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者按:八十春秋砺初心,法治为民谱华章。1945年8月13日山东省司法厅庄严成立。八十年来,一代代山东司法行政人用忠诚担当、奋进拼搏,在筚路蓝缕的初创史册和风雨兼程的奋进之路上,镌刻了服务法治山东建设、助力经济社会发展的火红印记。为回望峥嵘岁月、汲取智慧力量,在传承中续写法治为民的崭新篇章,“法治山东”新媒体矩阵特开设“我的司法行政故事”主题征文专栏,陆续展播优秀作品,共同重温那些感人至深的司法行政故事,汇聚奋进新时代的磅礴力量。
三十载扎根基层
以法治温度书写基层答卷
我叫孙冰超,1970年4月出生,是一名中共党员。现在担任诸城市司法局昌城司法所所长,同时也是诸城市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诸城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委员。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我一直坚守在基层司法行政的第一线,先后在桃林、昌城、百尺河、辛兴等多个司法所当所长,日复一日的执着与付出,让我收获了不少认可:“全国模范调解员”、潍坊市“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个人”、诸城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先进个人”、诸城市法学会“首席法律咨询专家”,还多次被诸城市委、市政府评为“优秀政法干警”;我写的调解故事《华发渐疏终不悔唯愿万家不流泪》,也被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人民调解员协会评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主题征文优秀奖”。这些荣誉,是对我多年实干与担当的肯定,也让我在基层法治建设的画卷上,留下了属于自己的一笔。
调解为民:把“老孙”的名字,刻在百姓心坎上
“有矛盾,找老孙”——这句话在我待过的每个辖区都传得很广。听到这话,我心里既暖又感慨,因为它藏着我从“新手”到百姓“主心骨”的一路成长。刚入行时,我曾被当事人指着鼻子骂、推搡着不让说话,可现在,不管是家长里短的纠纷,还是剑拔弩张的冲突,大家都愿意先找我评评理。三十多年下来,我亲手调解的矛盾纠纷有1000多起,成功率能达到98%以上,“老孙调解工作室”也成了诸城市小有名气的个人品牌调解室。
说起印象深的案子,有一件我至今记得很清楚。曾经有位叫李某的大姐,年轻时因为家里的压力,被迫给哥哥换亲,嫁给了王某。两人没一点感情,李某还长期被家暴,最后实在忍不下去了,找到我想调解离婚。没想到调解那天,王某情绪突然失控,从家里抄起一把刀就比划,说谁敢让他离婚就跟谁拼命。当时场面特别紧张,我赶紧让在场的人都先出去,自己留在屋里,拉着王某坐在炕沿上说话。我没提离婚的事,先跟他聊孩子的学习、家里的庄稼,再慢慢聊他心里的委屈——其实他也知道这段婚姻过不下去,就是拉不下脸、怕人笑话。就这么聊了大半天,王某手里的刀慢慢放了下来,眼神也软了。最后,他红着眼眶跟我说:“孙所长,我知道你是为我们好,强扭的瓜不甜,我同意离婚。”后来,两人在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上达成了一致,平平静静地办了手续。李某离开时,还特地回来跟我鞠了一躬,说:“谢谢您,让我能好好开始新生活。”
像这样的案子,在我工作里太多了。摸爬滚打这些年,我也总结出一套自己的调解方法,叫“望、闻、问、切”:“望”着当事人的神色,就能大概判断他的情绪是急是缓;“闻”他说的话,能听出矛盾的症结藏在哪;“问”清他真正的诉求,就知道问题的焦点在哪;最后“切”中要害,把纠纷实实在在解开。现在这套方法在诸城各级调解组织里都在用,也真的实现了“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这就是我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方式,用自己的一点力,为社会安稳筑牢第一道防线。
创新普法:让茂腔戏唱起来,把法治送到百姓身边
“今天不光过了戏瘾,还学了不少法律知识,下次有演出我还来!”茂腔法治戏曲《七棵树》演完,台下观众的议论声传到我耳朵里,我心里特别高兴——这说明我琢磨的普法新法子,真的管用。
