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代是中国佛教发展的巅峰时期。这个时代,社会文化宽容开放,佛教政策日渐完善,佛教经典的翻译、佛教文献的创作以及各大佛教宗派的形成都达到了空前的繁荣。随着印度佛教的衰退,唐朝成为了全球佛教传播的中心,佛教通过中国传向了四方。唐代佛教的发展可谓多方面并进,本节将从寺院、僧人、译经这三大基本方面,以及唐代佛教最显著的特征——宗派,进行概述。
自东汉明帝永平十一年(公元68年)建立白马寺起,中国寺院的历史便与佛教的传承息息相关。据《大宋僧史略》记载:“寺者,释名曰:‘寺,嗣也。’治事者相嗣续于其内也。本是司名。西僧乍来,权止公司,移入别居,不忘其本,还标寺号,僧寺之名始于此也。”这里的“西僧”指的是摄摩腾与竺法兰,而“公司”则是指位于长安的鸿胪寺,“别居”则是指白马寺。可以看出,“寺”之名称源于这些早期佛教僧侣活动的场所。自此以后,历代沿用这一名称,佛教活动的中心地便被称作“寺”。
在汉魏时期,政府仅允许西域僧人建立寺院。西晋的司马炎曾下令“大宏佛寺,广树伽蓝”;南北朝时期,新的寺院如雨后春笋般涌现,逐步形成了全国范围内的寺庙网络。隋朝开皇初年,政府开始修复在北周时期被破坏的寺庙,并下令在全国范围内“有僧行处,皆为立寺”,并在五岳及诸多名山之下建立了佛寺。此外,政府还发放寺庙名额,允许有能力者建立寺院。
唐代的寺庙数量之多、分布之广令人惊叹。唐朝实行“按州置寺,且有定数”的政策,即依据行政区划,规定每个州都应有一定数量的寺庙。最初,唐朝的寺庙建设并未依照严格的地理规划,而是随性而建,如白马寺、建初寺等。然而,随着政策的发展,“按州置寺”这一模式逐渐成熟。北魏时期便已开始实行这一制度,文成帝便命令:“今制诸州郡县,于众居之所,各听见佛图一区。”隋朝则进一步推行这一政策,至唐代,佛寺建设已显得更加有序。
到了唐太宗贞观二十二年(648年),全国的寺庙已达3716所,至唐高宗乾封元年(666年),佛寺数量进一步增至4000余所。唐代在寺庙建设方面的管理非常严格,例如,在武周载初元年(689年),武则天下令每个州都应设有“大云寺”,并通过明确的政策来保持寺庙数量的稳定。唐中宗在神龙元年(705年)时也规定每个州都应设置寺庙或观,且命名为“中兴”寺,进一步加强了寺庙建设的制度化。
唐代的寺庙建设不仅包括政府主导的“按州置寺”,还存在一些特别建造的寺庙。例如,武德五年(622年),秦王李世民在广平山建立了观音寺;贞观三年(629年),唐太宗在战场上建立寺庙,以求保平安。唐玄宗时期,全国的寺庙数目达到了5358所,这一数字被视为唐代佛寺数量的“标准”。当时,政府对寺庙的数量进行严格控制,确保了寺庙的数量与政府的管理能力相匹配。
唐代佛教寺庙数量之所以能够保持相对稳定,得益于“给额制”的推行。给额制是国家对寺庙进行命名并加以承认的制度,这一制度始于南北朝时期,经过隋代的发展,最终在唐代形成了完整的体制。唐代的“给额”不仅是对寺庙的正式承认,还承担了对寺庙数量和分布的调控作用,进一步避免了寺庙建设的无序扩张。
在佛教传入中国之初,汉人并不允许出家。随着佛教的不断传入,僧人身份的管理逐渐由政府掌握。北魏时期,政府规定了严格的度僧标准,并由官方来管理度僧的数量。到了唐代,度僧权仍然掌握在政府手中,百姓欲出家需通过“给度”获得国家的认可。度牒即为国家颁发的文书凭证,是合法僧尼的象征。唐代的度僧制度有三种方式:试经、恩特、进纳。
“试经度僧”是唐代为了控制僧尼数量而设立的一项制度。根据这一制度,申请出家的僧侣需要经过考核,必须背诵经典并解释其中的义理,合格后才能获得度牒,成为合法的僧尼。唐中宗神龙元年(705年)开始实施这一制度,考核内容包括《法华经》等经典的诵读与释义。唐代的试经标准逐年变化,从最初的经文篇幅要求,到后来的对佛教素养的更高要求,逐步形成了一套完善的出家考核体系。
“恩特度僧”是指皇帝特别恩准的度僧名额,通常出现在皇室重大节庆时,或者在某些特定情况下,皇帝会准许特定人员出家。这样的度僧方式通常不需要进行试经,更多是基于个人的道德修为和佛教修养,或者是高僧的请求。
“进纳度僧”则是一种以“卖度”为特征的度僧方式,主要是通过政府收取费用来发放度牒。此种做法在唐代中期逐渐普及,尤其是在政府财政紧张时,成为了一项常见的手段。
唐代度僧制度的核心目的是调节僧尼数量与社会生产力之间的平衡,确保佛教僧团在数量上得到合理的控制,同时也保证了僧团的整体素质。这一制度不仅影响了唐代佛教的发展,也为后代的度僧制度提供了范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