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德国出台一条法令,明确规定任何德国人不得接受诺贝尔奖。受此影响,随后两位德国生物化学家虽然相继获得诺贝尔化学奖,却都被迫拒绝领奖。二战结束后,他们才得以补领诺贝尔奖。
1958年,苏联作家帕斯捷尔纳克凭借《日瓦戈医生》获得诺贝尔文学奖。然而,这本书批判苏联、赞扬西方,使得帕斯捷尔纳克几乎被开除出苏联作家协会,最终不得不拒绝领奖。直到1989年,他的儿子才代表他领取了诺贝尔奖。
这些例子显示,早期的诺贝尔奖拒绝者大多是迫于政治压力,而非出于个人意愿。真正主动拒绝诺贝尔奖的,是1964年的法国哲学家兼文学家让-保罗·萨特。萨特是20世纪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也是“存在主义”的代表人物。他因文学成就被提名诺贝尔文学奖,但他选择主动拒绝。1964年,瑞典皇家学院决定将诺贝尔文学奖授予萨特,以表彰他自传体作品《词语》。然而,萨特依然拒绝领奖,并委托代表在典礼上宣读他的声明,理由是他坚持作为独立自由的个体,不愿接受任何官方授予的荣誉。
除了个人独立性之外,萨特还考虑到当时冷战的背景。他认为东西方文化的对抗应发生在文化和思想交流层面,而不是通过奖项的形式。他曾指出:“我明白诺贝尔奖金本身不是西方集团的奖项,但如今它被人为地赋予了这样的色彩。如果我接受,可能意味着我被收买。”
萨特的观点提醒人们,诺贝尔文学奖在实际运作中,往往偏向于西方政治利益。许多来自非西方国家的获奖作品,或是批评本国制度,或是迎合西方价值观,这与诺奖被宣传为“全球文学最高荣誉”的形象形成了鲜明对比。学者李敖甚至直言:“要出卖自己的祖国,你才有机会得奖。”从历史案例来看,这种说法并非空穴来风。
如果将诺贝尔奖视作绝对权威,并依此评判文学价值,会带来严重后果。首先,评判标准掌握在十几位瑞典学者手中,他们未必理解各国的语言和文化内涵,却拥有评定世界文学水平的权力。以中国为例,他们无法完全读懂唐诗宋词或理解汉字深层意蕴,凭何评判中国文学?其次,审美权落入外人之手,可能被用来塑造“精神领袖”,让无德之人、卖国者或政治异议者获得声望,甚至影响国家文化发展。
事实上,非西方国家的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多数作品迎合西方政治需求,这也印证了李敖的观点。西方不会把评判他们文学标准的权力交给东方,为什么中国人要把评判自身文学最高水平的权力交给瑞典文学院呢?萨特所说的“有些事情不是瑞典文学院成员能决定的”,正点明了这个问题。
此外,萨特拒绝诺贝尔奖可能也体现了他的爱国立场。萨特反对戴高乐的某些政策,拒绝诺奖也可能是为了避免被英美利用,这让他更加值得敬佩。总体来看,几乎所有西方非自然科学奖项,都倾向于奖励“东方叛逆者”或“迎合西方”的作品。因此,中国人不能单凭西方奖项认定某人为大师,因为所谓的“大奖”有可能服务于外部政治,而非真正的文化艺术价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