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千多字)
许倬云大师的朱元璋一文中谬误有多少?——兼评鹦鹉式史学(上)
许倬云的朱元璋一文错谬驳析(二)——皇子分封和国家专利等
四 所谓宦官垄断专利
4、丝织
明代官营织造机构有两京的内外织染局和地方织染局。
内织染局属于宦官二十四衙门之一,外织染局则为工部织染所,由工部官员管理。
地方织染局隶属地方,采用民间机户领织形式生产。
[1]
明代宫廷如果在原定的每年织造任务之外,还要额外增加织造缎匹,指定地方完成这种额外织造任务,这叫坐派
,
多由皇帝派出宦官监督管理。
朱元璋在《皇明祖训》里把设立包括内织染局的宦官二十四衙门的原因说得很清楚:
“凡内府饮食常用之物,官府上下行移,不免取办于民,多致文繁生弊。故设酒醋面织染等局于内,……,取其不劳民而便于用也。”(皇明祖训 内官条)
也就是为减少扰民才设立直属宫内的生产单位。
内外织染局和地方织染局合起来供应的丝织品都是为供应皇室宫廷和朝廷公用的需要。并不对民间销售。这和国家经营丝织业不是一回事。和唐宋等盐酒茶专卖,国家垄断生产以此获取高额利润更不是一回事。
明代官营织造本质不是什么国家专利的生产单位,和面向全体人口供应销售的民间丝织业相比,其规模必然小得多。
按万历时申时行的奏疏,每年定额织造数目为“累朝定制,岁造缎匹,不过三万余匹,上用赏赐俱在其中。”(明神宗实录,卷一百八十七,万历十五年六月)
至于额外增加的坐派织造数字,各朝不一,一般认为是万历时期最多。
清修《明史》对明代宫廷物资采办的叙述多有任意夸大失实,涉及织造也是如此。
比如万历时期加派数字:“自万历中,频数派造,岁至十五万匹,相沿日久,遂以为常。”(《明史》食货志六)
按这种叙述,万历时期把额外加派织造数字提升到了一年十五万匹,并延续了下去,每年如此,成为常规。
实则这叙述属于故意造假,误导受众
。
修明史的清廷奴才本来也不会列出参考史料,大部分读明史的人也不会去核查。
所谓“岁至十五万匹”,其实只是万历九年分派织造任务一十五万六千一百六十四匹。
但这十五万匹并非一年内完成,而是分年完成,多次解运。到万历十四年三月,才完成解运三万四千七百八十三匹。五年时间才完成五分之一多点。
申时行要求裁减。万历同意在未完成数额内裁减一万。(《增定国朝馆课经世宏辞》卷之十四,石星,执掌事宜疏
[2]
)
至于真正按每年来计算:
“万历一朝前后共加派
9
次
加派量为
匹
平均每年加派多达
11365
匹
实
际织造量应该略少于此数。”
[3]
也即万历朝总的加派织造量为
54
万
5530
匹,平均每年一万多匹。
加上本有的定额岁造,也不过是每年四万多匹。
实际还达不到。
按照明熹宗时的记录,“浙江、福建、苏、松、常、镇、徽、宁、扬州、广德等府州县自万历四十年已前拖欠岁造缎匹,除已徵收在官及起运在途者照旧解纳外,其余查系小民拖欠,尽数蠲免。”(明熹宗实录 卷四十,天启三年闰十月)
万历时期派发的织造任务,到天启三年都没完成,被明熹宗给蠲免掉了。
这里就按照万历时期平均每年岁造
3
万匹,坐派
1
万匹来考虑。
那相当于多少价值的银子呢?
