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喵懂文化常识》
作者:王宸 叶金辔
版本:星球地图出版社
2025年1月
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
“游宦京都二十春,贫中无处可安贫。长羡蜗牛犹有舍,不如硕鼠解藏身。且求容立锥头地,免似漂流木偶人。但道吾庐心便足,敢辞湫隘与嚣尘。”——白居易五十岁才在长安买房(离大雁塔不远),为此专门写诗《卜居》。
“始我来京师,止携一束书。辛勤三十年,以有此屋庐。”——韩愈四十九岁升任京兆尹,终于攒够钱置下一处宅院,喜不自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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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并非个例。从唐宋到明清,无论文豪还是高官,面对大城市的房价,都曾一筹莫展。和现在差不多,市场供求关系决定价格,经济越发达、人口密度越高,房子就越贵。想在首都之类的大城市扎根,无论哪朝哪代都不简单。
古人买房,算的不是平方米,而是“间”——面阔两柱之间为一间。所谓“四合院有二十七间”,未必是27个房间,连在一起的正房可能就占了三到五间。一间到底有多大,得看具体情况,没有固定标准,这就说到中国古代的建筑。
中国古代建筑,最普遍的共同点有两个:
一个是“前堂后室”,对皇宫来说是“前朝后寝”,这种格局在新石器时代就能看到,许多仰韶文化遗址中都有“大房子”,前面是集会议事的场所,后面供首领一家人起居。自偃师商城开始,出现了以廊庑连接、中间是庭院的建筑群,“朝”和“寝”不用挤在同一幢“大房子”里了。
北京四合院通常坐北朝南
几千年过去,明清紫禁城照样符合这种规律:“前三殿”(太和、中和、保和)加周边区域是外朝,皇帝办公的地方;隔着一道乾清门,“后三宫”(乾清、交泰、坤宁)加周边区域是内廷,皇帝和后妃、子女生活的地方。
民间也差不多,在靠外的厅堂举行重大礼仪活动、招待客人,在更加清静的内室休息。看看《红楼梦》里的相关描写,就能有个大致印象。
另一个是严格遵循礼法,基本中轴对称,内外、尊卑分明。
北京四合院就是典型,东西南北四面的房舍围起来,形成一个“口”字。事实上,这种格局可以追溯到西周(例如陕西岐山凤雏村发现的院落),大江南北都能看到。更加宏大华丽的府邸甚至宫殿,其实也是许多个四合院的叠加。
北京四合院通常坐北朝南,大门开在东南角,进来西拐是外院,那里靠南的一排屋子叫“倒座”,光照不理想,大多是外客厅账房、私塾、男仆的住处。
隔着一堵墙,就是内院。墙上开“垂花门”,因为上面的檐柱不落地常常装饰着精美的木雕,悬在半空中,所以叫这个名字。
司马光在家规里说:“男治外事,女治内事;男子昼无故不处私室,妇人无故不窥中门。”“中门”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里的“门”指的都是这道分隔内外的垂花门。内院北边是正房,也叫上房,最高大也最舒适敞亮,是长辈的住处。晚辈只能分到两边的厢房,西厢房条件比东厢房好。过了正房,就是狭窄的后院,那里靠北的一排屋子叫“后罩房”,大多是女眷或女仆的住处,也有当厨房的。值得一提的是,固定的餐厅很晚才出现,之前通常是将饭桌搬到某间还有其他用场的屋子里,吃完再搬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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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都汴京“甲第星罗、比屋鳞次”
北宋时期,房价最高的是“甲第星罗、比屋鳞次”的首都汴京。权贵的豪华府邸大约要一万贯,上不封顶;中级官员的宅子大约要五千贯;精致的小院大约要五百贯平民的房子也至少要两百贯。对比一下,宋哲宗在位时京师官府雇人服役,日薪是两三百文;正常年景的米价是每石六七百文。到了徽宗朝,由于人口持续增长、社会风气奢靡,房子更贵了,苏辙落魄被贬斥时,把自己的别业卖了九千余贯。而这时候全国的平均米价已经高达每石两贯半到三贯,通货膨胀极为严重。
明朝中后期,山东临清一处位于繁华地段、“门面二间,到底四层”的房子要120两银子:“门面七间、到底五层”的官员大宅则要1200两银子。而在当时,米价每石不到一两银子,商铺掌柜的月薪是二两银子左右。
首都以外地皮相对没那么稀缺,房子的价值主要在砖瓦、木料之类的建材上。
清朝的房契有一些保留了下来:乾隆年间,北京城里一处六间瓦房的院子要230两;嘉庆年间,一处前面做生意后面住人的“铺面房”共五间半,要300两。
豪宅就更买不起了。苏州织造李煦(《红楼梦》故事原型之一)的抄家清单上有一处“瓦房二百二十五间、游廊十一间,折银八千零九十四两”。和今天的“法拍房”类似,这种估值会偏低,市场价可能超过一万两。
清朝前期到中期,米价每石自一两银子上升到接近二两,一品大员每年的官方收入不到600两,有“铁杆庄稼(旗兵的月饷)”的旗人每月能领二到四两钱粮不等。
古人如何租房?
