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在当上皇帝之后,因为他是底层出身深知民间疾苦,对于官员是发自内心地想好好管教他们,不让官吏们给老百姓添麻烦,所以朱元璋对明朝的官吏制度做出了一定的调整,其中朝廷中央和地方上的官职都有所改变。
首先是中央朝廷朱元璋彻底废除了传承千年之久的丞相一职,并宣布永不设丞相一职,只是丞相这个职位虽然也是个名称,但是也是个实际职务,毕竟有百官就会有个排名高低,而且后来虽然没有宰相了,但是内阁大学士干的就是宰相的活儿,所以明清两朝以入阁为当朝宰相。
其次是设立御史以小制大的战斗模式,御史是言官,虽然品级不高,但是职权很大,属于典型的位卑权重的职务,而且任用的多是刚进入仕途的新人比较多,并且御史人数也多,六科十三道都有专人负责,并且可以风闻奏事,所以明朝没有被御史弹劾过的官员都当没在官场混过。
地方上除了规定贪污五十两银子以上剥皮之外,还有就是开始设立巡抚,后来在永乐年间正式形成制度。
巡抚多以言官担任,也是属于位卑权重的职务,开始是临时性职位,到了后期成了正式职位,清朝时不但是正式职位,而且官职还在布政使司衙门的长官布政使之上。
朱元璋对官制所做的调整,其中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相互制衡,为此在中央朝廷朱元璋也设计了文官、武将和勋戚三权分立的局面,可惜后来武将和勋戚中的精锐尽丧于土木堡之役,明朝又重新回到与北宋末年文官独大一样的场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