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2025—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作为指导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利用传承与可持续发展的“路线图”。
四川省人民政府网站截图
此次出台的《规划》
明确了哪些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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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未来目标
全面建成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规划》适用范围为四川省行政辖区,期限为2025—2035年。
到2030年,多层级多要素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基本形成,各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有效保护、合理利用、活化传承,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活化利用经验。全社会保护城乡历史文化遗产的自觉性、主动性显著提升。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系统融入城乡建设的格局基本形成。
到2035年,全面建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四川省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得到系统性保护、充分利用和传承发展,不敢破坏、不能破坏、不想破坏的体制机制全面建成,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全面融入城乡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进一步提升。全省国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达到10座,国家和省级历史文化名城总数达到40座,历史文化街区数量达到120片。
图据视觉中国
明确规划导向
凝炼四川历史文化核心价值
《规划》围绕中国共产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中华民族发展史,从政治、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地理五个方面,系统梳理四川省历史文化发展脉络,凝炼四川历史文化核心价值。
同时,按照四川核心价值载体空间分布,规划构建“五区、四廊”的总体保护格局。
“五区”:综合考虑自然地理环境、区域历史演变、历史文化资源本底等四川实际,划分五大历史文化片区,包括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川南盐酒文化片区、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
“四廊”:包括以长征线路为依托的长征文化走廊,以长江、黄河为依托的生态文化走廊,以蜀道、南方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川盐古道为依托的经贸文化走廊,以三线建设陆路和水路沿线为依托的三线建设走廊。
明确保护对象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等21类
《规划》指出,根据四川省历史文化核心价值,构建省级保护对象名录体系,包括: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传统村落、历史文化街区、历史建筑、文物保护单位、工业遗产、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地名文化遗产、民族村寨、不可移动革命文物、长征遗址遗迹、文化和自然遗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世代传承品牌、古树名木、历史地段、历史名园等21类。截至2024年底,纳入省级保护对象名录体系的城乡历史文化遗产共19874个。
规划新增三线建设历史遗存、重大改革典型案例、震后恢复重建典型案例、脱贫攻坚典型案例等潜在历史文化资源。规划储备保护对象共583个。
图据视觉中国
《规划》提出,将按照“规划引领、分类保护、濒危优先”原则,结合保护对象类型、价值与保存状况,制定差异化保护措施,重点加强濒危保护和预防性保护。
明确传承方式
城乡建设、文旅融合、成果转化等
《规划》指出,一是要融入城乡建设,包括融入国家战略、融入城市更新、融入乡村振兴。
二是要深化文旅融合。做好成都平原蜀文化片区、川东北蜀道文化片区、川西北民族文化片区、攀西民族文化及三线建设片区的传承利用。
三是要通过深化研究成果转化、推动文艺精品创作、营造全民守护氛围,来弘扬历史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