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法老不说教
编辑|法老不说教
说起春秋时代的美女,人们最先想到的恐怕就会是“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庄姜。
《左传》是旨在为男权作传的春秋信史,却在“隐公三年”留下了关于她的确切记载。
《诗经·硕人》亦曾描绘她高贵的出身、绝伦的美貌和出嫁时盛大的场景。
这两段文字虽仅200余言,却可以让我们从庄姜身上发现春秋时期婚姻文化的许多特质。
一、“门当户对”与“六礼之婚”
《礼记》说:“夫昏礼,万世之始也”,“昏礼者,礼之本也”。
可见对婚礼的重视,是由古而今一以贯之的。
从表面上看,春秋礼法似乎从没有在书面上强调过“门当户对”,但从《左传》记载的各国之间你来我往的嫁娶活动中,我们能够看到的,仍旧多是社会身份基本对等的嫁娶关系。
流传到今天的成语“秦晋之好”,就源于春秋时期秦晋两国之间,频繁缔结的姻亲关系,但细读典籍就可以发现,
其所指称的主要是,两国诸侯子与女之间的婚姻关系。
虽然因周王地位最高找不到对等的姻亲,王女只能嫁给诸侯,从历史形成的“下嫁”一词的“下”字,我们就可以看到人们头脑中,根深蒂固的等级意识。
另外国之大小也与婚姻的缔结有着莫大关系。《左传》桓公六年所记:“公之未婚于齐也,齐侯欲以文姜妻郑太子忽。
太子忽辞。人问其故。太子曰:‘人各有偶,齐大,非吾偶也。’”郑太子忽之所以拒绝齐侯提亲就是因为“齐大非偶”。
客观地讲,一个人的家庭出身对其生活习惯、思维方式和个人修养的形成都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作为春秋时代礼法松弛背景下的诸侯夫人,仅仅有德或者有色是远远不够的,她还要有协助夫君治国安邦的胆识和才能。
小家女儿眼中大多只有柴米油盐,公侯之女则无不是见惯政治风云,想成为统领后宫、辅佐国君的“贤内助”,其出身自然不可小觑。
至于门户之见在后代拆散了多少有情男女则是另外的问题。
事实上,“六礼”之外春秋时期的婚姻礼俗,还有许多具体的表现方式,如“以昏为期”、“霜降逆女”及上文所提到的“卿为君逆”等等。
《礼记·昏义》说:“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名焉。”《仪礼·士昏礼》说:“士娶妻之礼,以昏为期,因而名焉。必以昏者,阳往而阴来,日入三商为昏。”
二者都说明了婚(昏)礼得名的原因,《仪礼》还进一步以“阳往而阴来”,解释了为什么将婚礼的举行时间定在“昏”时,并界定了“昏”的具体时间。
“以昏为期”在《硕人》之诗中的表现并不是十分明显,但“大夫夙退,无使君劳”却也约略透露了与昏时有关的文化信息。
因为中国是一个传统的农业社会,天子的春祭与王后的亲蚕,都在倡导和要求民人“勿违农时”,
所以农忙之后举行婚礼,已经是一个约定俗成的民间习俗。
《周礼注疏》言:“孙卿曰:‘霜降逆女,冰泮杀止。’《诗》曰:‘将子无怒,秋以为期。’《韩诗传》亦曰:‘古者霜降逆女,冰泮杀止,士如归妻,迨冰未泮。’为此验也。”
如《左传》隐公二年春秋经记“冬十月,伯姬归于纪”,宣公五年传记“秋九月,齐高固来逆女”,庄公二十四年传记“秋,哀姜至”。
