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至1951年间,刘青山贪污金额高达1.84亿元(旧币),而张子善则贪污了1.94亿元(旧币)。这起案件被誉为新中国成立后最大的一宗反腐案件,震动全国。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和张子善因贪污腐败被依法判处死刑。两人违法违纪,罪责重大,正是罪有应得,死不足惜。
刘青山和张子善的罪行终被揭露,他们也随着法网难逃,逐渐被历史所遗忘。然而,揭露他们罪行的关键人物李克才,却一直鲜为人知。
那么,李克才到底是谁?他是怎样揭发刘青山和张子善的?他后来的命运又如何?
李克才是河北人,1937年投身革命。按资历来说,他比刘青山和张子善晚入伍,是他们的后辈。然而,正是这个被刘张二人视为“小鬼”的年轻干部,最终推翻了他们的腐败统治。
1949年8月,李克才被任命为天津专署副专员。当时天津地委书记正是刘青山,专员则是张子善。
这是李克才与刘张二人首次共事,起初他对他们并不了解。李克才只知道刘张两位同志参加革命的时间比自己早,职位上是他的前辈。
李克才本抱有向他们学习的心态,但随着工作的深入,他对刘张二人的印象逐渐变得失望。
根据李克才的记忆,早在1949年底,刘青山和张子善就开始表现出腐化迹象。那时,刘青山住在一位汉奸的豪华别墅内,生活极其奢侈。有一次,李克才去刘青山家汇报工作时,惊讶地发现刘青山竟在吸食鸦片。
面对震惊,李克才当场指出刘青山的错误,然而刘青山却态度嚣张地回应:“我从小就干革命,现在革命成功了,也该享受享受了。”
刘青山的毒瘾极大,发作时甚至在会议中吸食鸦片。他把白色毒品裹进纸烟,公然在会议上“吞云吐雾”。张子善也配合他,私下将查获的毒品送给刘青山享用。
二人还利用救灾时机,指使下属侵吞了40多万斤粮食,挪用救灾款和治河款等公款。
李克才被刘张二人的腐败行径深深震撼,他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1950年2月至3月间,李克才首次向上级反映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违法行为,包括吸毒、贪污和挪用公款等。但他的举报并未引起省委领导的重视。
李克才的举报未果,刘张二人的腐败行为却愈发猖獗。
到了1950年下半年,刘青山用公款从香港购买了两辆汽车,一辆自用,一辆送人。
张子善也毫不示弱,他挪用了9亿旧币的地方粮食款,买了5辆汽车,还公款“参观”妓院,挥霍无度。
1951年夏季,《人民日报》披露天津地委非法倒卖木材事件,李克才拿着报纸去质问张子善,张支支吾吾,避而不答。李克才随后找到刘青山,要求严肃处理此事。
李克才当时并未料到幕后主使正是刘青山和张子善,因而才去找刘青山,结果招来刘青山的怒火。刘大声嚷嚷:“这是我和张子善干的,谁敢管?……你们都是胆小鬼,老子一人干事,一人当!”
随后,李克才又两次向省里举报刘青山的腐败问题,但依旧未能引起足够重视。
1951年11月底,河北省委在保定召开第三次代表大会。会上,李克才勇敢站出来,公开揭露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贪污腐败行为。
李克才的发言如同一颗重磅炸弹,震动了整个会场。受到他的鼓舞,天津代表纷纷跟进,揭发刘张二人的种种丑恶行径。
这次举报终于引起了省级领导的重视,河北省委立即派出调查组赴天津核查举报内容。调查结果彻底揭开了刘青山和张子善的腐败面纱。
1952年2月10日,刘青山和张子善被判处死刑,受到了应有的法律制裁。
作为案件的主要揭发者,李克才随后先后担任衡水副专员、沧州地委书记、中共河北省顾问委员会常委(副省级)等重要职务。
李克才一生对恶行深恶痛绝,被誉为“共和国反贪第一人”。除了检举刘张二人,他在1990年代中期还揭发了原河北省高级法院院长平义杰的腐败行为。
李克才不仅严厉打击腐败,自己也是严于律己的模范干部。他工作时一心为国、为革命,绝未给自己的子女谋取特权。
李克才去世时,他的子女中最高职位不过是科长,其他的有的经商,有的做保安,有的在银行做普通职员,最有出息的大女儿凭借自己的努力远赴美国攻读博士学位。
他的儿媳下岗后在街头卖馄饨。以李克才的身份,安排个工作并非难事,但他从未开口帮忙。他说:“现在全国下岗的多了,凭啥我家特别照顾?别人能过,我们也能过。”
李克才一生从不在子女面前提及自己曾经的功绩,始终淡泊名利、光明磊落。虽然物质生活并不富裕,但他的精神世界极为丰富充实。
2001年6月30日下午,李克才因病去世,享年84岁。
他去世后,灵堂设在自家小院,前来送行的人络绎不绝。既有领导和同事,也有许多普通百姓。
甚至有位地委大院的锅炉工人也赶来,面对灵前默默流泪,难以言语。
一个人能被如此深切地怀念,实属难得。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