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的现在,又到了收物业费的时候了。在马鞍山,关于物业费,有些人是“闪电战”,也有些人,则是拉开了一场“持久战”。
但的确,虽有时候有千般万分“不想交”的物业费,但在现代小区,作为业主,和物业打交道,也是一个不得不交的费用之一。
物业到底如何做,才能满足业主的需求?是不是物业尽职尽责,就能让所有人都满意了?还是说,有时候就需要“外力”的支持?
就拿马鞍山物业管理,这个“家长里短”来说。似乎每个小区,都有每个小区的难处。要想做到物业、小区居民都满意,不能说不可能,但真的很少。
如果发生了小区里的纠纷,想要各方都满意,更是“天方夜谭”,到最后,总会是“妥协”并配合的处理,尽量让多方,都感觉到公平和公正。
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遇到“复杂”的情况呢?
首先是,需要落实“属地责任”,
市里住建虽然有专门的物业管理,但总不能“鸡毛蒜皮”的事情,都要“捅到”市里来解决,那么要区住建、物管中心,在中间干什么呢?
这就需要有一颗“解决问题”的心。说句最近流行的话,“世界是巨大的草台班子”,到底有什么,是解决不了的呢?身居其位,责有攸归。
其次是,业委会需要从“解决问题”出发,
就拿物业管理来说,马鞍山很多小区,组建业委会的目的,第一时间竟都是为了“解散物业”!这到底是来解决问题,还是“解决解决问题的人”?
一方面,肯定也是物业真的做得不够好。另一方面,这样循环往复,让本来就松弛的物业管理,雪上加霜。到最后,事情还是需要有人来解决。
最后是,业主自身素质需要提高,
高空抛物、草地种菜、电梯抽烟…也有很多个人问题,其实也不是管不了。有些时候,需要“动真格”。很多条例,既然制定,就可以执行。
都说“远亲不如近邻”,现代小区,虽然关系不会太近。但总归都是生活在一个小区,方方面面的,都会使用公共资源,或多或少,都会接触。
“低头不见抬头见”,何必因为一些“习惯”,而让大家厌恶呢?
对于物业管理来说,“九龙治水”真的不至于。
但一定要搞清楚的逻辑是,发生问题,解决问题。不要总是以“自己权利”有限,而一层层往上推,难道“上面”就有灵丹妙药,就能解决“顽疾”?
就如同必经的大门,
如果绕不过去,就请一起爱护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