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朝是一个非常具有包容性的王朝,尤其在对待女性的问题上,显得尤为人性化。比如在婚姻方面,女性如果觉得自己的婚姻不幸福,完全可以主动提出离婚,甚至双方可以通过协议来解除婚姻关系;在服饰上,她们也拥有更大的自由,如果她们想穿男性的衣服,就可以穿,甚至如果她们想要露出胸部,也完全没有限制。
这种自由在民间女性身上已经很常见,而在宫廷中的女性待遇则更加特殊。例如,在唐中宗时期,皇帝的妃子们可以在宫外另建住宅,独自居住。如果她们需要零用钱,可以自行支配;如果她们需要仆人,也能随时安排,而不必像传统的宫廷女子那样,每天都住在皇宫里,伺候皇帝。 在唐朝的宫廷中,太监和宫女负责侍奉后宫的妃子们,而后宫的妃子们则负责服侍皇帝。她们的侍寝时间通常安排在晚上,而为了公平起见,又要考虑到不同的尊卑等级,皇帝每个月的夜生活安排就会根据月亮的阴晴圆缺来调整。从月初到十五,皇帝的侍寝由地位较低的妃子轮流进行,直到最高贵的皇后。而从十六日到月底,顺序会反过来,地位较高的妃子会先侍寝,地位较低的则在后。皇后的福气最好,她可以独占皇帝两天,通常是在十五和十六这两天。而数量最多的八十一位御妻,每人只能在每月的二十二到三十日之间,与其他八人共同轮流伺候皇帝一夜。可以想象,这种安排对皇帝来说也是非常辛苦的,白天处理政务,晚上还要侍奉如此多的妃子,连续九天的高强度生活,普通人是难以忍受的。 但这种制度实际上也是唐朝人性化的一部分体现。在清朝,皇帝完全可以按照自己的喜好来选择妃子,他不喜欢的女子可能一辈子都见不到皇帝。而在唐朝,轮岗侍寝制取消了皇帝的随意选择,每个妃子都有机会得到皇帝的宠爱,哪怕皇帝并不特别愿意。这样的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男女平等的思想,也正因为这种思想的长期积淀,武则天才能顺利地成为帝王,成就了她的伟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