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不少年长一点的朋友应该记得在现代京剧中有这样一句经典台词:
“请问,现在是哪一年?”
“民国17年。”
“可是,你们的田赋、钱粮和苛捐杂税,早已收到了民国37年的税款了。”
民国17年怎么可能收取民国37年的税款?这不等于提前征了二十年吗?看起来是有些夸张,但请别急,这只是冰山一角。
事实上,民国时期的捐税征收远比这更为严苛和荒唐。
这到底是什么现象呢?
这便是“预征”。
所谓预征,就是如果某一年的捐税和赋税不够支出,就提前征收后续年份的税款。若仍然不足,再将接下来的两年、三年,甚至更多年的税款提前征收。
大家想知道,明年和后年是不是就不用交税了?
答案是:当然不是!
明年的税款早已被提前征收了,怎么可能再征?那就继续征收后几年甚至更远的未来年份。
于是,预征的年份逐渐从四年、五年延伸,最终有可能达到几十年,甚至一百年之久。
02
接下来,我们看看四川几地区在民国23年(1934年)预征的情况:
- 南充:税款征到了民国54年(1965年),由20军征收。
- 资中:征收延续至民国60年(1971年),由21军负责。
- 犍为:征收直到民国64年(1975年),由21军负责。
- 彭县:征收到民国69年(1980年),由28军负责。
- 安县:征收至民国72年(1983年),由29军负责。
- 越巂:征收到民国74年(1985年),由24军负责。
- 成都:征收至民国74年(1985年),由29军负责。
- 灌县:征收延续至民国80年(1991年),由28军征收。
- 新繁:征收延续至民国80年(1991年),由28军征收。
这里列举的只是其中的一部分,感兴趣的朋友可以参考《四川内战详记》和《二十年来之川阀战争》等相关书籍。这些统计记录显示了战前各种军阀和民间机构征收的情况。
如果你觉得这些征税已经够夸张,那你可以再看看刘文彩和刘文辉兄弟的征税“杰作”。
03
让我们把焦点集中在刘文彩和刘文辉兄弟身上:
1932年,为了争夺四川的地盘进行内战,刘文辉的二十四军需要大量资金支持军饷。为了筹集这些资金,刘文彩带领武装力量在南溪、李庄等地大规模征收赋税,甚至一次性预征了17年的税款,征到了1949年。
然而,如果说刘文彩兄弟是最狠的那也不对。1935年,刘文彩的堂侄、素以“厚道”著称的刘湘,控制了四川南部和大部分地区后,也开始大规模预征税款。刘湘的一次性征税,延续了40年,征收到了1975年。
而其他的军阀,如田颂尧的二十九军也没有示弱,在刘湘的基础上增加了税期,一次性预征了税款至1977年;杨森的二十军更是把征收时间延长到了1979年;邓锡侯的二十八军最终在这些军阀的基础上,将税款预征到了1981年;最惊人的是川陕边的刘存厚、刘邦俊兄弟,因为辖区贫瘠而军需巨大,他们预征了直到2059年,提前征收了124年的税款。
是的,你没看错,2059年,提前预征了124年。
04
说到“苛捐杂税”,所谓的“苛”正是由这种“预征”政策所带来的;而“杂”,则是指种种巧立的名目。
让我们来举个例子:
一个小商人从合川运送货物(鸭毛30包、猪毛9篓、牛皮600张)到重庆,所需交纳的捐税包括:
- 合川出发,需交:护商捐38元,印花税2分;江防捐25元5角,工本费1角;船捐4元8角,印花税2分;军事捐38元,印花税2分;查验捐2元;
- 到了东津沱,需交查验捐4元;
- 到了盐井溪,需交:峡防捐45元6角6分,印花税4分,划子钱1吊;稽查捐57元,印花税2分,划子钱2吊;团练捐16元,划子钱1吊;
- 到了澄江口,需交护商捐38元7角;
- 到了北碚,需交峡防捐2元;
等等,直到最后的香国寺,不仅需要缴纳烟灯捐、戒烟捐、卷烟捐,还要交各种各样的税种。
从合川到重庆不过六十多公里,货物的本银不过590两,结果却缴纳了四百余元的杂税。这些杂税,简直让人难以想象。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更荒谬的捐税,如“草鞋捐”和“赤脚捐”——穿草鞋进城要交捐税,不穿草鞋赤脚进城又得交另一种捐税;若未按时交税,兵丁会上门强索,这时又会有“打门捐”产生。甚至养鸡的有“鸡捐”,养狗的有“狗捐”,晚上点灯有“灯捐”,白日升火有“灶捐”,种种不合理的捐税名目层出不穷。
你想象得出来,那时候四川的捐税究竟有多复杂吗?难以统计。
05
那为什么军阀们要收这么多税呢?
很简单,他们需要资金来养兵、买枪炮、装备军队。
自民国成立以来,四川几乎每年都在打仗,战争永无止境。
看看刘湘防区(即四川)的财政支出:
- 民国17年(1928年):军费支出12,694,758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9.09%;
- 民国18年(1929年):军费支出16,901,681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3.77%;
- 民国19年(1930年):军费支出22,261,436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3.46%;
- 民国20年(1931年):军费支出26,580,174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5.20%;
- 民国21年(1932年):军费支出34,231,718元,占财政总支出的67.81%;
- 民国22年(1933年):军费支出45,927,038元,占财政总支出的72.33%。
由此可见,当时四川百姓所缴纳的税收,70%以上都被用来养兵打仗。这些战争,不是为了抵御外敌,而是为了军阀之间争夺地盘的内战。
06
这些征收的资金,除了用于军事装备,更多的是被军阀们用来购买土地和房产,军阀之所以能成为大地主,正是依靠这些内战资金。
在这方面,刘文辉和刘文彩的财富积累最为典型。1932年之前,刘文辉的二十四军在所有川军派系中占据最大的地盘,特别是在成都平原、天府之国一带,刘文辉几乎控制了整个盐场,尤其是自贡和五通桥盐场,这些地方的税收异常丰厚。
不仅如此,刘文辉的军队还按产业抽税,每年征收的税款高达二千余万元,且大部分钱款最终都被用于购买房产和土地。
那些不交税的人呢?
如果你敢不交,刘文辉的军队用皮鞭和刺刀强迫你交税,甚至如果你稍微延迟,后果是极其严重的。在刘文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