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玄宗时期的募兵制和节度使制度存在严重的弊端,二者的结合又形成了藩镇体制。从根本而言,藩镇体制是安史之乱发生的制度根源。从某种角度看,安史之乱的爆发是东、西藩镇集团对峙的结果,而唐廷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则是两大藩镇集团军事角力的延续。
玄宗时期募兵制的弊端
府兵制的设计原则在于强干弱枝、内重外轻,对于强化中央军事权威很有意义。从制度层面来看,唐代募兵制只是一种士兵招募方式,不能同体系化的府兵制同日而语,而且存在一系列弊端。
唐玄宗时期的募兵制改革,以强化边疆军事力量为旨归,严重忽视了中央直属军事力量的建设。开元十一年(年),唐廷招募“长从宿卫”十二万人取代原来上番的府兵,但是“強骑”并没有成为强大的禁军,不久也被废弃。这种局面造成中央和地方军事力量的严重失衡,“于是骑将锐士、善马精金,空于京师,萃于二统。边陲势强既如此,朝庭势弱又如彼,奸人乘便,乐祸规欲,胁之以害,诱之以利”气安史之乱爆发后,京师军力空虚,“(封)常清乘驿赴东京召募,旬日得兵六万,皆佣保市井之流”。安史之乱后,中央和地方军事力量的失衡更加严重,一直到唐代中期神策军的逐渐强大起来,这种局面才有了一定改观。
募兵权的下移。在府兵制下,兵额固定,折冲府没有征兵职权,“兵募”也属于中央政府的行为。但是,玄宗时期却将募兵权赋予节度使,这是最致命的一项措施,史载:募兵时,“宜令中书门下与诸道节度使,各量军镇闲剧,审利害,计兵防健儿等作定额,委节度使放诸色征行人内及客户中召募,取丁壮情愿充健儿长任边军者,每岁加於常例,给田地屋宅,务加优恤,便得存济。每年逐季,本使具数报中书门下,至年终一时录奏”。从以上诏书内容可以看出,尽管规定藩镇募兵要有宰相的参与,但是由于宰相并不熟悉地方情况,这种限制措施也只是“具文”而已。
募兵制需要强大的财政支持。唐廷强化了节度使的财权,为藩镇体制的形成奠定了基础。募兵制对于提升军队的作战效能,应该是很明显的,但是募兵制成本很高。为了支付募兵的费用,唐廷原有低效、复杂的财政运作、审核系统和物资转输方式已经不能满足时代的需要,唐廷规定:“凡天下边军,皆有支度之使,以计军资、粮仗之用。每岁所费,皆申度支而会计之,以《长行旨》为准。支度使及军州,每年终,各具破用、见在数,申金部、度支、仓部勘会”藩镇体制之下,唐廷直接将地方财权赋予节度使,节度使多兼领内度支使、营田使等,唐廷无法有效监管。财权和募兵权相结合,财力充裕就可以招募更多的士兵,藩镇势力不断壮大。
天宝年间,节度使制度得到快速发展,并且和募兵制结合起来,形成了藩镇体制。由于东、西方边疆形势的巨大反差,玄宗欲实现了两大藩镇集团的均势,于是就形成了西北和东北两大军事集团对峙的局面,这成为安史之乱发生的重要因素。
安史之乱的爆发是两大藩镇集团对峙的结果。由于受到宰相杨国忠的排挤,以及与晚右节度使哥舒翰矛盾的升级,安禄山实际已经处于政治和军事的“孤立”状态。加之天宝十一载(年),安禄山讨伐契丹、奚的失败,东北藩镇集团已经无法利用“边功”获取唐廷的重视。“边陸势强既如此,朝庭势弱又如彼,奸人乘便,乐祸规欲,胁之以害,诱之以利。禄山称兵内侮,未必素蓄凶谋,是故地逼则势疑,力侔则乱起,事理不得不然也”。尽管安禄山得到唐玄宗的青睐,但是“玄宗所求是东、西方军事集团力量平衡,厚待安禄山固然有姑息,拉拢的意图,但还不能说玄宗对安禄山毫无替惕,且王忠嗣、哥舒翰、杨国忠、裴士俺、冯神威等人均多次奏安禄山反状,玄宗岂能不知,所以厚待安禄山的背后,仍有欲擒故纵的杀机”,因此安史之乱的爆发并非偶然。
从某种角度来看,平定安史之乱的过程实质是东、西两大藩镇集团的军事角力。玄宗时期的“募兵制”导致了唐王朝中央军事力量的空虚,安史之乱的平定只能依靠其它藩镇。安史之乱爆发后,先有安西、北庭系统封常清、高仙芝六万大军在洛阳的战败,又有晚右、河西系统哥舒翰十五万大军的潼关失守。正所谓“想当初玄宗任用二统,结果安禄山所统的东北三师反戈内向,哥舒翰所统的西方二师战败馈亡,剩下来依靠的倒是并不特别重视的朔方,这也是始料之所不及”最终郭子仪、李光弼凭借五万朔方军成为平定安史之乱的中流破柱。安史之乱后,玄宗朝的遗留的藩镇问题持续发挥影响,属于玄宗朝藩镇集团的朔方军先后有仆固怀恩、李怀光之乱,而东北藩镇集团的安史叛军残余则形成河朔藩镇,成为割据藩镇的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