买不起?那就租。
北宋名臣韩琦表示,“自来政府臣僚,在京僦官私舍宇居止,比比皆是。”南宋理学家朱熹也说,“且如祖宗朝,百官都无屋住,虽宰执亦是赁屋。”
官员能分到住处的相当少,流动性又相当大,可能换工作部门、外放、父母去世回老家丁忧,不会在一个地方待几十年,加上首都房价高,所以租反倒比买更灵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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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人能租的房子大致有以下几种:寺观、会馆、官屋、民房。
许多大小寺观都有客房,元杂剧《西厢记》里,张生和崔莺莺正是由于在普救寺暂居,才碰巧相识,终成眷属。遇到天灾人祸百姓流离失所的情况下,寺观常常也要负起社会责任来,让他们临时租住。
会馆出现于明朝,同乡或同行凑一笔钱,在大城市置办房产,不光可以聚会谈事、演戏敬神,还可以让“自己人”落脚有互助性质,所以租金通常不高。鲁迅来北京以后,就在绍兴会馆住了七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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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屋在宋朝比较多,大城市几乎都会设立“楼店务”(在汴京的又叫“店宅务”),专门经管国有房地资产,收益相当丰厚宋真宗天禧年间,店宅务(官署名,负责管理和维修国有房产,并向租住公房的人收取租金)账上有二万三千三百间“公租房”,每年能拿到十四万贯出头。在寸土寸金的汴京,最赚钱的行当之一就是房屋租赁,无论官民都积极参与,甚至有借钱买房出租的。官屋会控制租金,免得上涨太快影响民生。遇到节庆、极端天气、水火灾害、疫情等等,皇帝都会下旨减免官屋的租金来安抚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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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清名臣曾国藩的租房经历,就是个很有趣也很能说明问题的例子。刚到北京时,他先在长沙会馆住了几天,然后在菜市口附近的千佛庵找了四间屋子,月租四千文。正式当上翰林、接来妻儿以后,他开始在宣南租住民房,官越来越大、家里人口也越来越多,十三年间搬了八次家,条件越来越好,月租也由八千文上涨到三十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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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还可以“典房”:一次性押上笔钱,在约定的时间内就不用交租金了,到期以后,房主会把那笔钱全额退回,相当于拿房子的居住权换无息贷款。然而行情好的话,房主只会租不会典,因为这样能赚到更多。
从“前堂后室”的空间伦理,到四合院“垂花门”内外有别的礼法秩序;从白居易的“容立锥头地”,到曾国藩十三年搬八次家的京漂日常——古人的住房故事,照见的不仅是建筑形制的演变,更是千百年来中国人对“安身立命”的执着与焦虑。
今日“房价高”“租房难”的感叹,原来早已写入历史的肌理。所谓“长安居,大不易”,古今同慨。
本文选自《喵懂文化常识》之《衣食住行卷》,文中所用插图均来自该书。已获得出版社授权刊发。
原文作者/王宸 叶金辔
摘编/何也
编辑/张进
导语校对/赵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