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朝康熙后期,出现了严重的财政亏空问题。所谓的财政亏空,不是指国库没有钱了,而是指各级地方、各级官府中的粮食、银两出现短缺,和账面上的数据对不上,不知道钱到底去哪里了。康熙十八年到康熙五十三年(1679年—1714年),各省亏空的白银有800万两,粮食190万石。从1715年到1722年,亏空白银高达913万两,粮食多达240万石。基本是每个省都出现亏空,有的甚至连续亏空了二三十年。
为什么康熙年间会出现严重的亏空现象呢?
首先,可以从制度角度了解下。中国的中央集权,是不断加强的,因此地方的财政会被不断削弱。汉代,地方财政六成留下,四成上交中央;唐代,地方和中央变成五五开;宋朝,地方财政只留下四成或者三成;明朝,地方财政只留下三分之一。清朝初期,地方和中央财政是五五开。“三藩之乱”期间,地方财政留下的不足十分之一。“三藩之乱”后,地方财政留存也不足20%。
地方财政大部分上交给了中央,剩下的需要用来维持地方官员的俸禄支出,公务开支、以及各种公共事业的开支,包括修建水利工程、修建城墙房屋、赈灾救荒、维持科举考试等。如此,就导致地方财政不太宽松。如果遇到了战争、天灾、瘟疫等,地方财政的支持会进一步上升。
“三藩之乱”期间,清朝用于战争的花费超出1亿两白银,其中一部分军费以筹措军饷、转运粮草、打造武器的方式摊派给了地方。而战争期间,清朝也启动了黄河治理的工程。
当时清朝战争紧急,需要地方摊派各种军旅事项,这笔开支不小。而地方一下子也拿不出这么钱,那就只能想办法挪用公款。按照清朝的法律,挪用公款也是犯法的,但是延误军机更是杀头之罪,所以地方也只能选择挪用公款了。而挪用公款的人多了,自然就形成了“法不责众”的态势,亏空也就只能持续下去了。
二,贪污腐败的严重化。这一点不用细讲,历朝历代都如此。康熙年间,已经查出了多起亏空案,例如陕西“散给籽粒银案”、华阴县八年亏空案、曹寅32万两亏空案、陈王绶挪用官粮案、山东散赈亏空案、通州仓粮监守自盗案、四川提督岳昇龙亏空案、陕甘总督鄂海亏空案、甘肃散赈亏空案等。
调查这些亏空案中,都查出了官员巧立名目、中饱私囊的贪污行为。官员到底贪污了多少钱,这个数据是难以查清的。一般在王朝的中期,贪污就形成了一个体系,一张巨大的网。在这个体系下的官员,基本是无官不贪,偶然有个别保持初心的官员,要么被排斥而终生不能上升,要么被联合打压,愤懑而退。
第三,康熙皇帝对亏空现象采取了隐忍的态度。康熙皇帝对于地方的亏空,基本都心知肚明。而康熙皇帝向来采取“以宽治国”的政策,对官员没有苛责太多。一方面,康熙皇帝的确也知道地方财政不是很足,因而比较体谅地方;另一方面,康熙皇帝也不想和官员们闹翻,于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明知是贪污腐败行为,也不会深究。
1707年,康熙指出“今但责令赔偿足额,似乎可宽,不必深究,凡事不可深究者极多”。1717年,地方亏空已经很严重,康熙派遣大学士马齐去查,但查来查去,也没有查出一个结果。查江南宜恭亏空案中,各部基本都是“不必深究”,最终不了了之。1707年,四川提督岳昇龙亏空4万两被年羹尧上报,康熙也是不必深究,只让其赔偿了5000两。康熙晚期,还将山西巡抚苏克济、直隶巡抚赵燮、山东巡抚蒋陈锡树立为官员的榜样,但是他们在雍正年间都全部落马。
那么,朝廷和地方又是如何解决财政亏空的呢?
一,卖官鬻爵。在古代,只要出现财政危机,就可能以卖官来弥补。1675年,为了平定三藩之乱,清朝首次放开捐纳官职。不过,这种方法不能随意使用,如果用多了,会对官僚体系造成很大的破坏,而买官之人上任后也会想办法将钱捞回来,长期下去国家也是亏的,对民生也是不利的。何况,就算是卖官的钱也可能被挪用和贪污。例如1693年,陕西出现旱灾,当地进行赈灾纳捐,获得了271万两白银,但是上交的只有101万两,州县收到而未上交的有108万两万,差额62万两,其中6万两亏欠,剩下的56万两不知所踪。康熙皇帝派遣大臣来查,最终也没有查出来。
二,克扣官吏俸禄。地方出现了财政亏空,中央要地方补,地方也无法补齐。于是中央就克扣各级官吏的工资,以此来缓解亏空。不过,从中克扣的钱不过是杯水车薪,因为清朝官员的工资本来就不算高。而克扣工资,也可能导致官员变本加厉捞取油水。
三,征收“火耗”。在古代,征税时,会将碎银子、铜钱等兑换、熔铸,在此过程中就产生了一定损耗。为了补齐这个损耗,各级官员就要求收税时多收一笔,也就是"耗羡"或"火耗"。而火耗的征收没有定额,都是地方随意征收,如此则加大了百姓的负担。而火耗,也往往成为新的腐败的温床。
四,推行“蠲免”政策。所谓蠲免,就是实行免税政策。康熙初期,为了恢复经济,时而推行蠲免政策。初期的蠲免主要针对受灾地方、长期拖欠银两地区、南巡经过地区、受到战乱波及的地区。1686年开始,康熙开始了全国性的蠲免政策,在三年内将全国各省的税收免收一次。1712年,康熙皇帝又进行第二轮的轮流蠲免,经过三年时间完成,一共蠲免全国3800余万两的赋税。根据相关资料统计,康熙一共给全国百姓减少了1.5亿两的税收,这在中国历史上算是空前的。
然而,蠲免政策,会导致地方财政亏空进一步严重化。地方的财政,有一部分上交中央,一部分留给自己,而蠲免后,中央和地方都没有了这笔赋税。中央的国库相对充裕,自然可以应对危机自如,而地方财政已经亏空严重,加上税收蠲免,也就导致收入锐减。
当然,这种蠲免政策倒是符合康熙“藏富于民”的理念。因为这些税收要是上交了,除了上交给中央的部分,其他部分基本会被地方挪用或者贪污,如果直接不交,那地方也就难以挪用了。康熙蠲免,只是免除百姓的当年的赋税,并没有免除各地的欠款,所以地方财政亏空还在继续扩大。
直到雍正上台后,在财政上进行大刀阔斧的改革,对官场进行了雷厉风行的整顿,杀了无数的贪官,抄了无数的家,最终才让清朝的财政转为正常,国库又不断丰盈起来。但乾隆后期,全国各地再次出现了严重的亏空现象。乾隆去世后,嘉庆没有魄力大力整顿吏治,导致地方的钱难以上交到中央,国库也开始空虚了。
总体上来说,清朝中期的财政亏空,有制度是的原因,但根本上的原因还是吏治问题,贪污腐败导致税收被挪用,而挪用多了,就知道挪用去哪里了,大概是进了私人的腰包。这个问题,不仅仅是古代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