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国的历史长河中,曾发生过一起极为惨烈的矿难,堪称空前绝后,就是本溪煤矿的瓦斯爆炸事故。1942年4月26日,位于日本统治下的满洲国辽宁本溪湖的煤矿发生了重大的安全事故,导致严重的瓦斯爆炸,造成1549人不幸遇难。后来,这些遇难者的安息之处被称为“肉球坟”,成为这一悲惨事件的象征。
本溪湖的地下蕴藏着丰富的优质煤层、铁矿石以及各类矿物资源,本溪湖煤铁公司正是基于这些优质资源建立而成。然而,尽管资源丰富,工人们的工作条件却极为恶劣。日本这个资源匮乏的岛国,在当时国际局势动荡背景下,表现出狼子野心。自9.18事变后,日本军国主义者占领了中国东三省近百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以掠夺其丰富的矿产资源。在这片土地上,广大工人被迫沦为奴隶,为日本人开采煤矿资源,本溪湖煤矿便是这场悲剧的缩影。在这里,工人们早早起床,趁着黑暗前往矿井上班,而作为管理层的日本员工则享受着请假和休假带来的优厚待遇,形成鲜明对比。
1972年4月26日的清晨,中国的矿工们如往常般下井工作,其中一位日本管理人员随队下井,谁也未曾预料到即将发生的灾难。就在下午两点钟左右,矿井口传来了震耳欲聋的巨响,接着五个井口冒出了滔天浓烟。而作为采碳管理者的日本人直至3点钟才赶到现场,并下令关闭通风主扇,以防止氧气进入而造成再次爆炸。然而,他们的安排并未考虑工人的生命,只是片面追求设备的保护。缺乏氧气的环境导致浓烟迅速蔓延,困在井下的千余人被浓烟呛倒,众所周知,许多在爆炸中据信是因窒息而亡。面对这一切,他们的救援不仅不力,甚至加速了工人们的死亡。
事故发生后,关于通风系统的恢复也只是在半个小时后得以实现,这一切的背后,所做的仅是为了救回那位日本管理者——上野健二,他成为此次矿难中唯一的幸存者。矿工们可分为两类,一类为本地农民,另一类则是抗日战场上的战俘,而绝大多数工人都属于后者,因此公司内部的管理混乱不堪。瓦斯爆炸是事故的直接诱因,但造成巨大人员伤亡的根本原因是停止送风后遇难者的一氧化碳中毒。
安全管理事关重大,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企业管理的优劣直接影响到事故的发生频率,管理者的责任显得尤为重要。尽管这个案例发生在1942年,但事故并不受年代限制,只有严格的管理和规范的制度才能有效避免不必要的伤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安全管理的基础,也是整个安全管理体系的核心。《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条明确指出,安全生产工作的核心在于以人为本,秉持安全优先、预防为主的原则,强化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一个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及社会监督相结合的机制。
根据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责任范围以及考核标准。此外,还需建立相关机制,加强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和考核,确保责任制真正落到实处。控制风险,保障生产安全,不仅需要有制度的保障,也需要落到实处的执行,希望悲剧不会重演,期待我们的管理者能够不断学习实践,铭记安全在心,带来万家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