仓赈民。
五代十国诸政权重视兴修水利工程,以防水抗 旱。此时期,至少采取七种方法兴修水利,以筑补堤防、引水溉田为主。
其次是设立斗门、开道改道、浚渠疏道,还有开河分流、筑捍海塘。
首先,五代时,黄河多次决堤,河水溢,除了发丁塞堤主要采取筑补堤防的措施,包括修筑堤防、修补堤防和巡护堤防三种类型。
修筑堤防,以后周、后晋为主。
广顺三年六月,郑州夫1500人修原武河堤,宿州言遣虎犍厢主何徽率 兵往灵河修堤。八月,河阴新堤坏 300 步,周太祖 遣中使于替往,相度修治。
显德元年十一月,周世宗诏宰臣李谷监筑河堤,役丁夫6万人,30 日而罢。
后晋天福六年九月,滑州河决,河水东流。次年三月,命宋州节度使安彦威督诸道军民自豕韦之北,筑堰数十里。
因水灾频发,五代多次修筑堤堰,但因政权频 繁更迭,防治水灾的效果大多一般。相对来讲,后 晋与后周对修筑堤防很重视,效果也较好。
后晋宋州节度使安彦威出己钱募民治堤、后汉磁州刺史慕容彦超出俸钱给修渠百姓食,难能可贵。
养恤是救济灾荒的一项慈善福利事业,五代诸政权的养恤之方,包括施粥救饥、赐灾民粮物、埋瘗死者、为饥民赎子等方面,为灾民多方提供支持。
以助其恢复生活。南唐和后周有煮粥赈饥之举。南唐自保大十一年六月至保大十二年三月,大饥疫,
“民大饥,疫死大半”,元宗李璟命州县鬻粥食饿者。不幸的是,“饥民食者皆死,城内外傍水际,积尸臭不堪行”。疫死百姓超过一半,透露出饥疫的严重程度。
煮粥施赈可以提高饥疫者的抵抗力,而施赈效果差,可能是旱灾之后又发生饥荒,受灾时间长,百姓长期饥饿,肠胃不堪负担所致。
显德四年三月,寿州饥,周世宗遣使开仓赈济,并命供奉官田处嵓、梁希进等于城内煮粥。后梁、后汉曾因旱灾掩瘗 暴 骸。开平元年冬少雪,至次年二月,久无时雨,虑有灾疾。
梁太祖命庶官“遍祀于群望,掩瘗暴露,令近镇案古法以禳祈”,旬日雨。乾祐元年自春不雨,四月朔,汉高祖敕青州收瘗用兵讨杨光远时骸骨。
这种做法继承自前代,主要是为了避免疾疫流行。另外,吴越国曾为饥民赎子。广顺三年,吴越国境内大旱,边民有鬻男女者,国王钱俶命出粟帛赎之,归其父母。
五代十国时期对于蝗虫的防治措施主要有三: 驱蝗、灭蝗和食蝗。
这三类方法均延续自唐代,又在其基础上有所发展。此时期继承前代的除蝗方法是祭拜驱蝗和焚瘗灭蝗。祭拜驱蝗属于传统方法,后晋、后汉、吴越均有实施。
灭蝗之法中的焚瘗之法继承自前代,唐玄宗开元初姚崇灭蝗是最典型的焚瘗灭蝗之 其方 法是先捕蝗,之后埋瘗。
至晚西汉时就有捕蝗记载,唐代亦较多实施,五代十国时期捕蝗次数和数量明显较多。
五代十国诸政权灾后恢复生产的主要举措,从广义上来讲亦属于对百姓的灾后救济,主要包括蠲免赋税和赈贷麦种。
蠲免赋税以后唐、后晋、南唐为常见,多因水旱减免,亦有因虫灾者。
唐明宗天成二年十月、长兴三年十月,分别因岐、华、登、莱四州夏旱和襄州汉江暴溢损庐舍田稼并尽,下诏蠲减四州税租、蠲免襄州麦税及秋税。
清泰二年七月,以旱故,唐末帝诏魏府于税率内蠲减。
天福二年四月,晋高祖委所司差人检覆郑州荥阳县旱损桑麦处,量与蠲免租税。五月,以微旱,诏洛京、魏府管内所征今年夏苗税麦等,放五分之一。
天福三年八月,定州奏,境内旱,民多流散。晋高祖诏该州所差军前夫役逃户夏秋税并放。
后又诏河府、同州、绛州等三处灾旱,并放逃移人户所欠累年残税、今年夏税差科、麦苗子沿征诸色钱物。
天福七年七月,州郡十七蝗,晋出帝下制除放虫蝗州租税。南唐保大四年九月,淮南虫食稼,元宗李璟除民田税。
赈贷麦种主要见于后唐。长兴三年七月,秦、凤、兖、宋、亳、颍、邓大水,漂邑屋,损苗稼。经枢密使范延光、赵延寿上奏,唐明宗诏诸州府遭水人户各支借麦种及等第赈贷。
五代时期的政治弭灾行为,包括理囚、大赦及下诏直言。疏理囚徒包括宽刑狱、理冤狱、察滞狱。
五代常因水、旱灾害而虑囚。开平二年六月,以亢阳虑时政之阙,梁太祖诏决遣囚徒。天成元年八月、长兴三年七月,唐明宗以久雨不晴,敕天下州府疏理见囚徒,无令冤滞。
应顺元年九月,以霖霪甚,唐闵帝诏都下诸狱委御史台宪录问,诸州县差判官令录亲自录问,画时疏理。
开运三年二月,晋出帝敕以久愆时雨,恐有滞淹,令诸道州府据罪半月内断遣见禁之人 。相比疏理囚徒,五代时期多进行更简单易行的 大赦,后唐、后晋、后蜀均有此举。这或许与诸政权
