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朝从太祖皇帝朱元璋开国起,正式设立了军户制度。根据这一制度,一旦某个家庭被编为军户,就意味着这个家庭必须代代相传参军,无法从事其他职业。同时,朝廷会为这些军户分配土地,要求他们在战争时期参战,在和平时期从事农业生产,并允许他们通过服兵役来抵消一定的赋税和劳役。
这种军户制度其实类似于隋唐时期的均田制和府兵制的结合体。军户既承担着国防任务,也要负责维护社会治安。他们的生活方式是一种自耕农的生活模式。在当时,人民流离失所,土地广袤但人口稀少,这种制度在一定程度上符合当时的社会需求,军户们也对此感到满意。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明朝封建经济逐渐发展,尤其是达官贵人的数量增多,土地兼并现象愈加严重。原本平均分配给军户的土地越来越少,导致军户制度的根基逐渐动摇。 另外,随着社会经济的稳定,军户制度的弊端也逐渐暴露。由于军户们常年从事农业生产,缺乏军事训练,一旦遇到突如其来的战事,他们的作战能力非常低下。与此同时,军户的社会地位逐渐下降,几乎变成了社会中的低下阶层,普通百姓也开始看不起他们。而且,军户和卫所之间的关系变得越来越紧张,最终发展为一种更具压迫性的依附关系。 到了明朝末期,军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的一大隐患。像张献忠和李自成这样的历史人物,便都出自军户家庭。 由于明朝将大量的罪犯发配到军队,这使得军人们在社会中的地位变得越来越低,甚至好铁不打钉,好男不当兵的观念成为了普遍看法。许多军队成员都是由罪犯和流氓组成的,这些军队有一个显著特点——他们在面对外敌时显得软弱无力,但一遇到平民,便显得异常凶狠。 在这种情况下,明朝的武官还受到文官的制约,实际上成为了文官集团的工具。种种问题加剧了明末军队战斗力的衰弱,也正因如此,明朝才会被清军以相对较小的人力和资源迅速击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