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皇帝是如何定义的?
1、“皇帝”一词的创建者——秦始皇
公元前221年,秦王嬴政,一统天下。他深感“王”的称号已不足以彰显其亘古未有的功业,于是令群臣“议帝号”。
丞相王绾、御史大夫冯劫、廷尉李斯等人上奏曰:
“今陛下兴义兵,诛残贼,平定天下,海内为郡县,法令由一统,自上古以来未尝有,五帝所不及。臣等谨与博士议曰:‘古有天皇,有地皇,有泰皇,泰皇最贵。’臣等昧死上尊号,王为‘泰皇’。”——《史记 秦始皇本纪》
嬴政并未完全采纳此议,而是取其“帝”字,去“泰”著“皇”,创造出“皇帝”这一全新的最高统治者称号。他自称“始皇帝”,并意图“后世以计数,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由此,我们可以读出秦王赢政对“皇帝”的定义:
天下一统:其权力范围在理论上涵盖整个已知的文明世界(天下)。
至高无上:其地位超越旧有的“王”,是人间至高无上的唯一至尊。
血脉世袭:其身份在一个家族内世代传承,形成“家天下”的格局。
既然是他“老人家”创造了“皇帝”一词,他本人也是当之无愧的了。
二、 西汉时期的皇帝该如何定义?
刘邦承袭了秦制的骨架,汉武帝为“皇帝”制度注入了儒家学说(如董仲舒的“天人感应”)和宗法礼制(安帝制),使其更加完备。
然而,在实践层面,定义却开始变得复杂。
汉初的惠帝、后期的平帝,权在吕后、王莽,他们算“真皇帝”吗?
法理上即位的刘贺,是否应计入帝列?
身后官方史书和宗庙系统的追认或抹杀。被废黜者往往被剥夺庙号、帝号,在历史书写中被“除名”,比如,孺子婴,当初2岁的婴儿,他算不算?
更甚至,今天的西汉皇陵墓群中,有好几个“皇帝”都“离散了”,“失踪了”,他们算什么呢?
我查询了一些史料,针对“西汉有几位皇帝”这个命题,分几个层面,提出几点个人看法,先给结论:
按史学惯例:12位。
按宗法礼制:14位(排除1位)。
按政治地位:15位(包括所有曾坐上皇位的人)。
下面咱们来详细解释这三个数字。
1、最广为接受的史学惯例 (12位皇帝)
这是现代历史著作、教科书和最普遍的说法。
它的标准是:建立了年号,并且被后续王朝官方史书(如《汉书》)承认为本纪的君主。
按照这个标准,被认可西汉皇帝如下:
汉高帝刘邦、汉惠帝刘盈、汉文帝刘恒、汉景帝刘启、汉武帝刘彻、汉昭帝刘弗陵
汉宣帝刘询、汉元帝刘奭、汉成帝刘骜、汉哀帝刘欣、汉平帝刘衎、汉孺子刘婴。
这里的争议点是:孺子婴算不算?
算的理由: 他是西汉最后一任皇太子,在王莽摄政期间,以“太子”身份成为名义上的“国家元首”,并改元“居摄”。《汉书》将其事迹附在《王莽传》中,但事实上他行使了(傀儡)皇帝的象征性职能。
不算的理由: 他从未正式举行登基大典,始终是“皇太子”,王莽是“摄皇帝”或“假皇帝”。严格来说,他未真正即位。
惯例处理: 尽管存在争议,但史学界在统计时,通常将西汉王朝的统治期算到孺子婴被废、新朝建立为止,因此习惯上将他计入,凑成12帝。
2、严格的宗法礼制(14位皇帝)
基于古代的宗法制度,核心是 “承嗣” ,即继承人必须是先帝的法定嗣子,并且其帝位得到后世皇家的正式追认。即历代史学家们提到的 “安帝制”。
在这个标准下,我们会排除一位皇帝:汉废帝刘贺
理由: 他被霍光扶上位,27天后即以“荒淫无道”为由被废黜,废黜程序完整(法律程序是合规的)。被送返封地后,失去了宗法上作为汉昭帝嗣子的身份,也未被授予皇帝谥号。在官方传承谱系中,他的27天被直接抹去,汉宣帝是直接继承汉昭帝的。
所以,按照宗法礼制,西汉皇帝是刘邦 → … → 昭帝 → (跳过刘贺) → 宣帝 → … → 平帝/孺子婴,共14位。
3、不得不承认的政治现实 (15位皇帝)
这个标准简单粗暴:凡是曾经在名义上坐上西汉皇位的人,无论时间长短,无论是否被后世承认,都计算在内。
这个名单就是最全的名单:
汉高帝刘邦---汉前少帝刘恭 ---汉后少帝刘弘--- 汉废帝刘贺 ---汉孺子刘婴。
加上中间3位,正好15位。
这里解释一点:
刘恭和刘弘(前后少帝): 他们是汉惠帝的儿子(义子)。
惠帝死后,吕后临朝称制,他们先后被立为皇帝(无登基大典记载,估计吕后一句话而已)。吕后死后,周勃、陈平等诛灭诸吕,认为他们并非惠帝亲生,是吕后的傀儡,于是将他们废黜并杀害。后世(包括东汉的“安帝制”)不承认他们是合法皇帝,因此通常在正统列表中不被计入。
结语:
在汉代,“皇帝”的定义已不纯粹是秦始皇时代那个开创性的政治符号,而是一个糅合了法理传承(即位仪式)、政治实力(实际权柄)、宗法礼制(庙号谥号)和历史书写(后世修史) 的复合体。
所以,回答西汉皇帝究竟是几位?这个问题已经不重要。
简单数字的争论与变换的背后,是一个皇帝,也或是一个人,一个曾存世的肉体的,历史符号与背影。
写到此,突然感觉汉代想写的人太多了,比如:刘肥、张良、刘盈、萧何、卫子夫、欺负人……
每个人都是故事,每个人都是唏嘘,每个人会给自己一点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