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地区曾有一位伪保长在建国后回忆了当年的经历。这位名叫罗中俊的保长,于1938年开始在湘潭昭阳地区担任保长一职。保长是民国时期国民政府为加强基层管理而设立的职位,属于正式在编的政府工作人员,每月领取固定俸禄。这个职位并非普通百姓能够担任,必须得到当地乡绅集团的支持和推举才能上任。1938年正值抗战全面爆发之际,前任保长任期届满卸任,在当地乡绅的一致推举下,罗中俊接任了这一重要职务。在战争年代,保长最主要的职责之一就是为前线征募兵员,这也是国民政府赋予基层保甲组织的重要任务。
蒋介石在抗战前就提出了管、教、养、卫的施政纲领,分别对应行政管理、文化教育、经济发展和军事建设四个方面。蒋介石对此的解释非常直白,他强调推行保甲制度的根本目的就是为军事化服务。他曾公开表示:军事化是我们推行自治、实现主义的根本精神所在,军队组织是人类一切组织的最高典范,所有的社会组织都可以说是源于军事组织。在这种思想指导下,当时的征兵工作完全按照抽壮丁的方式进行,实行三丁抽一,五丁抽二的强制征兵政策。
罗中俊管辖的地区每年都要征召十余名壮丁,但令人费解的是,这里的征兵工作总是进行得异常顺利。要知道在那个战火纷飞的年代,军队腐败严重,当兵被视为没有前途的职业,民间普遍流传着好男不当兵的说法。对于贫苦农民来说,宁可外出谋生或者在家务农,也不愿去当兵送死。那么为什么这个地方的阻力会这么小呢?原来这里采取了一个不得已而为之的变通办法——花钱雇人顶替。
当地设立了一个专门的欢送基金会,所有有适龄壮丁的家庭,如果不愿被征兵,就需要按照壮丁人数缴纳10到20银元的费用;即使家里没有壮丁的,也要象征性地缴纳1到2银元。遇到征兵时,如果某户实在无力支付这笔费用,基金会还会给予适当补助,用于购买壮丁名额。更令人惊讶的是,当时竟然有人专门以此为生,每次替人当兵可以获得120到140银元的高额报酬。这些职业替身通常只在部队待半个月左右就会找机会开小差回家。因此在这个地区,只要肯出钱,就永远不愁找不到人顶替当兵。这种畸形的兵役制度,既反映了当时社会的黑暗面,也展现了普通百姓在乱世中求生存的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