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说“曹操在长坂坡不许士兵放箭杀赵子龙”,《三国志》等史料上却是没有这个记载,这完全是《三国演义》中的情节,那我们就只顺着《三国演义》来捋一捋曹操为什么会做出这样愚蠢的决定吧。
《三国演义》有宿命论思想。因为作者罗贯中受时代影响,写《三国演义》时夹杂了很多“天命难违”的思想。在《三国演义》中,诸葛亮可谓是智计殊绝之人,书中第一智者,所向披靡,但面对天命,面对蜀汉灭亡的命运,他也是束手无策的。在长坂坡还有一个情节,那就是赵云怀揣幼主刘禅,被曹军张郃等追杀,不小心连人带马竟掉进了陷马坑。如果按一般情况,赵云和幼主很可能就性命不保了,可是在如此危急时刻,一团红光突现,赵云的战马竟跃坑而出,这是何等的神奇?这说明什么呢?只能说明刘禅是以后蜀汉四十三年的真命主,命不该绝,自有天助。因此当时正拼命追杀的张郃,大吃一惊,这真不是人力可为啊!就惊慌而退。
同样身陷百万曹军重围的赵云,武功再高再绝,也是杀不出重围的,只能靠天之助了。刘禅是蜀汉真命主,命不该绝,于是天意就让曹操看到了赵子龙冲杀的勇猛无敌情形,爱才惜才之心,不禁油然而生,就马上传出了这一愚蠢的命令。赵云的表现也太突出了。在长坂坡曹操的百万军中,赵云怀揣幼主刘禅,以自己平生所学,精湛绝技,勇猛冲杀,毫无畏惧,表现得也太绝了,那真是挡者死,挨者亡,所向披靡。赵云的精彩绝伦,竟被在高坡上的曹操给注意到了,百万军中如入无人之境,以前曹操也许极不相信,他关云长也是跨赤兔凭偷袭才在万马军中斩了颜良,今天这位银盔银甲白马长枪的勇将是何许人也,竟能视我的虎豹骑如无物,锐不可挡,太他妈不可思议了。
因此曹操就说:“这是谁的部将?我原以为吕布可以天下无敌了,不知此将竟比吕布更勇猛!”看着看着,曹操爱将之心顿生,立即让曹洪下坡打探来将姓名,并传令军中,凡遇到冲杀的赵子龙,不可放冷箭,不管死多少将士,务要活捉赵子龙。这才给拼死冲杀的赵云,扎扎实实地打开了一线生门。曹操确有爱将癖。千军易得,一将难求。
自古以来,要想成功,打胜仗,不但要有雄兵,更得有猛将带领。曹操深通这个道理,就提出了“唯才是举”之策,很注意招募大将,来为自己效力,久而久之,就形成了爱将癖。典韦被夏侯惇招来,能驱虎过涧,强壮勇猛,数十人在大风中尚护持不住的大旗,他一人一只手就能护定,使一双八十斤重的大铁戟,上马运走如飞,曹操很是欣赏,称“此吾之恶来也”,就收之为自己的帐前护卫;许褚身高八尺余,腰大十围,膂力惊人,曾只手拖双牛尾倒行百步,手发石百发百中,与典韦从辰战至午,稍歇后又战至黄昏,不分胜负。
曹操见了暗暗称奇,就设法收降了虎痴许褚;关羽身高九尺,卧蚕眉,丹凤眼,手持八十二斤青龙偃月刀,勇猛无敌,曾温酒斩华雄,那真是让曹操爱慕得不要不要的,以致在土山约三事,不管关云长提出什么条件都答应,方收得关羽来降。曹操待关羽,那真是真情真义,赠关羽赤兔马,还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尽心款待关羽,那真是胜过亲爹亲娘;西凉马超叛乱,曹操前往关中平叛,当看到西凉军兵强马壮,马超英武超人,银盔银甲,如行云流水般行走于阵前,曹操感叹道:“马儿不死,吾无葬身之地了!”
当马超阵前二十余合败张郃,杀得曹操割须弃袍时,曹操称赞马超不亚当年吕布之勇,言辞之间爱慕不已,如果不是与马超有血海深仇,以曹操的爱将癖,恐怕又要做招降马超的美梦了。因此长坂坡曹操看到赵云冲锋陷阵,所向披靡,其爱将癖又上来了,那是真的爱慕赵云之才,真心实意地想把赵云活捉,再加以劝降,为自己所用。正因为曹操的爱将之癖,才让赵云保护着幼主刘禅,得以杀透重围,逃之夭夭。
从赵云长坂坡百万军中透围而出,我们可以总结出这样的道理:做事情要想成功,不仅自身要有过硬的素质才能,还要做出惊人的成绩,让当权者看到了解,并加以赏识,给以优惠待遇,只有这样,自己才能扬名立万,事业也就越来越走向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