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惟庸案性质的变化,揭示了明初文官与勋贵之间复杂且深刻的权力斗争。这场斗争,不仅仅是政治对抗,更是两个群体之间根深蒂固的利益碰撞。之前,淮下书生对比了《明史》和《明实录》对于李善长之死的不同记载,揭示了暴君与奸臣的传统形象在《明史》中的演绎与在《明实录》中的相对温和。这背后,正是那些与勋贵势力对立的文官们,借由自己的力量在历史的书写中做出了有意的修正。
文官们的称谓,在此时可以理解为文官集团的初步形态。这一时期的文官们,尚不具备后期文官集团那种强大的集结力量,但他们的力量开始悄然崛起。明朝初年,淮西集团与浙东集团之间的明争暗斗已经打响。淮西集团由以淮西地区为背景的开国功臣构成,这些功臣通过军功巩固了自己的地位。而浙东集团则代表着一群缺乏军功的文官士大夫,更多依赖学问和科举的身份来获得社会地位。
尽管刘伯温的去世让浙东集团失去了领袖,但这一集团的解体并未终结文官阶层的崛起。自宋朝以来,科举制度不仅培育了文人,也为文人士大夫阶层的形成提供了肥沃的土壤,注定这一阶层无法轻易被根除。明朝建立后,勋贵需要文官来治理国家,而文官则有了与勋贵对抗的动力,逐渐走向了不死不休的局面。
在勋贵与文官之间的权力斗争中,两者都暴露出了各自的弊端。比如明初的几大案子,空印案、胡惟庸案前期,以及郭桓案等,都成为了文官与勋贵之间斗争的焦点。特别是胡惟庸案的前期,实际上是对文官集团的针对,而其后附带的李善长案与蓝玉案,便是针对勋贵的行动。尽管案件规模巨大,对勋贵的打击影响深远,但却对文官的群体力量几乎没有太大影响。只要科举制度继续存在,文官集团就会源源不断地补充新鲜血液。随着国家逐渐进入和平时期,勋贵们依赖战功和封爵的机会越来越少,而文官们则逐渐积累了更多的权力。
朱元璋对淮西勋贵具有强烈的乡土情结,因此他对这些勋贵的封赏慷慨,尤其是那些来自淮西的开国功臣,往往能被授予公侯等高级爵位。而对于刘伯温等外乡人,尽管其能力卓著,却只得到了伯爵之位。朱元璋对于文官的态度则复杂得多,由于幼年生活的困顿,他对那些贪污腐败、滥用职权的官员心存忌惮,空印案、胡惟庸案前期以及郭桓案正是他对文官腐败的强烈反应。同时,他也曾一度停办科举,除了科举效果不尽人意外,还为了抑制文官集团的壮大。
胡惟庸案经历了十年的波折,最初是在洪武十三年针对文官的“擅权枉法”展开调查。然而,到了洪武十八年,案件的性质发生了戏剧性的转变,从“擅权枉法”变为了“图谋造反”。在这一过程中,勋贵取代了文官成为了案件的主角,李善长成为了为胡案最后献出生命的勋贵人物。
同一个案件,从原本针对文官,转变为针对勋贵,这背后的原因究竟是什么?是朱元璋的心性发生了改变,还是他被某些因素迫使做出妥协?我认为,在洪武十八年前,胡惟庸案完全是朱元璋主导的,郭桓案也是他主导的针对文官的大案,而到了洪武十八年后,可能并不是朱元璋的本意。
那么,究竟是什么促成了胡惟庸案性质的转变呢?其背后关键的因素,仍然与科举制度息息相关。洪武年间共举行了六次正式的科举考试,分别在洪武四年、十八年、二十一年、二十四年、二十七年和三十年。这些科举中,后五次连续举行,但从洪武五年到十七年之间,科举停办了十多年。这一时期的停办科举,显然对文官集团构成了不利影响。然而,洪武十七年科举恢复,次年便录取了472名进士,为文官群体注入了新的活力。
同时,洪武十七年,曹国公李文忠和魏国公徐达相继去世。这两位勋贵一位是朱元璋的亲外甥,另一位则是他最为依赖的“万里长城”。尽管李文忠和徐达与李善长等淮西集团没有过多牵连,但他们的去世还是对淮西勋贵集团造成了巨大的损失。与此同时,科举的恢复使得文官集团的力量大增,勋贵与文官之间的能量此消彼长,正是这个变化,导致了胡惟庸案性质的根本转变。
朱元璋明知文官集团在不断壮大,但他也无法彻底改变这种局面,他能做的,也只是尽量寻求平衡。郭桓案发生时,472名新进士中,有149人卷入其中。而在洪武十八年前后,新的勋贵如傅友德、胡海、郭英和蓝玉等也被提拔,但随着李善长案和蓝玉案的爆发,朱元璋的平衡手段最终被文官们突破。废除丞相职务,皇权进一步集中的朱元璋,为什么却依然被文官们所左右呢?这场深刻的斗争,恐怕还远未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