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千年来,人们流传着一句俗话:“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表面上看,这话好像在说人多反而不负责、容易互相推诿。但如果把它当作否定集体行动、否定组织合作的理论依据,那就站不住脚了。我们要用实践来检验真理,从实际情况来看,这句俗语并不符合客观事实。
历史与现实都告诉我们:凡是“和尚多”的地方,庙宇往往宏伟、香火鼎盛;反而单个和尚的小庙常常冷冷清清、鲜有香客。从事实出发,这说明合作与集体力量往往能创造更大的成果,而不是像俗语所暗示的那样一无是处。 有人把“三个和尚没水吃”当作反对集体化、否定公有制的理论依据,目的也很明显:用个别现象来证明集体组织是“养懒汉”的温床,从而把有组织的人群撕裂成一盘散沙。这种结论既忽视历史事实,也违背实践经验。 以解决“吃水”问题的红旗渠为例,就能很好说明问题。如果相信“一个和尚挑水吃”就是优越模式,那么河南林县几千年来的缺水困境早就不会存在。事实却是:林县历史上干旱频繁,明朝正统元年(1436)到1949年这514年间,自然灾害发生百余次,大旱绝收三十多次,时常出现河干井涸、庄稼颗粒无收,甚至出现“人相食”的极端情况。仅这些分散的“小我”力量,是无法解决长期性的大规模缺水问题的。 新中国成立后,林县人在县委的组织下,于1960年启动了“引漳入林”工程。经过十年艰苦奋战,他们削平了1250座山头,架设151座渡槽,开凿211个隧道,修建了上万处相关工程,挖填土石方达2225万立方米,红旗渠主干渠长70.6公里,总投资4625万元(当时币值)。如果靠个人分散行动,这种规模的工程根本无从谈起。红旗渠的成功,正是集体行动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典型证明。 再把视野扩大到全国:在新中国成立以前,全国只有约1223座水库,总库容约200亿立方米。到了集体化时期,全国新建水库数以万计——到1970年代末,新建水库达到8.4万多座,占改革前新建总数的98%。从年均建设速度来看,集体化时期的年均修建速度是此前小农经济时期的几十倍,这充分说明了只有组织起来、集中力量,才能大规模、系统性地开展基础设施建设,解决供水、灌溉等全民性问题。 当然,任何社会组织中都会存在先进与落后、积极与消极的成分。我们不能把所有问题绝对化,也不应把一切积极成果神化。采用辩证的眼光看问题,既看到集体行动的优势,也要正视其中需要改善之处。把俗语“一个和尚挑水吃,两个和尚抬水吃,三个和尚没水吃”作为否定集体化的绝对结论,就是一种片面、极端的认识方式,会误导判断。 历史和现实还给我们很多启示:宏大的工程、长远的发展,很少由孤立的个人完成。修公路、建铁路、筑大桥、开荒垦殖,这些都需要组织、协作与长期投入。与其只会引用“三个和尚没水吃”这样的陈词滥调,不如承认“众人拾柴火焰高”“三个臭皮匠赛过诸葛亮”的朴素道理——人多力量大,合作能产生规模效应。 总之,要让“庙宇轩昂、香火旺盛”,离不开众多“和尚”团结协作;单打独斗并不是解决复杂社会问题的出路。我们在反思传统俗语时,应以实践为准绳,用辩证的眼光看待集体与个人的关系,既肯定集体行动的优势,也警惕其中需要改进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