在温纯的文集里有这么一条记录:
“今据该司呈称,查得浙省原奉坐派缎二万五千匹,估工料银一十八万二千六百五十一两四分零,分为十运,每年一运,扣至万历二十年止 ”(温纯《温恭毅集》 卷三 )
按这个计算,坐派的绸缎每匹价值
7
两三钱银子。
不同用途品类的绸缎价值不一样,按王德万的奏疏,用于婚礼的皇室袍服大约二十两银子一匹。但不可能所有坐派的绸缎都是这个规格。姑且取一下平均,算坐派的绸缎
13
两银子一匹。
至于定额岁造的缎匹的价格要比指定加派低许多。
万历三年有官员说解运上来的绸缎每匹价值十二两银子,圣旨批复说哪里值这么多。
“
奉旨这缎匹以备供用赏赐,必不可缺的。著照前旨陆续解运,本内说纻丝罗每疋该价银十二两,
其实解进的都粗糙不堪,不值原价三分之一
,且不分轻重一例重估。”(卷四十二,万历三年九月)
不值原价三分之一,那就是四两银子。
供给两京下层官吏所需的缎匹,每匹按例折银
3
两。
[4]
万历那时候才十三岁,应该不懂绸缎价格方面的事情,这个旨意批复必然是出自张居正内阁之手。
皇室指定用途的绸缎不能太过粗劣,只能另外加派织造。这也不是皇帝变得更奢侈了,是按定例解运上来的绸缎过于粗劣,皇帝基本的体面总要维持。
万历时期织造额外坐派最多的十五万匹任务,恰恰是万历九年发布的,这还是张居正主政时期。
张居正起于民间,对民间各种奢侈消费,衣服华丽程度,肚子里门清吧。让皇帝穿的绸缎质料比一般富商都粗劣,那总说不过去。
根据以上所得价格,万历时期平均每年官营织造,定额加坐派(其实坐派里主要是民间领织,属于市场行为了,但这里姑且也算进去),应该是
25
万两银子的价值。
至于明代其他时期只会比这更少。
25
万两银子对明代丝织产业每年创造的价值而言,应该远低于百分之一。
按晚明来华的葡萄牙传教士曾德昭对明代广州出口贸易情况的记载:
“中国大部分最好的商品都由此处(引者注:这里指的是广州)运往各地,因为它是中国最开放和自由的交易地点。且不说6个邻国的土著和异邦人运走的各种货物,
仅葡萄牙运往印度、日本和马尼拉的货物,每年约有5300箱各类丝绸,每箱装有100匹真丝,如天鹅绒花缎和缎子、轻料如半花缎、彩色单层线缎。
还有250块金子,及每块重
12盎司
的2200块金锭”
[5]
按此记述,仅仅葡萄牙人每年从明代广州运出去就高达53万匹丝缎,即便按照平均每匹丝缎3两银子来计算,也高达159万两银子。
明代朝廷官营丝织品产值仅相当于经由葡萄牙商人出口的丝绸贸易价值的五分之一不到
而经由这个渠道出口的丝绸应该仅仅是当时明代民间丝绸出口的一小部分。
如《晚明史》所说“必须指出,澳门与马尼拉的贸易量,在中国与菲律宾贸易中所占比重是不大的。”
[6]
明代海商自己也大量把丝绸运往日本和马尼拉贩卖。
“
从智利到巴拿马到处出售和穿着中国绸缎。
中国丝绸不仅泛滥美洲市场,夺取了西班牙丝绸在美洲的销路,甚至绕过大半个地球,远销到西班牙本土,在那里直接破坏西班牙的丝绸生产。”(晚明史 上册 导论,第53页 )
“
尤其受欢迎的大宗货物是丝织品。中国精美的生丝、丝绸极受西班牙人喜爱,往往以高价向中国商人收购,中国商人因此获利甚厚。随着贸易的发展,福建商人逐渐移居菲律宾,专门从事商业中介职业,与西班牙人约定价格,回国代为采办。
”
(晚明史 上卷 导论,第57页
当时福建海澄(月港)也是明代出口贸易的一个大港口,其出口货物数量应该不比广州少。
曾德昭说:“(福建省)这个省滨海,是中国输出大量商品又一个优良港口,当地的勤劳百姓,把货物运往马尼拉、日本等地区”
[7]
按最保守的估计,葡萄牙人经由广州出口的中国丝绸占据当时中国整体丝绸出口量的四分之一(实际上不可能占据这么高的比例),那当时一年中国丝绸出口量至少也是
200
万匹,价值
600
万两银子以上。
明代中国本土的丝绸产量和消费量至少是出口量的十倍以上,按此估算,晚明时期民间每年丝绸的产值至少是
6000
万两银子以上。
明代官营织造的丝绸(把民间领织)都计算进去,每年价值也只相当于
25
万两白银,只是民间丝织业产值的
0.4%
多一点,也就是千分之四。
以上是从出口量来推国内产量。
我们还可以直接从明代国内消费的角度来分析明代民营丝织业的产量究竟大到了什么程度。
没有足够的产量,就不可能有足够的消费量。从明代丝绸的消费水平,可以反推明代丝绸产量。
明代各阶层丝绸的消费普遍到了什么程度呢?