《硕人》诗庄姜至卫之时,景物描写有“葭菼揭揭”之句。“揭揭”为“高举貌”,《传》释为“长也”,可知其茂盛。
与《诗经·秦风·蒹葭》之“蒹葭苍苍,白露为霜”进行比对阅读,可知其时天寒。所以《诗经通诂》说:“诗为庄姜初至时作,与古礼‘霜降逆女’合。”
而“河水洋洋,北流活活”所显示出的浩大的水势,也带有明显的与之相应的季节特征。
二、“德言容功”与“娶妻求美”
在一个讲求“男女有别”,妇人以“卑顺”为本的社会里,
古礼对女子的最高要求,恐怕就是“宜其室家”了。
而要做到这四个字,就必须做好以“德”、“言”、“容”、“功”为主要内容的嫁前功课。《礼记·昏义》说:“古者妇人先嫁三月,祖庙未毁,教于公宫。
祖庙既毁,教于宗室。
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教成,祭之,牡用鱼,芼之以蘋藻,所以成妇顺也。”接着又为我们解释道:“妇德,贞顺也。妇言,辞令也。妇容,婉娩也。妇功,丝麻也。”
结合后代对女性“知书达礼”的社会期待,和春秋时代蔚为大观的文化风气稍作揣想,我们就不难发现章氏之言的精辟。
没有悉诗熟礼甚至六艺兼擅,就不会有闵公二年许穆夫人的慷慨赋诗,和成公九年鲁穆姜的娴雅辞令,就不会有桓公十三年,楚邓曼的运筹帷幄,和襄公十年卫定姜的决胜千里。
而作为“齐侯之子”的美女庄姜,至少也应该是深通诗礼的。
在实行一夫多妻制的中国传统社会中,人们常说:“娶妻求德娶妾求色。”即“贤妻美妾”之谓是也。
方玉润《诗经原始》即认为《硕人》之诗“颂卫庄姜美而贤也”。
庄姜之美我们从诗句中,可以很直接地感受得到,至于其贤,方玉润说:“夫所谓硕人者,有德之尊称也。曾谓妇之不贤而可谓硕人乎?”意即“硕人”即贤。
同属《诗经·卫风》且只在《硕人》之前的篇目《考槃》起首之句即是:“考槃在涧,硕人之宽。”其“硕人”即为“有盛德的人”。
向熹《诗经词典》也释“硕人”二义,其一义为“高大壮美的人”,另一义即是“大德之人”。“硕人”一词出现在《卫风》连续的两首诗中,我们不能认为它们彼此之间没有意义上的联系。
《硕人》诗中“大夫夙退,无使君劳”二句,一般认为是庄姜之语,如所指无误,庄姜之贤当更无异议。
但我们要说的重点是,《硕人》诗中用四分之一的篇幅以工笔之法,细细地描绘了庄姜的美貌,除表现了诗人由衷的赞叹外,也反映了具有社会普适性的审美标准和审美要求。
《史记·苏秦列传》说:“后有长姣美人。”“长”、“巨”与“硕”意义相仿,足见先秦之世人们俱以高大为美,此美应该更接近美学范畴中的崇高而非优美。
“手如柔荑,肤如凝脂。领如蝤蛴,齿如瓠犀。螓首蛾眉,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庄姜乃公侯之女,其端庄之美自不殆言。
有人认为闺秀派就没有风情,实则不然。“巧笑倩兮,美目盼兮”八个字展现给我们的就不是一个泥塑木雕的“死美人”。
“盼”字固然被通训为“眼睛黑白分明”,但其间必然会有眼波的顾眄流动,否则是不会给人强烈的美的震撼,并让诗人刻意着笔的。
没有这八个字,恐怕就不会有《长恨歌》中杨玉环“回眸一笑百媚生”的颠倒众生,就不会有《西厢记》中张君瑞初逢崔氏女,怎当她临去秋波那一转”的失魂落魄。
难怪前人会评价这八个字说:“千古颂美人者无出此二语,绝唱也。”
