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与北宋的制度安排密切相关。北宋建立之初,赵匡胤在长期的战乱与权力博弈中汲取了唐末与五代十国的教训,果断推行了“强干弱枝”的治理取向。中央权力被放到极高的位置,地方诸侯与武将的实权被严重削减,形成一种以中央集权为核心的制度格局。王府的尊名固然存在,但他们掌握的权力微乎其微,地方势力难以壮大,也就很难出现藩王和藩镇那样的割据现象,更不会像前代那样发生大规模的宫廷与地方叛乱。
中央集权达到顶峰
基本统一天下之后,北宋进一步巩固统治,赵匡胤在汲取前朝经验的基础上,对官制进行了大规模的调整,核心特征就是把职务权力与实际权力分离,以此不断削弱各级官吏的实际影响力。官员的名分、俸禄和等级仍保留,但实际掌控国家政务的权力正逐步转向由中央机构分散并受制于皇权的系统。通过这种分割,国家的治理核心牢牢握在中央手中,而地方与军事机关的自主性被压缩,形成了高度的分权制衡格局。
宋朝的政治体制在总体框架上沿用了唐代的制度传统,但在权力的分配上做了更为细致的调整。宰相不再由三省长官直接担任,而改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的形式代理,另外设立参知政事作为副相,与宰相共同组成“宰执”集团,依旧以行政职能为主。这种安排使得相权明显收缩,官员的实际权力更多地转向执行与政策落实的层面。与此同时,枢密院及三司(盐铁、户部、度支)的设立,使军事与财政掌控逐渐集中于中央两大机构之下,形成三权并立却相互制衡的态势,在很大程度上强化了皇权对政府运作的直接控制。监察体系也随之扩展,御史台之外增设谏院与置谏官,监察与弹劾官员的机制更加完善,使得官员在制度上处于持续的外部监督之下。
更重要的是,宋朝对军队的管理尤为严格。以禁军为例,其领导机构分为殿前司与侍卫司,两大机构的长官分别为殿前都指挥、步军都指挥使与马俊都指挥使,合称“三帅”。虽然三帅掌握部队,但并不掌有调兵之权;真正的调兵权掌握在枢密院,而枢密院又是直接向皇帝负责的。这种“统兵权与调兵权分离”的设计,直接抑制了将领的军事扩张势头。加之将领出征时,朝廷会派驻监军,监督与制约着将领的军事行动,确保战事不至于因为武将私欲而失控。如此一来,武将要想形成割据势力,几乎成为不可能完成的任务。
同时,宋朝实行的是“职、权”分离的治理模式。“职”仅决定官员的官阶与俸禄,真正拥有实际决策权的,往往是朝廷临时派出的各种官员,但这些官员多为临时性任命,任务完成后即撤回岗位。因此,在制度层面上,官员与武将的个人权力几乎没有办法扩大到足以威胁皇权的程度。
宗室有职无权,无法构成威胁
对于宗室、外戚、勋旧等群体,朝廷同样以高压策略进行防范,往往让他们获得名望和高官厚禄,但却很少给予实权。这样的安排,使得宗王们虽然地位尊崇,却缺乏真正的政治与军事影响力。宋代的王爷多为高品级的闲散贵族,他们外出办事时通常仅以王爷之尊担任某些“职事官”如安抚使等,处理完事后职权便被取消,无法积累持久的权势,更谈不上对朝政造成威胁。
宋朝的这种制度安排,一方面有效地防止了官员和武将借权力集中来挑战皇权,另一方面也带来不少治理上的负面后果。由于权力拆分得过于细碎,实际上产生了大量的冗官、冗员与重复职能,导致行政体系运行效率下降,决策与执行之间的衔接时常出现滞后。这种层层分权、层层监控的格局,固然降低了地方叛乱与权力伸张的风险,却也成为宋朝长期积贫积弱、治理效率低下的一块顽瘴之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