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官制有一个显著的特点,即官职的设置严格按照民族成分划分,具体分为宗室缺、满缺、蒙古缺、汉军缺、内务府包衣缺和汉缺。这样的划分是清朝统治者为确保满蒙贵族特权而设立的明显不平等制度。通过这一安排,满洲人除了宗室缺外,几乎可以担任所有的官职;而汉族人则只能担任低等的汉缺,地位最低。
《啸亭杂录》中曾提到:“满洲、蒙古无微员,宗室无外任”,这一句清楚地阐释了满蒙旗人与汉臣之间的区别。该句话包含了两层含义,不仅说明了满蒙旗人可以享有更高的职位,还展示了宗室成员的特殊地位。宗室,顾名思义,指的是清朝皇室的成员,特别是爱新觉罗家族的直系后代。入关时,清朝的皇室成员被分为两类:清显祖塔克世的直系子孙为“宗室”,而其他的旁支子孙则被称为“觉罗”。
宗室与觉罗虽然有血缘上的联系,但在政治地位上存在差异。最显著的区别是,宗室成员可以佩戴象征皇族身份的“黄带子”,而觉罗只能佩戴“红带子”,这一差距使得宗室在政治待遇上享有更高的优待。康熙以后,随着皇室成员逐渐增多,觉罗的身份地位也逐渐下滑,甚至有些觉罗的地位低于部分异姓贵族。
在顺治初期,由于宗室成员人数较少,他们通常能够继承高等级的爵位。然而,随着乾隆时期宗室成员数量的增加以及清代爵位的降等制度,许多宗室逐渐沦为闲散宗室,没有实权的职位。为了照顾这些宗室成员,乾隆帝特意下旨,给闲散宗室授予四品顶戴,这一制度形成了清代宗室的定制待遇。但乾隆帝仍旧限制宗室成员进入中枢机构,只允许他们在宗人府、内务府、六部等部门担任特定的“宗室缺”职位。
尽管有“宗室不外放”的规定,实际上,在清代的二百多年间,确实有宗室成员被派往外省任职。虽然这些外放的宗室成员大多是高级官员,嘉庆之前,宗室外放的最低级别也是按察使级别。然而,嘉庆时代由于宗室人数激增,京城的各个衙门无法再容纳所有宗室成员,因此宗室外放的门槛被降低,甚至一些道员级别的职位也可以由宗室担任。
那么,为什么知府以下的官职不太会有宗室担任呢?这主要是因为宗室即使地位低下,他们的血统依然是皇族,身份极其特殊。即便在职位上处于较低水平,宗室的存在依然会让一些地方官员有所顾忌,影响其工作效率。因此,宗室的外任大多局限于较高的职位,如督抚级别。
清朝入关时,满族人口不足一百万,而乾隆时期,满族人口也只有三百多万。除了妇女、老幼和病残者,符合任职资格的满洲男子并不多。蒙古八旗的数量更少,只有几十万人,而汉族人口在乾隆晚年已经突破三亿。尽管满蒙的数量相对较少,朝廷为他们设立的官职却远超汉族。京城各衙门采取满汉双轨制,满蒙在各部门的郎中和员外郎等职位占据了大多数。
以六部郎中为例,宗室有4人,满洲人有74人,蒙古人有8人,而汉族郎中仅有50人;员外郎中,宗室有8人,满洲人有95人,蒙古人有12人,而汉族员外郎仅有51人。各部的主事官员中,满蒙官职的数量同样明显多于汉族。这不仅表现在数量上,还体现在质量上,满蒙官职往往比汉族官职的级别更高。
例如,掌管国家财政的户部,满洲郎中有17人,宗室有1人,汉族郎中有14人;满洲员外郎有36人,宗室有2人,汉族员外郎有14人。部分外省重要岗位,如川陕、甘肃、山西督抚以及相关布政使、按察使等,也几乎都是满洲人担任。若满族中没有合适人选,有时也会由汉军或汉人担任,这种情况被称为“皆旷典也”。
尽管满蒙的数量较少,官职却远远超过了汉族,意味着只要是满蒙旗人,不论个人资质如何,都有机会获得官职。旗人进入仕途的难度也远低于汉人。首先,科举考试对满洲人来说并不像对汉人那样困难,且录取名额极为宽松。对于无法通过科举的旗人,他们可以通过八旗官学进入官场,几乎没有门槛,只要能略懂文理,掌握骑射,便能步入仕途。对满蒙旗人而言,“十年寒窗苦”并不是现实。
旗人的入仕途径和汉人不同,王公贵族子弟通常通过承袭爵位或世职进入仕途,而高官往往从侍卫开始,经过这种渠道晋升为重要职务。大部分旗人高官也都是通过侍卫这一途径进入官场。对于一般的旗人来说,在官学学习后,他们往往以低级别的“笔帖式”进入官场,笔帖式的职位较低,但晋升机会多,且升迁速度较快。
因此,满蒙旗人的入仕起点高,晋升速度快,不需要经过基层的州县锤炼。正是由于这一制度,清朝历史上几乎看不到满蒙旗人担任知县或县丞的情况,知州一职的满蒙旗人也非常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