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战场上流传着一条看不见的规矩:两国交兵时,绝不斩杀来使。这条规定虽然没有成文之法的明确记载,却被长期坚持着。人们不禁要问,凭什么能够守住如此禁令?更何况一旦使者到达军营,往往带着情报回传,极易成为对自身极大威胁的来源。既然如此,为什么还要把来使放走,让对方带着我方动向继续回去呢?其实原因大致可以从几个方面来理解,下面就逐条阐述与分析。
一、继承战争的文化。
自西周时期起,我国的战争文化就初步成型,并对“为何打仗、如何打仗”有较为讲究的礼法规范。周武王讨伐商王帝辛,之所以能够开战并获得正当性,正是因为帝辛被视为“失道”,从而为周部落与诸侯联合讨伐提供道义依据。此后,周朝建立了完整的人文礼仪体系“周礼”,把日常生活的规范与军事行为的规矩一并规定。很多人也会感到疑惑:战争本身通常被视为非理性、残酷,为什么还要给它设立礼仪和规则?其实在当时,战争多是诸侯之间的内部纠纷,彼此同属一个大格局,在周王的领导下以规则来调处纷争,既能维持体面,也能维护王国的道义与统治秩序。
二、表现一下精神气概。
尽管西周时期已初具打仗的礼仪框架,但进入春秋末期,这些礼仪逐渐被冲淡甚至瓦解,战争更强调谋略和胜负,直接目标是击败对手,礼节与理由在某些战场环境中显得次要甚至被忽视。那些以勇略与智谋取胜的统帅,常被誉为兵圣、兵神等称号。即便礼仪处于薄弱状态,守护来使这一行为仍然承载着巨大的精神象征意义:若将来使斩杀,等于暴露自己在气概与勇气上的软弱,意味军队的魂魄与无畏精神受到打击,难以在以后的战斗中保持冲锋陷阵的气势。因此,这一禁令不仅是道德底线,也是军心与士气的关键守护。
三、来使往往手无寸铁。
来使的职责仅限于传递信信、情报与口信等信息,通常并不携带任何武器,其攻击性极低。对士兵而言,处死一个没有武装的使者,不仅在战场上是一种道德上的耻辱,也与对妇女、儿童等无辈分之人施暴的行为相对立,容易伤及自身的名声与人心。由此可见,守护来使的性命在伦理层面具有明显的正当性,维持了军队的道德底线与战场的人道气质。
四、用作疑兵之计。
尽管来使的主要作用是传信,但在实战之中,指挥者常把来使当作情报的载体来考验对方的智谋。聪明的统帅会有意识地向来使散布部分真假难辨的信息,让对方误信,从而上当受骗,达到“以假乱真、以弱胜强”的战术效果。来使在不同情境下成为一种有意的信息工具,被用于制造对手的错判和错觉,从而获得战术上的主动权与时间优势。
总之,不斩来使自然有其道理,具体哪一条最具说服力,往往要根据当时的局势、对手的情报能力以及战场环境来判断和取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