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发冲冠,凭栏远眺,雨声渐歇,天地间一片清冷。抬头仰望苍天,长啸一声,心中壮志激荡,热血沸腾,豪情万丈。
“壮志饥餐胡虏肉,笑谈渴饮匈奴血”,这是南宋名将岳飞在《满江红》中写下的慷慨激昂之句。每当读到这几句,总能从心底涌出一股豪情壮志,恨不得披上铠甲,随他一起冲锋陷阵,践行“精忠报国”的誓言。
谈到“精忠报国”,人们往往会联想到岳飞背后那鲜明的刺字。然而,这一说法最早见于清代乾隆年间小说家钱彩的作品《说岳全传》。
书中第22回“结义盟王佐假名,刺精忠岳母训子”记载:南宋义军首领杨么非常赏识岳飞的才干,他派使者王佐带着金银财宝招揽岳飞加入义军,反抗南宋朝廷。但岳飞心志坚定,没有被诱惑所动,坚决拒绝。
目睹这一切的岳母心中既欣慰又忧虑,她担心儿子今后面对更多险恶诱惑可能难以抵挡。于是,她用绣花针蘸着醋墨,在岳飞背上刺下“精忠报国”四个大字,时时刻刻提醒儿子不要忘记初心,忠心耿耿效忠南宋皇帝。
这个“岳母刺字”的故事,在民间有许多版本,但钱彩的说法最为流传广泛,也最深入人心。大家普遍认为,正是因为这几个字,岳飞在战场上才能势如破竹,成为忠孝兼备的民族英雄。
不过,《精忠说岳》毕竟是一部小说,虽然情节精彩感人,但其中的描述不一定完全符合历史真相,更多是文学创作的艺术加工。
想弄清岳飞身后刺的字是否真实,刺了什么字,还需从历史学界公认的正史资料中寻找线索。
《宋史·岳飞传》记载,岳飞作为抗金名将,自绍兴四年起到绍兴十一年,带领岳家军连年北伐,收复失地。他指挥英明,屡战屡胜,甚至攻入朱仙镇,距南宋故都汴京仅40里之遥。百姓欢欣鼓舞,携带美食佳肴前来慰劳,提前庆祝这场胜利。
然而,就在这关键时刻,权臣秦桧蒙蔽宋高宗,下令连发十二道金牌召回岳飞。岳飞虽心怀不甘,但皇命不可违,只得带着爱将张宪回京复命。
回京后,岳飞被解除兵权,张宪顶替其职,任鄂州驻军副都统制。
不料,秦桧不仅夺走岳飞兵权,还图谋彻底铲除他。他重金收买岳飞手下的王贵等人,诬陷岳飞谋反,所谓证据是一封岳飞儿子岳云写给张宪的密信。
这封信大意是:岳飞对皇帝剥夺兵权深感不满,密令张宪谎称金人入侵前线告急,以此逼迫朝廷重新启用自己。
这就是臭名昭著的“莫须有”罪名,完全是秦桧自导自演的阴谋剧。
为了制造伪证,秦桧秘密拘捕张宪,施以严刑逼供,逼他承认收到岳云“造反信”。但张宪铁骨铮铮,即使身受重伤也始终不屈。无奈审讯官张俊虚构了口供,强行加盖张宪手印,上报秦桧。
秦桧知道这证据不足,便火速处死岳云和张宪,利用这份口供作为抓捕岳飞的依据。
《宋史·岳飞传》中有这样一段记载:
“初命何铸鞠之飞裂裳以背示铸,有‘尽忠报国’四大字,深入肤理。既而阅实无左验,铸明其无辜。”
意即御史中丞何铸到岳飞处逮捕他,岳飞满腹冤屈无以辩解,遂撕开衣裳露出背部,赫然见“尽忠报国”四字深入肌理,不是新刺之物。岳飞坦言天地可鉴,自己忠诚无二,岂能反叛。
何铸虽奉命行事,却是明理之士。
《何铸传》记载,他见岳飞满身伤痕,态度坦然,心生怜悯与敬意。何铸并无确凿罪证,便上报秦桧,称岳飞或许被冤枉,应继续调查,莫要草率结案。
秦桧听后大怒,傲慢回应:“此上意也。”暗示何铸不需纠结是非,按皇命办事。
何铸虽明知无力回天,仍坚守正义,表示无故杀害大将只会伤害宋朝忠臣与百姓。
然而,封建王朝中,皇权至上,何铸的正义无力改变岳飞的悲惨结局。
1142年1月27日,这位抗金英雄惨死大理寺狱中,遗留绝笔“天日昭昭,天日昭昭!”