按照来华传教士的记载明代连穷人都穿丝绸。
“我也毫不怀疑,这是被称为丝绸之国的过度,因为在远东,除了中国外,没有任何地方那么富饶丝绸,
以致不仅那个国度的居民,不论贫富都穿丝着绸,而且还大量地出口到世界最遥远的地方
。葡萄牙人,最乐于装船的大宗商品莫过于中国丝绸了:他们把丝绸运到日本和印度,发现那里是现成的市场。住在菲律宾群岛的西班牙人也把中国丝绸装上他们的商船,出口到新西班牙和世界其他地方。”(利玛窦中国札记 第一卷 第二章)
“而在中国,人们虽俭于消费,
但穿绸缎很是普遍
的”,“
农夫皆备有一两件好看的衣服
”,“一般老百姓与贵族的服饰又不一样,但外观都很好看。”(利玛窦书信集第四七页,第五十页)
比利玛窦更早的西班牙门多萨《中华大帝国史》也有类似描述:
“中国人男男女女都很严格地遵行他们的礼节,穿着十分整洁,
因国内有大量丝绸,他们一般穿得很好
”(绪论)
“那里生产的绒、绸、缎及别的织品,价钱是那样贱,说来令人惊异,特别跟已知的西班牙和意大利的价钱相比”(第一卷第三章)
“达官贵人的服装是用不同颜色的丝绸制成的,他们有上等和极佳的丝绸,普通穷人穿的是另一种粗糙的丝绸和亚麻布、哔叽和棉布,这些都很丰富”(第一卷,第十章)
传教士的记载是否夸张呢?
和明朝本土的记载对照,并不夸张
“今帷裳大袖,不丝帛不衣,不金线不巾,不云头不履。”《名山藏,货殖记 马一龙》
“即贫乏者,强饰华丽,扬扬矜诩,为富贵容”(松窗梦语)
“不衣文采而赴乡人之会,则乡人窃笑之,不置之上座”(万历《通州志》)
又俗尚日奢,妇女尤甚。家才儋石,已贸绮罗;积未锱铢,先营珠翠。”(客座赘语)
“女饰衣锦绮,被珠翠,黄金横带,动如命妇夫人”(嘉靖建宁县志)
“靡丽奢华彼此相尚,借贷费用,习以为常,居室则一概雕画,首饰则滥用金宝,市井光棍以锦绣缘袜,工匠技艺之人任意制造,殊不畏惮” (周玺《垂光集》 论治化疏)
“
里中子弟谓罗绮不足珍,及求远方吴绸、宋锦、云廉,驼褐价高而美丽者以为衣,下逮绔袜亦皆纯采
。向所谓羊肠葛,本色布者久不鬻于市,以其无人服之也。至于庸流贱品,亦带方头巾,莫知厉禁。其俳优隶卒、穷居负贩之徒,蹑云头履行上道者锺相接,而人不以为异(万历通州志)
“雁门关外野人家,不养蚕桑不种麻;说与江南人不信,早穿棉袄午穿纱”(天下水陆路程
[8]
)
这些中外独立的记载,都可以看出一个事实,明代当时无论南北,不管穷富,都普遍穿着丝绸。这和满清乾隆时期相比,英国使者马尔噶尼沿途所见百姓都衣着粗陋寒酸,都是粗布衣服,是截然不同的。
只有极其巨大的民营丝绸生产力才能支撑晚明如此普遍的丝绸消费。
民间丝织业有工人起家而成资产百万的巨富者。
“潘氏起机房织手,至名守谦者,始大富至百万”。(万历野获编 卷二十八)
可见明代民间丝织业的暴利程度。这里的百万应该是百万两白银,把白银价值算成现代的,就是资产过亿的富豪了。
从一些记载来看,明代晚期仅苏州城内的丝织业规模从业者就接近半个城市的人口。
明晚期朱国祯说苏州人“多以丝织为生,东北半城,大约机户所居”(朱国祯
:
《皇明大事记》卷四四,矿税,《四库禁毁丛刊》史部第
29
册第
118
页)
《镇吴录》有相似的记载:“东半城,贫民专靠织机为业,日往富家佣工,抵暮方回。”
[9]
(转引自《明代城市研究》第
80
页)
苏州城当时人口至少百万以上,即便半城的说法夸张,那估计十万人口以上从事丝织业也是合理的。
蒋以化说
;
“我吴市民,罔藉田业,大户张机为生,小户趁织为活。”(西台漫纪,卷四 纪葛贤,续修四库全书第
1172
册,第
53
页)
这仅仅是苏州城,晚明时期还有大量专业从事丝织业生产和贸易的市镇,其繁荣程度不下于大城市,如苏州府的盛泽镇,嘉兴的濮院镇
,
王江泾镇
,
湖州的双林镇
,
菱湖镇。不一一详说了。
以对晚明人口保守估计两亿来算(其实远不止),即便算当时人口五分之一穿丝绸,每年平均一人消费一匹丝绸,那也就是四千万匹丝绸,以每匹丝绸平均
3
两银子计算,那就是一亿两千万两银子。
按此计算,明代官营丝绸每年价值
25
万两银,只是民营丝绸业产值的千分之二。
以往论者断言什么明代丝织业是处于封建势力的严重控制和剥削之下,如同梦呓一般。
包括范金民虽然列举史料论证了《明史》关于万历加派织造数字的错误夸大,但依旧沿袭了明史中的陈词,什么加派缎匹“最为民害者”
