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正的地位,一直难以匹敌诸葛亮。
首先,诸葛亮是刘备三顾茅庐亲自请出的贤才,两人的关系自始至终如鱼得水,极其融洽。而法正则是从刘璋手下叛变投靠刘备的,这一点在忠诚度上明显不如诸葛亮。君主最看重的便是忠诚,不能忽视这点。法正既然能够在刘璋阵营中被冷落而选择叛逃,那么同样的事情在刘备麾下也未必不会发生。刘备重用法正,更多是基于其能力,而诸葛亮则因能力与忠诚双重优势而获得重用,这其中存在本质差异。
《三国志·诸葛亮传》记载:先主遂收江南,以亮为军师中郎将,使督零陵、桂阳、长沙三郡,调其赋税,以充军实。赤壁之战后,刘备任命诸葛亮为军师中郎将,负责监管零陵、桂阳、长沙三郡的军政事务,同时征调赋税充实军饷。军师中郎将这一职务是刘备特设的,军师代表谋士,中郎将则是武职,合二为一,体现文武兼备的身份。诸葛亮在这一职位上既协调军政,又管理三郡具体事务,权力之大不可小觑。庞统也曾任军师中郎将,但他的职责主要是随军出谋划策,军师中郎将实际上是一个过渡性的职务。
《三国志·诸葛亮传》又记载:先主自葭萌还攻璋,亮与张飞、赵云等率众溯江,分定郡县,与先主共围成都。成都平,以亮为军师将军,署左将军府事。刘备攻下成都后,诸葛亮被任命为军师将军,负责管理左将军府的全部事务。刘备当时的最高官职是左将军,开府治事,诸葛亮作为府中一把手,实际掌握着重要的政务。署左将军府事的职位,类似于当时朝廷中的丞相,显示出诸葛亮在刘备政权中的极高地位。此时,刘备的势力已经涵盖荆州和益州,尽管他只是左将军,但诸葛亮的实权已堪比朝廷丞相。
再来看法正的情况。《三国志·法正传》记载:以正为蜀郡太守、扬武将军,外统都畿,内为谋主。益州平定后,刘备任命法正为蜀郡太守,主管成都所在的蜀郡,类似首都市长,同时赐予扬武将军称号,负责京郊的安全。此时刘备尚未称汉中王,成都只是暂时的治所,实际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都城。法正的地位虽高,但与诸葛亮相比,仍有差距。诸葛亮是军师将军并署左将军府事,掌握政权大权,法正只是负责蜀郡地方事务。诸葛亮是朝廷的核心领导,法正则是首都的管理者,显然诸葛亮更具权威。
有两件小事进一步反映了诸葛亮地位高于法正。
其一,是制定《蜀科》。《蜀科》作为蜀汉政权的基本法律,由五人共同参与:军师将军诸葛亮、扬武将军法正、昭文将军伊籍、左将军西曹掾刘巴、兴业将军李严。诸葛亮在其中处于主导地位,其他四人为辅。法正主张效仿汉初刘邦在关中实行的“约法三章”,提议暂缓刑法、放宽禁令,而诸葛亮则认为不能盲目沿用旧法,必须结合时势灵活变通。诸葛亮还专门写信给法正解释其立场,表明裁判权掌握在自己手中,法正只能提出建议,最终决策权归诸葛亮所有。
其二,有人认为法正在蜀郡横行霸道,向诸葛亮告状,请他向刘备汇报以加以制止。诸葛亮却认为刘备有法正辅佐,势如虎添翼,根本无需禁止。此事体现出诸葛亮的地位高于法正,旁人更愿意将不满反映给诸葛亮而非直接上告刘备,这也说明刘备对法正的信任不及对诸葛亮深厚。
《汉中王劝进表》中,刘备称汉中王时,群臣联名上奏,其中有十一位领头人物,诸葛亮排第五,官职军师将军,法正排第十,官职扬武将军。关羽、张飞都排在诸葛亮之后,更遑论法正。这份表文反映了正式场合中蜀汉群臣的地位排序,显示诸葛亮远高于法正。
刘备称汉中王后,《三国志·法正传》记载,法正被任命为尚书令、护军将军。诸葛亮则自动晋升为署汉中王府事,接近丞相职位。尚书令是协助刘备处理政务的角色,权重虽大但官阶低于署汉中王府事。诸葛亮的地位相当于汉初丞相萧何,而法正则类似于陈平。萧何虽居高位,但陈平因擅长谋略常随军作战。刘备手下,诸葛亮是后方的中流砥柱,法正则是亲随左右的谋士。
有人误以为刘备带兵时偏爱法正,不喜欢诸葛亮,实则不然,这只是两人分工不同。诸葛亮善于治国理政,负责稳固后方和后勤保障;法正则擅长出奇制胜,常随刘备前线策划。最重要的是,能够留守后方的人,一定是君主最信赖的,刘备显然对诸葛亮的信任远胜于法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