对经历沙场的岳飞来说,死亡并不可怕,可名节受辱却令他难以承受。这位一生光明磊落的忠臣,不甘心这样的结局。
幸运的是,岳飞去世20年后,绍兴三十二年(1162年),宋孝宗赵昚为他平反昭雪,西子湖畔的栖霞岭上建起“岳庙”,成为后世敬仰英雄的圣地,香火不断。
回到岳飞背后刺字问题,据《宋史》记载,他背上的字是“尽忠报国”,而非民间广为流传的“精忠报国”。虽只差一字,意义相近,但也证明了民间版本存在百余年的误传。
此外,这四个字究竟何时刺上,是否由岳母亲自所为,仍是疑团。史料未能给出确切答案,只能根据线索做合理推断。
岳飞毕生四次从军经历为他刺字提供了背景。
第一次从军是在宣和四年(1122年),年仅19岁的岳飞因擅长弓马枪术,被征召加入对抗辽国的“敢战士”特种部队。
他初出茅庐,勇猛善战,立下战功。因父亲去世,他遵守守孝三年规矩,离队回家守灵。
第二次从军是宣和六年(1124年),岳飞守孝期满后,再次应征,成为“效用士”,这是比普通士兵更高等级的自愿士兵,俸禄丰厚,享受特殊待遇。
他在禁军骑兵部队服役一年多,参与太原救援战,但因太原、东京失守,离开军队,返回家乡相州。
第三次从军是靖康元年(1127年),金军入侵北宋都城东京,掳走宋徽宗、宋钦宗。
24岁的岳飞毅然披甲上阵,任河北兵马大元帅府前军统制,力抗金军。
但主帅赵构主张逃避,南撤撤退,岳飞多次上书朝廷主张抗敌,因越级上奏被驱逐军营,结束此阶段军旅生涯。
第四次从军是在被赵构驱逐后,岳飞未放弃,投奔河北西路招抚司张所,凭借武艺与谋略赢得信任,继续抗金。
他组建的“岳家军”令金军闻风丧胆,成为抗金主力。
结合岳飞四次入伍经历,“尽忠报国”四字极可能是在第三或第四次从军期间刺上的。
岳飞前两次参军时间短且年少,未经历国破家亡之痛,尚未形成坚定报国之志,因而不大可能刺此字。
转折点是在他第二次退伍回乡后,目睹家国破碎,百姓苦难,胸中驱逐鞑虏、誓死捍卫祖国的决心初生。
从第三次参军起,他便立志“尽忠报国”,可能找了纹身师在背后刺字,时刻警醒自己不忘初心。
对比“精忠”与“尽忠”,“精忠”强调极度忠诚,“尽忠”则更突出尽心竭力、不惜牺牲的精神,类似诸葛亮“鞠躬尽瘁,死而后已”,更能体现岳飞钢铁般的报国决心。
无论这四字究竟是岳母刺的,还是岳飞自刺,这都不影响我们对其爱国精神的敬仰。岳飞作为铁血男儿,面对强敌勇往直前,遭遇冤屈也不放弃信念,从未背叛国家。
他并非盲目愚忠,而是不愿将才华浪费于内部纷争,不让敌人坐收渔利。在狱中他坦然面对命运,展现了问心无愧的胸怀。
我们学习历史,正是为了汲取前辈坚韧不拔的品质,将其融入民族血脉,成为推动民族前行的动力。
岳飞“尽忠报国”的精神告诉我们:大丈夫立身处世,问心无愧,无论生死,历史终将公正评判是非功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