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特勒上台后,疯狂迫害德国犹太人,公布剥夺犹太人公民资格的法令,把犹太人赶出欧洲。在建立“欧洲新秩序”时期,纳粹法西斯的反犹暴行进步升级,把国内的反犹排犹政策推行到广大占领区。
1939年10月底,纳粹政权在卢布林西南划出一块长50英里宽60英里的地方作为“犹太人保留区”,打算把全欧的犹太人都赶入这块居留地。后因纳粹政权内部争权夺利,居留地內流行病丛生,被迫放弃。以后改为在各占领区设立较小规模的保留区,其中一部分就设在中世纪犹太人隔离区的遗址上。保留区名义上由“长老委员会”或“犹太人委员会”管理,实行犹太人自治,实际上完全受党卫队控制。比较著名的保留区有“华沙犹太人隔离区”和罗兹的犹太人区。“华沙犹太人隔离区”设在华沙市内,占地6.5平方公里,四周用高墙隔离。最多时共居住50万人。他们只有极少量食物和野草汤维持生命,每天要为德国军火工厂服苦役。自犹太人保留区建立后,德国本土的犹太人也被赶往这些人间地狱。 德国侵占北欧和西欧诸国后,当地大批犹太人开始逃亡,但大多没能逃出纳粹的魔掌。成千上万的犹太人在遭到勒索和抢劫后,被押往东欧各地的集中营。1940年δ月纳粹在波兰克拉科夫以西的偏僻小镇奥斯维辛建立了集中营,该营规模逐渐扩大,直至下辖主营、比克瑙、布纳三大区,共拥有个小集中营。以后又在波兰占领区建立特雷布林卡、马依达内克、日尔根贝尔森等集中营,在捷克占领区建立特莱西恩施塔特集中营。随着反犹政策的升级,1941年夏天起,占领区内很多集中营改造成“灭绝营”,设置了毒气室和焚尸炉。 在增建集中营的同时,一部分纳粹党徒提岀了“马达加斯加计划”。该计划准备趁法国战败的机会,迫使它交出马达加斯加岛,然后将全部欧洲太人迁入该岛的犹太人保留区,在德国监督下从事奴隶性生产劳动。但是,由于德国海运能力不足,该计划未能实施。 在入侵苏联的过程中,纳粹当局使用了更野蛮的手段来对付苏联境内的犹太人。党卫队组建了AB、D4个“特别行动队”,分别跟随各集团军群进入苏联,大肆屠杀犹太人。每个“特别行动队”拥有5001000名成员,主要由武装党卫队员、治安警察、盖世太保、刑事警察、党卫队保安处成员组成。“特别行动队”所到之处,很多地方成了“无犹太人区”。 然而,这样局部范围的大肆杀戮还不能令纳粹当局满意。1941年7月希特勒通过戈林正式提出了“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简称“最后解决的设想。中央保安局局长海德里希根据希特勒的设想制定了具体计划,并于1942年1月20日在柏林近郊主持召开“汪湖会议”,该会议有总理府、内政部、司法部、外交部、东方事务部、中央保安局、四年计划办公室和波兰总督府的重要官员共15人参加,重点讨论处置犹太人的问题。会议通过了海德里希制定的“最后解决犹太人问题”计划,规定由西向东彻底清理欧洲将全部犹太人送往东方占领区,组成劳动大队从事繁重劳动,直到他们耗尽体力,够得上“最后解决”的条件为止。不适宜劳动的人和妇女儿童则直接被送进毒气室。 此后,毒气室和焚尸炉得以推广,由法本化学公司提供专利特奇一施塔本诺夫公司和达格希公司生产的高效杀菌杀虫剂齐克隆-B是毒杀犹太人的主要药物。在具体实施“最后解决”计划的过程中,波兰、匈牙利、希腊和南斯拉夫等国的犹太人大部分在毒气室遇害,奥地利、捷克斯洛伐克、荷兰和比利时的犹太人半数遭杀,丹麦和保加利亚的犹太人在当地民众的保护下大部分幸存下来。据统计,在实施“最后解决”计划中被害的犹太人达600多万。仅奥斯维辛一地就有350万人被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