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对《还珠格格》中的“格格”和“公主”称谓或许有些迷惑,我小时候也曾感到困惑。究竟,“格格”和“公主”之间有何区别?这个问题牵扯到清朝皇室女性的称谓,有必要梳理一下这个历史背景。
“公主”这一称谓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是专属于封建社会帝王之女的称谓。汉代就明确规定了皇帝的姊妹称为长公主,姑姑则是大长公主。这种称呼沿袭了历代。而“格格”一词则是满语的译音,意为小姐、姐姐。在后金政权创立之初,宫闱未有位号,因此一般女眷被称为“格格”。在清朝成立前,这个称谓在满族内部广泛使用,比如努尔哈赤的长女,东果就被称作“格格”。
清朝建立后,皇帝规定了后宫制度,对皇族女儿的称呼进行了区分和明确。皇帝的女儿根据出生地位和爵位分为不同等级的“公主”。其中,“固伦公主”是中宫皇后嫡出的女儿,“和硕公主”则是后宫妃嫔所生以及中宫抚养的宗室女下嫁的女儿。这两种“公主”并非封号,而是等级。除此之外,因为特殊宠爱或下嫁的婆家地位显赫,庶出的“公主”有时也会被封为“固伦公主”。
“格格”逐渐成为“公爵”及以上爵位的宗亲之女的称号。为了区分各种身份地位,顺治皇帝将“格格”分为五个等级:郡主、郡君、县主、县君、乡君。这些等级根据亲王、郡王、贝勒等爵位的女儿进行划分,品级由高到低。
虽然“公主”和“格格”都是皇族女儿,但两者身份地位有所不同。“公主”生长于宫墙内,地位更高,“格格”则生长于宫墙外、王公家,地位相对较低。
总的来说,在清朝,所有出生在皇室的女孩都可以被称为“格格”,但能被称为“公主”的,只有皇帝的女儿。“公主”是皇帝女儿的专属称谓,“格格”则是其他宗室贵族的女儿的称谓。这两者之间的区别源于爵位和身份的差距。
要了解这段历史,我们需要参考清代公主的封号和身份规定,以及各个品级的特点和区别。清代公主在婚后也有特殊的品级规定,例如根据丈夫的品级确定子女品级等。
“公主”和“格格”的区别,反映了清朝宗室女性在社会体系中的地位差异。这种称谓的细微差别折射了封建王朝社会等级制度的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