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古代历史中,官员的退休通常被称为“致仕”。随着明朝的建立,这一制度延续了元朝的传统,并且明确规定:“文武官若年满七十而无力治理公务者,可以申请致仕,此请求一旦获批,则可安心回归私人生活。”这种规定不仅给予了年长官员一个退出政坛的机会,也在某种程度上体现了对长者的尊重。此外,随着时间的推移,新的规定也相继出现,例如五十五岁以上的官员,如果身体状况欠佳,同样可以提出“冠带致仕”的申请。与此同时,有些官员因对父母的孝道选择主动辞官,还有些则是在皇帝的强制下离开官位。那么在明代,已经退休的官员又能享受到哪些福利呢?
首先,关于退休后的俸禄,情况颇为不同。与现代社会的养老制度截然不同的是,明朝的致仕官员在退休之后并不会领取任何薪俸,完全依赖于家庭子女的支持来度过晚年。这导致一些清白的官员在退休后生活十分贫困,生活拮据且举步维艰。例如,曾任礼部尚书的杨翥在风光无限的官场生活结束后,却发觉自己没有住房,只能暂时寄居在旧友家中;而另一位曾任太常卿的孟士亨临终时,因家庭贫困连丧事都无法操办,最终只能依靠众多朋友凑钱为其举行告别仪式;还有曾担任内阁大学士的李东阳,在退休后只能通过贩卖自己的诗文书篆来自给自足,以维持日常的生计。难道所有的致仕官员都这样没有俸禄吗?实际上,情况并非如此,极少数的官员还是能够领取一些俸禄的。对此,明朝后期的学者王世贞曾进行过详细统计,发现致仕官员中,只有洪武时期的兵部尚书单安仁、唐铎,以及嘉靖年间的礼部尚书席书可以全额领取俸禄,而其他像张、王纯等官员则只享有半俸。
其次,虽然绝大多数致仕官员在退休后未能继续领取俸禄,但他们还是能够接受到皇帝的一些恩赐。通常在官员提出致仕申请并获得批准以后,皇帝除了批准外,往往还会赐予一定的优厚物品和资助。明朝初期,针对高级官员的奖赏尤其丰厚,如李善长、刘基等人在致仕时均得到了颇丰的赏赐,而汤和更是得到了丰厚的回馈。以明仁宗时期为例,郭资在致仕时,就获得了包括“一百两白银、二百锭钞票、八表彩币”的嘉奖。到了明代中后期,赐予的形式则逐渐从物质奖励向更具人文关怀的方向发展。例如,在弘治年间,左都御史黄绂获得批准致仕时,明孝宗不仅给予了他嘉奖,还允许他乘坐官船回故乡;在嘉靖年间,户部尚书邹文盛申请退休后,得到了皇帝的批准,同时还收到皇帝的恩赐,包括“月米岁夫”,即每月可获米食,每年还可免费使用劳力。这样的安排无疑为他晚年的生活提供了便利。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并非所有官员都能享受到“月米岁夫”这一待遇,只有那些官位在尚书及以上级别的退休官员才能获得这一宠遇。那么,普通级别的致仕官员又能获得什么样的福利呢?尽管已辞去官职,这些退休的官员仍然享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因其持有官籍和官阶,足以免受赋税和徭役的困扰。因此,他们依旧可以保持一定的社会地位,并享有一定的经济优惠。不过,有一种退官情形是例外的,即那些被削籍的官员,他们在辞职后将失去所有特权和优惠,无法免除赋税和徭役。例如,嘉靖年间的大学士杨廷和在致仕后就受到削籍的惩罚。此外,两个类别的退休官员可以享受朝廷的禄米,第一种是家庭经济困难的官员,第二种则是没有子孙且家境贫寒的官员。总体而言,相较于宋朝和清朝的制度,明朝的致仕制度在各方面都显得较为简单和不够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