虽然从典籍上看,春秋社会对女子的“德”、“言”、“容”、“功”有着一致的企盼,但其时之人却多以娶妻求美为念,为求得美人甚至不惜僭毁礼法。
《左传》桓公十六年记卫宣公父夺子妇的新台之行,庄公十四年记楚文王因谋夺息夫人而举兵灭息。
宣公九年、十年和成公二年所记的夏姬,因美貌而被争来夺去,昭公元年徐吾犯妹一女不得已而受二聘俱是美貌惹的祸。
所以《硕人》极写庄姜之美,表达的应该是一种时尚观念。庄姜初嫁,作为夫君的卫庄公应该也是喜不自胜的,而美人未能固宠则是后来的事情。
三、“侄娣为媵”与“收庶为嫡”
春秋婚俗有媵妾之制,即所谓“诸侯一娶九女”,女方不但要有同姓之国的女子作为陪嫁,还要以侄娣为媵,也就是要带着自己的侄女和妹妹,一起嫁到夫家。
但作为“媵”的女子一般都不是嫡出,嫡出的姐妹往往都是各自婚嫁。庄姜有姐妹,分别嫁到了邢国和谭国,她们并没有作为彼此的媵共嫁一夫。
因此,虽然“庶姜孽孽”,但到卫国充当媵妾的,那些衣饰丰盛容颜美好的女子们,也只能是地位和辈分稍低的姜姓女子。
春秋实行媵制的情形,也绝不仅此一例。如《大雅·韩奕》在写到韩侯娶妻之时,即云:“百两彭彭,八鸾锵锵,不显其光。诸娣从之,祁祁如云。韩侯视之,烂其盈门。”
那些随嫁的女弟以“祁祁如云”的场面,出现在韩侯面前,五彩缤纷的霓裳和闪闪烁烁的首饰簇拥一处,在韩侯的眼中,自然是光华耀眼的“烂其盈门”。
我们大可以将这几句诗,作为“庶姜孽孽”的注解来读。卫桓公之生母戴妫的身份亦是其姊厉妫之媵。
母之生死且是庄姜主动地“以为己子”,《史记》言“完母死”且是“庄公令夫人齐女子之”,庄姜为被动收养。
虽然两部书的文字略有出入,但我们至少可以读到三个相同的意思:一是庄姜美而无子;二是“又娶于陈”说明卫庄公,并不只有庄姜一个夫人;三是庄姜将庶子完收为嫡子并立为太子。
关于“无子”,古礼自有相关规定。普通妇人只要犯了七出之条中的任何一条,就可以被“出”,“无子”亦在其中。
但天子之后和诸侯夫人,并不会因为无子被出或被废,且她们的丈夫仍需“后尊如故”,给她们以尊荣,虽然丈夫可以因此“远之”不再亲近她们。
中国封建制中最为正统的继承人始终是嫡长子,其关键词自然在于“嫡”和“长”。
所谓嫡长子指的是,正妻所生的第一个儿子,媵妾之子即使年长于正妻之子也没有理所当然的继承权,年长于鲁桓公的鲁隐公,只能“摄政”而不能“即位”就是这个道理。
但有一种例外,就是正妻无子而将媵妾之子收为己子,媵妾所生的庶子即可因此成为嫡子,不但可以籍此提升地位亦可以得立为太子。
戴妫所生的卫桓公完,就是因为夫人庄姜的收养,而有机会成为太子的,到战国时仍有秦国华阳夫人以异人为子并立其为储君,
所以才有日后异人之子,秦始皇嬴政的继位和一统天下。
四、结语
可信的典籍中,就很难再找到关于庄姜的记载,只能让人对薄命红颜的归路,生出无限遐想。而联系此前她对州吁“有宠而好兵”的“恶之”,大致可以推测其晚景的凄凉。
但即使仅从上述看似简薄的记录中,我们仍可以透视到春秋婚姻中,所蕴含的许多文化要素,并逐渐认清庄姜的婚姻,虽门当户对、六礼皆备、陪嫁丰厚、侄娣如云。
处处遵从时俗,却从未给她以真正的幸福,而在那样的时代这样的婚姻悲剧,决不可能仅是个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