短促,面临国内外问题较多,没有更多精力进行有效救灾有关。同光元年正月至四月不雨,人心忧恐,唐庄宗大赦囚徒。
长兴二年四月,以旱赦流罪以下囚,唐明宗敕委诸州府长吏亲问刑狱,省察冤滥,除死罪外,现禁囚徒并放。长兴三年六月,敕霖雨积旬,
疏理释放京城(洛阳) 诸司系囚。天福八年五月,晋出帝以旱、蝗大赦,敕三京、 邺都、诸道州府现禁囚人,除十恶行劫诸杀人者及
伪行印信、合造毒药、官与犯赃外,罪者减一等,余并放。后蜀广政十五年六月,大水入京城成都,漂没千余家,城内溺死者众,孟昶进行大赦。
诏百僚上封事,主要见于后唐。同光三年发生严重水灾和地震,“流民殍死者数万人”,京师乏食尤甚,军士有“鬻子去妻”者。
秋,唐庄宗以朱书御札诏百僚上封事,陈经国之要。但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豆卢革等“依阿狥旨”,群臣献议均“不中时病”。
中官李绍宏奏曰: “俟魏王旋军之后,若兵额渐多,馈挽难给,请且幸汴州,以便漕挽。”可见当时亦没有经济实力异地就食。
天成三年三月,唐明宗以久雨,诏文武百辟极言时政得失。长兴三年三月,春雨稍频,经翰林参谋赵延文建议,唐明宗“宽 刑狱”。南唐亦有。
南唐烈祖李昇在位时期,某年都城百里之地亢旱,烈祖因申渐高“雨怕抽税,不敢入城”的委婉提醒,蠲除市征之令。
1.国与国之间的救灾较多
五代十国的一些政权目光深远,对邻国灾民伸以援手,这既是仁政爱民的体现,也有助于扩大其国的影响。
此时期国际灾害救援包括: 后周对契丹、南唐、吴越的救济,南唐对吴越的救济,后汉对契丹的救济。
后周参与国际救灾最多,达三次,彰显了后周的实力; 其次是南唐,先后两次救济邻邦吴越国。
一是南唐、后周对吴越灾害伸出援手。南唐对吴越境内前来就食的饥民予以赈恤,并遣使赈济吴越国火灾。升元五年八月,吴越水民就食南唐境内,烈祖李昇遣使赈恤安集。
次年,吴越国火,焚其宫室、府库,甲兵皆尽,司徒宋齐邱等请乘其敝攻吴越。李昇曰: “救灾睦邻,治古之道。”特命行人吊问,厚遗之金粟缯绮,盖车相望于道。
李昇此举当然不仅出于与吴越睦邻友好的考虑,而是基于天下乱久、“常厌用兵”,想要“纂国”,即吞并吴越。后周曾对吴越火灾表示慰问。
显德五年四月,吴越王钱俶奏,十日夜,杭州火,焚烧府署殆尽。周世宗命中使赍诏抚问,除了外交示好,很可能也有物质上的救援。二是后汉、后周对契丹境内灾民的收容赈给。
汉隐帝乾祐元年七月,沧州上言,自今年七月后,因北土饥,幽州界投来人口5147人。
2.蝗灾救治措施的新发展
五代十国时期对于蝗灾的救治措施主要有三::驱蝗、灭蝗和食蝗,均在前代基础上有所发展。驱蝗之法包括祭拜驱蝗和张幡鸣鼓驱蝗。传统的祭
拜驱蝗,后晋、后汉、吴越等均有实施,其法并无新意。可堪注意者,唐代的祭拜蝗虫似乎更多是民间行为,如开元初多是畏蝗如神的百姓在田间地头,“烧香礼拜,设祭祈恩”。
相比唐朝而言,五代时期则增加了官方化色彩,官方加入致祭驱蝗的行列,而非纯粹的个人行为。张幡、鸣鼓驱蝗见于后唐时期。
唐末帝清泰三年,天下飞蝗为害,宋州节度使赵在礼“使比户张幡帜,鸣鼙鼓蝗皆越境而去”。
这是蝗灾救治措施在五代的新发展。作为一种新的驱蝗方法,张幡、鸣鼓驱蝗的效果远胜祭拜驱蝗,时人均佩,但这种驱蝗方式只是让蝗虫由此处飞至彼处而已。
灭蝗之法包括焚瘗灭蝗、生物灭蝗和食蝗,但在此时期均有或多或少的创新。唐玄宗在位时期,出现了不自觉地利用天敌消灭蝗虫和其他害虫的记载。
五代时期的生物灭蝗则进一步发展,除无意识地利用野禽食虫蝗,还开始有意识地利用生物灭蝗。后汉曾有意识地禁捕鸲鹆,以之灭蝗。
五代十国时期的祭拜驱除蝗虫增加了官方化色彩,还出现了张幡鸣鼓驱蝗。同时,五代虽然存在致祭蝗虫的举动,但寻即以鸟灭蝗。
而且,相比于唐代无意识地用生物灭蝗,五代时期则更多为有意识灭蝗。此时期对于捕蝗,上下达成 一致,没有再出现争议,甚至吴国还出现了僧人大规模食蝗之举。
此时期在唐代灭蝗基础上发展进步了,从而验证了五代是在混乱中调整着社会秩序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