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5年詹姆斯一世去世后,由他的儿子查理继位,即查理一世。查理-世继位之时,英国的国内外局势,并无特别的反常现象,没有出现英国及欧洲其他国家在历史上王位交替时常出现的动乱形势。然而,1625年查理一世的即位,却标志着17世纪20年代历史的一个转折点。原因为何?有的学者认为“最明显的但不是最重要的答案是:查理一世这个新国王的个性”。
当然,在君主专制制度条件下,掌握国家最高权力的君主,他个人的性格行为不可能不对政治生活发生影响。查理一世,生性刻板,寡言少语,平时生活严格按自制的时间表进行,一周之内只有一天和外人见面。另外,他对宠臣白金汉公爵委以重任,言听计从,使后者在1628年被暗杀之前权势日隆,炙手可热,也使宫廷大臣的意见和不满不能向査理一世面陈,而是流向了别的渠道,特别是影响了议会,议会中不满的声浪日趋高涨。 查理一世的个性和行为当时的确产生了一定的影响。然而,在当时英国的政治生活中起更大作用的却是现实因素。首先,从16世纪后半期以来,英国经济中资本主义因素的迅速成长引起了社会阶级关系的巨大变动,原来稳定的社会阶级结构和秩序瓦解了。那些在经济上富裕起来的阶级,不仅努力奋斗以继续增加自己的经济收入,而且产生了越来越强烈的政治要求,以便能用政治手段除那些妨碍他们开展经济活动的封建政治屏障;而那些在新的经济变动中日趋衰微的阶级,则惊慌失措,拼命挣扎,以图保住自己正在或将要失去的地位。 至于社会上为数众多的中下层人民,平时他们任人剥削、宰割,抗诉无门,现在在整个社会变动的形势下,也空前活跃起来,积极开展斗争。在此基础上,政治领域中逐渐出现了一些新的观念和新的组织形式,议会里出现了不定型的“反对派”。在思想领域,表现在“清教”形式的激进思想影响不断扩大。 另外一个对当时英国的政治形势发生重大影响的客观因素上文已提到,是英国国家制度中的某些特点及其功能。这主要表现在上述的英国的军事警察制度和财政制度中。英国是一个岛国,平时不需强大的陆军来保卫,所以英国没有常备军,也没有正规的警察人员,即使国王的仪仗队也没有(到复辟时期才建立起来)。 这样,英国的君主专制制度就缺少有组织的强制力量作为支柱,在这方面,和欧洲大陆一些强有力的绝对君主专制国家有很大的不同。在财政制度方面,英国国王主要的固定收入有两项:一项是王室土地的收入,一项是关税收入。都铎王朝时期以来,由于“价格革命”,货币贬值,王室土地的实际收入不断降低。王室为了弥补亏空,不断将一部分土地出售。除了这两项固定收入之外,还有一些临时性的收入,如岀卖垄断专卖权、卖官鬻爵、岀售王室森林等。但临时性的收入,只能解救燃眉之急,不能从根本上解决王室的财政困难,所以国王在财政问题上经常入不敷出不得不进行借贷。 到查理一世即位时,国王已是债台高筑。资产阶级和贵族已不愿再借钱给国王。最后,国王不得不求助于另一项收入的来源,即议会补助金。这是一种为了应付特殊需要,由议会通过决议所征收的特殊捐税正是在这个问题上,首先爆发了国王和议会之间的矛盾。1624年—1630年英国同西班牙、1626年-1629年同法国发生战争,国王无足够的财力和物力来支付战争费用,使这个矛盾更趋尖锐。 由于国王未能通过议会征收补助金只好行使国王的特权,强迫各地人民交纳强制性的捐税,结果又引起中央同地方的敌对情绪。在宗教问题上,查理一世支持当时英国教会中的“阿米尼安派”,这也引起了英国许多人士的强烈不满。“阿米尼安派”原指荷兰莱顿大学神学教授阿米纽斯所创立的一种宗教教派,又称抗辩派,它反对正统的卡尔文主义。但是在英国,“阿米尼安派”一词是泛指那些拥护劳德大主教所宣扬的一种具有天主教色彩的教义和仪式的人,它受到清教徒皮姆等人的激烈抨击。原来一些英国国教徒,也由于对阿米尼安派的天主教精神的反感,采取了更为激进的态度转入清教阵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