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说清楚这个问题,首先要弄明白分封制和郡县制是什么?二者的好处和缺陷是什么?以及汉代实行的是什么制度?下面我们就来说一下这个问题:
分封制
1:分封制概述
分封制是中国古代分封诸侯的制度。商代的时候就已经开始分封诸侯了,当时的称号有侯和伯。
西周灭商后,便大规模地以封地连同居民封赏给王室子弟和功臣。对内,诸侯享有世袭统治权。对外,诸侯也有服从天子命令、定期朝贡、提供军赋和力役、维护周王室安全的责任。
秦始皇统一全国之后,在全国普遍推行郡县制,分封制这才被废除。
2:分封制的好处
分封制的好处就是被分封的诸侯都是天子的兄弟和功臣,这样一旦天子有难,天下诸侯都会起兵勤王的。比如:烽火戏诸侯。虽然这是一个让人啼笑皆非的故事,但是也从侧面反映了分封制的好处,那就是护卫中央。
3:分封制的缺陷
分封制的缺陷是刚开始分封的时候,天子与诸侯,诸侯与诸侯之间的关系,尤其是血缘关系是很近的,因此他们不会闹分裂。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那些诸侯王的血缘关系就越来越远了。因为血缘关系远了,那么他们之间就要争夺土地和权力。比较典型的例子就是春秋和战国。
郡县制
1:郡县制概述
郡县制是中国古代分封制度之后出现的以郡统县的两级地方管理行政制度,几乎盛行整个封建时代。是在中央垂直管理地方,地方官员由皇帝直接任免的流官任期制,使地方处在中央的管辖之下,有利于中央集权的加强和国家的统一。标志着官僚政治取代血缘政治,是中国由贵族封建制度走向封建专制制度的标志。
2:郡县制的好处
权力全部集中在皇帝的手中。郡县制是从组织上保证了皇帝的绝对权力。因为郡县制设立以后,郡的太守,县的县令都是由皇帝亲自任命的,而且还不能够世袭,这样就保证了皇权的绝对权威。
3:郡县制的缺陷
郡县制的缺陷就是如果天下出现特殊的情况,比如有人造反,就没有同族的诸侯来帮助皇帝稳定大局、没有力量去保护中央政权。
汉朝实行的制度
汉高祖刘邦建立西汉之后,对比郡县制和分封制的优缺点,最终在西汉实现“郡国并行制”。
郡国并行制,简单一点解释就是郡县制和分封制同时存在。其中归属中央直接管辖的是郡县制。在郡县制之外,刘邦还分封了一些诸侯,这是分封制。
而且西汉的分封制与周朝的分封制是有一定区别的。
周朝的分封,一旦领土分封给诸侯以后,诸侯在自己的诸侯国内拥有着绝对的权威,只要自己别太作,别引的天子率领诸侯来攻打自己,那么自己在自己的诸侯国内,那就是皇帝一般的存在了。
但是西汉的分封制却与周朝不同。不同之处有:
(1)西汉初年,中央在诸侯国任命有官员
西汉初年,刘邦虽然分封了诸侯国,但是在诸侯国内,一些像国相、太傅、内史这样的高官都是由中央任命的,其他的官员是诸侯王任命的。而这些官员在一定程度上也对诸侯王起到了一定的牵制作用。
比如:汉景帝时期,发生了以吴楚两国为首,共七个诸侯国起兵反对中央的事情。当时淮南王刘安也想造反,但是他不会指挥军队。于是淮南国的国相就欺骗他说我替你带兵。结果刘安就天真地以为他的国相真的会带兵反对中央,于是就把兵权给了国相。国相拿到兵权之后,就把淮南王给软禁了,然后坚决地站在了中央这一边,而刘安则彻底傻眼了。
(2)七国之乱以后,中央加大了对诸侯国的控制
汉景帝时期发生了一场七国之乱,幸亏当时的周亚夫力挽狂澜,最终将七国的叛乱给平定了。但是由此也让汉景帝看到了诸侯势力过大导致的危害,于是下令,诸侯国内两千石以上高官的任命权收归中央。这样一来,则进一步削弱了诸侯的权势。相反,更进一步加大了中央对诸侯的控制力度。
这就是西汉的分封制。
总结:
综上所述:可以得出,
(1)汉朝的制度并不是简单的郡县制或分封制。
而是
郡县制和分封制并存,简称“郡国并行制”。
(2)汉朝的分封制与以往的分封制不同,中央对诸侯有很强的控制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