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时期,由于清政府的无能,中国遭遇了多次外来侵略,并被迫签订了一些丧权辱国的条约。这些条约中既有割地的条款,也有赔款的要求。割地的事情相对简单,直接割出就行,但赔款问题就复杂了。当时清政府的财政收入每年大约只有八千万两白银,而《辛丑条约》就要求中国赔偿各国9.8亿两白银,要拿出这些钱,最少得花13年才能凑齐。
溥仪被迫下台之前,清政府根本没有还清这些赔款。那么,清朝灭亡之后,这些签订的条约是否仍然有效呢?这些巨额赔款又由谁来支付呢? 清朝灭亡后,孙中山成为临时大总统。在《临时大总统宣言书》中,他曾提到,要彻底消除满清时代的种种辱国行为。然而,为了争取西方列强的支持,南京临时政府在《告各友邦书》中宣布,清政府与各国签订的条约依然有效,并且会继续支付赔款。 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中国政府决定积极参战,并宣布与德国和奥匈帝国之间的条约全部作废,不再继续向这两个国家赔款,同时还没收了它们在中国的财产。1918年,俄国内战爆发,外部敌人环伺。苏俄为了争取中国的支持,频繁示好,不仅宣布免除中国的所有赔款,还承诺永久无条件归还中国曾失去的所有领土,并无偿归还中东铁路的所有权益。 至于与日本签订的马关条约,直到侵华战争爆发后的一段时间,中国才停止了向日本赔款。随着中国内战的爆发,英美等国最终宣布取消中国的赔款要求。直到那时,清政府遗留下来的赔款问题才彻底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