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鞅变法的核心在于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推动秦国由半奴隶制社会向封建制社会转变,打破旧有贵族专制,扶持新兴地主阶级崭露头角。春秋末期和战国早期,随着铁器的普及和牛耕技术的应用,大规模的土地开垦和农业耕作成为可能,民间经济也开始蓬勃发展,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提升。
然而,周代的旧制度已经难以适应新的生产力需求,成了制约发展的主要因素。于是,变革成为必然,各大强国纷纷进行不同程度的改革。魏国经历了李悝变法后,国力大增,一跃成为当时最强的国家。与之相比,秦国因为春秋中后期与中原诸国接触较少,保持相对封闭的状态,社会动荡较少,导致在战国早期明显落后于其他强国。
为了改变这一落后局面,秦孝公发布求贤令,广招贤才,商鞅因此获得了重用,开始主持秦国的大规模改革。商鞅通过“徙木立信”取得了人民的信任,进而开始了第一次变法:对社会制度和军事制度进行深刻改革。
具体措施包括:
1. 实施半军事化管理:将百姓按“伍”和“什”进行编组,严格管理户口,并实施严厉的连坐法。
2. 打破宗族势力:推行小家庭模式,鼓励发展小农经济,同时增加政府的税收和兵员。
3. 严格禁止私斗,奖励军功:实行二十等爵制,打破过去贵族世袭特权,按照军功大小授予爵位,爵位还附带土地、奴隶和官职。
4. 重农抑商政策:奖励农业生产,免除徭役或授爵,而对商人征收高额税收,限制其发展。
这些改革极大增强了秦国的国力,迅速与魏国一较高下。在桂陵之战后,秦军趁机攻占了魏国的旧都安邑。但魏国底蕴深厚,秦国并未能轻易打败它,最终不得不撤回。秦孝公意识到,单靠短期的胜利无法彻底战胜魏国,于是决定迁都咸阳,并让商鞅主持第二次变法。
商鞅的第二次变法更加深入,重点在于土地制度和政治体制的改革:
1. 废除井田制,鼓励开垦荒地:这次改革使土地所有制从国有制转变为私有制,农民可以自由买卖土地,极大促进了小农经济的发展,粮食产量显著增加,国家税收也随之增长。
2. 大力推行郡县制:建立了县令、县丞、县尉等职务,打破了旧贵族对中低层官职的控制,彻底集中政权和兵权于国君手中,强化了君主专制。
经过这些改革,秦国的旧贵族势力逐渐被压制,新兴地主阶级逐渐崛起,君主的权力也日益增强,国家治理走向了集权化,春秋时期那种“弑君”现象变得难以再现,国家权力几乎完全掌握在国君手中,为后来的皇帝制度打下了基础。
在秦国快速崛起的同时,魏国却因战事频繁而陷入衰落。公元前342年,齐国在马陵之战中大败魏国主力,魏国的名将庞涓阵亡,魏武卒几乎全军覆没。秦国趁势猛攻魏国,夺取了河西之地,并逐步攻占上郡,魏国黄河以西的土地完全失守,秦国迅速崛起为当时的顶级强国之一,令六国忌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