,
“
织造一项
尤为最苦
”
。这属于偏见既定之下,无论事实如何,都要依附到既定结论。
且不说明代坐派的丝绸让民间机户领织,大部分情况是市场行为,支付等值报酬的,稍有让机户吃亏,官员就要在奏疏里连篇累牍的抨击,机户也能以价格低为理由调头不干。
“官府对于领织,若‘银两尽行给发,机户有利,接迹而来;内监挟朝廷之威权,银两不免减削,机户无利,掉臂而去。’有利就干,无利就不干,这正说明,领织是建立在经济关系之上,每遇争执,机户就‘动以料价不敷为词’,朝廷的威权也起不了多大的作用。”
[10]
即便明廷把岁造加坐派的缎匹每年从民间机户那里无偿征收,那也远低于正常的税收比例。
明代丝织业税收低到几乎没有(对行商征收的税都被偷漏大半),宫廷和政府自己从其他收入里腾挪筹措经费组织自用生产,还被连篇累牍的攻击贬损。
在明代是工商从业者和其利益代言人完全被娇惯坏了,至于现代的许多人,则是长时间偏见灌输下,只会鹦鹉学舌。
明代不必说什么宦官专营,哪怕宦官接受委派,正当查税,想对丝织业征收合理税费,都会被文官用一切手段抵制。
朱国祯《皇明大事记》卷四十四中,记录了织造太监孙隆,想要在丝绸业征税。
“织造太监孙隆,带管税事。本安静识事机,四月中至苏会计,五关之税日缩,借库银以解。颇严漏税之禁。”
所谓
“
安静识事机
”
,也即士大夫都觉得这个太监不怎么搞事。但因为当地偷税漏税实在太过猖獗,本就很低的商业税收还不断缩减,以至于挪借其他银子填补。孙隆这才要打击偷漏税行为。
此外到苏州听从当地人建议,希望对丝织业征税。
结果孙隆反而被苏州丝织业工人打死手下人员,驱赶出苏州,再不敢过问收税之事。而这些丝织业工人的暴乱明显是受官绅的纵容乃至煽动阻止。被抓起来承担责任的工人领袖葛成,关在狱里,被官绅们当英雄来优待,还替他改了名字叫“葛贤”,最后被释放,“缙绅皆待以宾礼,称曰义士。”
打死人命,就因为是和宦官、和皇帝捣乱,不但半点事情都没有,反而成了官绅宠儿,这又是明代才有的怪象。
许倬云大师说的明代政府专利,宦官管理而文武官员无置喙余地,那只能是平行宇宙穿越过来的,和明代现实毫不相关。
————————————
【注释,文献出处简短的,都写正文括号里,比较长的放在文末脚注】
[1]
范金民 明代官营丝织业三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01
年第
3
期
[2]
石星奏疏原文“查得万历九年十月内。该内织染局署局事、御马监太监张诚等题织上用等龙袍共一十五万六千一百六十四匹。本部覆奏钦依派行浙直司府去后。又查得万历十四年三月内大学士申时行等题諴织造袍服等项。随该本部查得前项袍服巳解过三万四千七百八十三匹,未完一十二万一千三百八十二疋。以五分为率,解进者。已一分矣。题请裁减节。奉圣旨这造袍服未完数内准减一万疋钦此,已经通行钦遵”
[3]
范金民 明代官营丝织业三题,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2001
年第
3
期
[4]
明神宗实录卷
5
隆庆六年九月“工部题在京并南京官中使长随共一万四十员名,共该纻丝绫二万六千六百九十三疋,每疋照例折银三两,共该银八万七十九两”
[5]
曾德昭《大中国志》何高济
,
李申翻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
,第
10
到
11
页
[6]
樊树志《晚明史》上卷 导论,复旦大学出版
2003
年,第
58
页
[7]
曾德昭《大中国志》何高济
,
李申翻译 上海古籍出版社
1998
,第
10
到
11
页
[8]
转引自《中国经济史论文集》,厦门大学历史研究所、中国经济史研究室编,
1981
年,第
267
页
[9]
《镇吴录》万历时刊本,转引自《明代城市研究》第
80
页
[10]
许涤新、吴承明《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一卷:中国资本主义的萌芽》,第
15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