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史书记载,周公东征后曾对投降的殷商贵族说过一句话:“惟尔知,惟殷先人有典有册,殷革夏命。”其中提到的“有典有册”指的正是当时记录历史、传承知识的书籍。这个记载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重要事实,那就是在周朝之前,殷商时期的中国已经有了书籍和文献记录的存在。
史书记载中还有提到,伏羲、神农、黄帝等时期的书籍被称作《三坟》,而上古时期的史书被称为《尚书》,其中记载了尧、舜、禹等历史人物的事迹。更进一步的文献中提到,夏朝的占卜书籍叫《连山》,周朝的则是《周易》,商朝则有《归藏》。从这些记载中可以看出,商朝不仅拥有文字记录,甚至在更早的夏朝与五帝时期,书籍和文献就已经存在。
然而,问题也随之而来。我们知道,史书记载秦朝的蒙恬是首位制造毛笔的人,而传统观点认为春秋时期才开始使用竹简和木简。那么,商朝的“典籍”又是如何存在的呢?通过对甲骨文的研究,我们发现商朝的书写系统远比我们想象的要复杂和先进,远远超出了原始的水平。
考古发现表明,商朝的文字分为两种:一种是刻在龟甲或兽骨上的甲骨文,另一种是刻在青铜器上的铭文。甲骨文被认为是一种“刀笔文字”,而青铜器铭文则属于“金文”。不过,研究表明,商朝日常的书写工具很可能是毛笔。这一结论虽然颇具争议,但也有大量的证据可以支持这一观点。
关于毛笔的起源,晋朝崔豹在《古今注》中提到“蒙恬始造,即秦笔耳”,并指出毛笔是用兔毛和竹管制作的。唐代李瀚的《蒙求》也提到“蒙恬制笔,蔡伦造纸”。从这些记载中看似可以得出结论,毛笔的发明始于秦朝。然而,考古学的发现表明,商朝早在4000多年前就已经有了类似毛笔的书写工具。在石峁古城和陶寺遗址中,考古学家发现了毛笔留下的痕迹,最著名的是陶寺遗址中发现的毛笔书写的“文”字,另一个字至今未解,但很可能是“尧”或“邑”。
商朝时期,毛笔的使用仍然持续,并未被取代。殷墟的考古发现中,有一件大理石戈,上面清晰可见毛笔字;还有一把玉戈,刻有朱砂书写的11个字。这些发现都证明了商朝人使用毛笔书写。此外,甲骨文的边缘也常常可以看到朱砂痕迹,这表明甲骨文的书写方式可能是“先写后刻”,也就是说,商朝人很可能使用毛笔进行“练习”或初步书写,随后才用刀刻在甲骨上。
进一步分析甲骨文中的“聿”字,它代表了毛笔的初文,这个字是“手执笔”的象形字,表明中国古代人已经认识到笔的形态。随着竹子逐渐被应用于制作笔杆,这一字形也发生了变化,后来与“竹”字组合,形成了“笔”字。这些甲骨文中的细节,无疑证明了商朝已经拥有类似毛笔的书写工具,而秦朝的蒙恬所做的不过是对毛笔的改良。
实际上,商朝的书写工具不止毛笔,还有竹木简。在甲骨文中,“册”字便是象形字,表示竹木简编串成册的形态,这与周代的简书形式完全一致。甲骨文中的“典”字,则是双手捧册的象形,显示了当时书籍和典籍的存在。在商朝,还有一个职官叫“作册”,负责在竹简上记录国内外的重大事务,这个职位要求具备一定的书写能力。
虽然考古发现的商朝文字载体主要是青铜器和甲骨兽骨,但并不代表商朝没有竹简或木简的存在。由于竹木简的易腐性,我们目前没有发现相关的实物,但从甲骨文中“典”和“册”字的象形意义来看,商朝肯定已经进入了竹简或木简时代。
最后,商朝的文书体系存在竹简,意味着商朝的史书中提到的“有册有典”是可信的。中国历史上的竹简文书系统可能比我们想象的还要古老,甚至可能在商朝之前就已经存在。竹简和木简的易腐性也可能是我们未能发现更早期文献的重要原因。
从这些考古发现来看,商朝不仅拥有成熟的书写工具和文献体系,而且在管理和文化传承方面也展现出了远超其他早期文明的智慧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