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份老发票,系民国35年由北平毓东南纸印刷局填开的销售单据,铅版印刷,在今天来看,外观上感觉很漂亮,富有个性,尺幅也比较大,是记录老北京商业交易文化的重要史料。
单据属于传统的竖式版式,书写方式是从右向左,从上到下,使用毛笔填写,字迹洒脱流畅,左右宽为16.6cm,上下高为25.3cm,版框由花卉图案环绕而成,印版所有字体均为楷体,印色为红、绿两色,印制质量在当初,应该算是不错的。
毓东南纸印刷局应该是以纸品印刷为主,兼营纸张及相关文化用品的商家,可能是前店后厂经营模式,买家为西山煤矿,所购商品为办公文具,即:鸡狼毫毛笔20支,单价900元,合计18000元;红蓝铅笔15支,单价200元,合计3000元;便条30本,单价300元,合计9000元,以上共计法币30000元。总金额数字处,盖有商家的椭圆形营业章,谓之“押款章”,以防有人涂改,而左下角那枚,从功能上而言,应该算作是商家的字号落款章吧。
这里所说的“法币”,是指1935年11月4日至1948年8月19日期间,国民政府实行新一轮货币制度改革,所推行使用的货币名称,法币的发行机关为中央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1936年,又授予中国农民银行发行权。
版框右侧用毛笔字注明,这些办公用品的用途是“备各课室用”,原来,那时候,早已开始流行使用红蓝铅笔了,而且,便条书写随意,也很受欢迎的。
笔者不练字,故此,对传统笔墨不甚熟悉,最早见到“鸡狼毫毛笔”的概念,还是在收集到民国老发票之后,随着早期老发票越攒越多,慢慢才明白,毛笔种类繁多,制作复杂,办公和书画所用毛笔,其制作工艺和市场价格差异很大的。
民国时期的发票,依照当时的税法规定,均是应税凭证,必须依法缴纳印花税,缴税形式就是在单据上粘贴印花税票并划销,以示完税。这份发票上方,就贴有一排4枚复兴关图印花税票,面值40元的2枚,面值5元的2枚,商家用毛笔在两种税票中间下方写了个“花”字,就算是“依法纳税”了(正规商家多加盖印戳划销)。
版框右下处,盖有西山煤矿的财务审核印章,从下至上,依次是经手、验收、主管、会计、矿长五道程序,如此看来,那时候的购买审批程序挺严格的。
版框下端,留的是商家的经营地址,即:“前门外取灯胡同路北九号”,“电话南(三)局二〇二三号”,这个地方,现在游人如织,很是热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