茂腔是咱们国家级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诸城、高密这边,老百姓都爱听,尤其是老一辈,一听那调子就亲切。我当时就想:要是能把法律知识编进茂腔里,不就比干巴巴地念法条管用多了?于是我赶紧联系当地的茂腔剧团,把我调解过的真实案例改编成《情与法》《分爹》《七棵树》等六部茂腔法治戏曲,这些戏里,没有生硬的法律条文,都是老百姓熟悉的生活场景,演员一张口,大家就听得入迷。
后来,借着“炫艺龙城一村一场戏”这个文化惠民活动,我们把这些茂腔法治戏送到了各个村子。戏台搭在村口的空地上,老百姓搬着小板凳围过来,有的还带着孩子。戏演到精彩处,台下鼓掌叫好,演到涉及法律的情节,大家还会互相讨论:“原来这事该这么办啊”“以后可不能像戏里那样蛮干”。这种“看戏学法律”的方式,让法治精神像春风化雨一样,慢慢渗进老百姓的生活里——既守住了传统手艺,又把普法做到了大家心坎上,这是我最骄傲的事。
守牢底线:帮特殊群体“站起来”,不让他们走回头路
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是司法所的重点工作,也是底线工作。我一直记着一句话:“监督管理不能松,教育帮扶要暖心。”因为这些特殊群体,更需要有人拉一把,帮他们重新找回生活的底气。
今年6月,有个叫李某某的人刑满释放,我按规定去他家走访。一进门,我就觉得不对劲:他坐在炕沿上,低着头不说话,问一句答一句,情绪忽高忽低,有时候眼神里还会闪过一丝凶光。我知道这里面肯定有事儿,就坐在他旁边,慢慢跟他聊家里的情况。聊了快一个小时,他才终于开口,声音带着哭腔说:“孙所长,我儿子在学校被人欺负惨了,天天被打、被抢钱,我出来以后,就想找那些欺负我儿子的人算账!”
我一听心里咯噔一下,这事儿要是处理不好,很可能出大事。我赶紧按住他的手说:“兄弟,你先别冲动!孩子受了委屈,咱们得用法律解决,你要是再犯事,孩子怎么办?你放心,这事我管到底!”当天下午,我就向局里和镇党委汇报,接着联系镇中心学校和派出所,一起去学校调查。最后,不仅依法处理了那些霸凌的孩子,还帮李某某的儿子转了学,找了心理咨询师给他做疏导。
后来李某某特意跑到司法所来,握着我的手说:“孙所长,谢谢你,要是没有你,我可能又走错路了。以后我肯定好好过日子,遵纪守法。”其实我知道,做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没什么捷径,就是要“法、理、情”三方面都做到位:用法律划清边界,让他们知道什么不能做;用道理解开他们的疑惑,让他们明白为什么要守法;用真情搭起一座桥,让他们感受到温暖——这样,他们才能真正走回正道。
薪火相传:自己先学好,再把经验传给年轻人
“学无止境,教无保留”,这八个字是我三十多年基层工作的真实感受。作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我总觉得自己还有很多要学的:新出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我得逐字逐句琢磨透;遇到复杂的调解案例,我会回头总结经验,看看下次能不能做得更好;就连司法行政的日常业务,我也经常跟同事们讨论,互相学习。我常跟自己说,要保持“空杯心态”,像小学生一样,多学一点,就能多帮老百姓一点。
同时,作为队伍里的“老兵”,我觉得自己有责任把经验传给年轻人。所里新来的同事,我会把自己这些年调解的案例整理出来,跟他们一起分析:遇到情绪激动的当事人该怎么安抚、遇到财产纠纷该怎么理清头绪、遇到邻里矛盾该怎么找到突破口。我还会带着他们一起去调解现场,让他们“实战演练”,遇到问题我再及时指点。有个年轻同事跟我说:“孙所长,跟着您干活,比在书本上学到的多太多了。”听到这话,我特别欣慰——基层法治建设不是一个人的事,需要一代接一代地干,我能做他们的引路人,值了。
三十年过去了,我从二十多岁的小伙子,变成了头发半白的“老孙”,但心里的那份初心,从来没变过。我用脚走过工作过的每一个村子,用专业化解了上千起矛盾,用创新让法治宣传“活”了起来。从“有矛盾,找老孙”的口碑,到茂腔普法的尝试;从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到帮年轻人成长——我一直记着,自己是一名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者,“法治为民”是我一辈子的信念。
老百姓常说我是“永不退休的调解员”,其实我只是想多干几年,多帮老百姓解决点问题。我始终觉得,法治不是冷冰冰的条文,它的温度,就藏在我们这些扎根基层的人的坚守里——多调解一起纠纷,就能多一份和谐;多普及一点法律知识,就能多一份理解;多帮一个特殊群体,就能多一份安稳。未来的日子,只要老百姓还需要我,我就会一直守在基层,继续书写属于我的基层法治故事。(作者:孙冰超)
供稿:诸城市司法局
编辑:廉卫昊
审核:郝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