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1年1月29日,清朝皇帝在西安流亡时发布了一道上谕,宣布朝廷决定进行大规模的变革以实现强国之路,并鼓励全国臣民上书,直言不讳地提出对国策的改革建议。这一举措的背后,正是“庚子国变”后,国家因惨重损失和面临外敌压力,革新和振兴的愿望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涨。而清朝也被迫展现出比“洋务运动”和“维新变法”时期更加强烈的改革决心。同时,外人对守旧官员的严厉报复——处死、革职156名高级官员——无疑为此次改革扫除了不少障碍。
因此,1902年1月,光绪帝和慈禧太后回到京城后,正式启动了“庚子新政”,其规模与力度不仅是清朝历代之最,在两千多年的封建历史中也堪称空前。首当其冲的改革措施是废除科举考试制度。这一举措并不仅仅意味着取消一项延续了千年的选官方式,而是意味着朝廷必须对官制进行一次根本性的改革,因为科举成绩早已深刻影响着官员的选拔与晋升,废除科举的背后是对整个官僚体制的大刀阔斧的调整。
其次,清朝着手建立现代化的教育体系。首先在县级设立小学和高等小学,学制与现代的小学、初中相似(七年),在府级设置中学,招收优秀的小学毕业生,类似现代的高中(学制三年)。各省则设立各种高等院校,与今日的中高职院校类似,学制三年。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考取公职,特别优秀者可以进入京师大学堂继续深造。此外,朝廷还鼓励学生出国留学,提供政府资助,归国后获得官员身份,博士授予翰林身份,学士则为进士。这一改革的重点是,学校不再只传授儒家经典,而是涵盖政治、法律、天文、数学、农业、工艺、商务、医学等近代学科。
除了教育改革,清朝还着手重建其军事体制。设立了军咨处和陆军部,依托北洋新军对陆军进行改革。虽然计划是十年内建立36个新的军区,总兵力达到50万,但由于时间和财政的限制,直到1911年清朝灭亡时,只有25个军区,总兵力为17万。为了减少对外国军事装备的依赖,清朝大力发展国内的军工产业,到1910年,已在汉阳、上海和广州设立了三大兵工厂,实现了自给自足,能够生产中小口径的火炮、弹药、来福枪和机枪等常规装备。
第四个重要举措是放弃一贯的“以农为本”政策,大力鼓励工商经济的发展。实际上,在“洋务运动”时期,清朝已经感受到了鼓励工商带来的好处。通过工商的兴起,原本濒临衰败的清朝财政收入开始增长。到甲午战争时,清朝的岁入已经是乾隆时期的两倍,达到了8800万两。随着改革的深入,特别是放宽经营许可证的限制,清朝的财政收入不断攀升,至1911年,岁入已超过了3亿两。
此外,清朝还重建了其法律体系,除了调整传统法律体系,向西方列强的法律进行了修订,还引入了陪审团制度和律师制度,首次明文规定禁止刑讯逼供。此时,西方的哲学思想、政治制度、民权观念等,借着教育改革与《辛丑条约》的影响,迅速传播到了清朝各阶层。这些思想为民众提供了全新的视角,也推动了更深层次的改革呼声,最终演变为要求将皇帝的集权制转变为君主立宪制。
在改革的初期,清廷并不排斥根本性的改变,只是犹豫是否采取更加专制的沙俄模式,还是类似日本的有限制的皇权模式。然而,1904年,日俄战争的爆发为清朝提供了选择的契机。战败的沙皇尼古拉二世不得不做出让步,允许成立了“国家杜马”。同时,一次突如其来的事件,也坚定了清廷推行“君主立宪”的决心。
1905年9月,朝廷指派五名大臣前往西方考察宪政。然而,在出发当天,这些大臣在正阳门火车站遭到革命党人吴樾的自杀式袭击。虽然这次袭击让考察计划暂停,但朝廷意识到,革命党之所以如此激烈反对宪政,是因为他们认为宪政的推进会削弱他们的影响力和革命力量。十月下旬,这五位大臣重新启程考察,次年归国后,他们一致认为推行君主立宪将有利于君主和民众。经过多方讨论,慈禧终于在1906年8月同意开始立宪,并要求各大臣进行具体研究。
这时朝廷虽然在形式上宣布立宪,但在实质上依然犹豫不决。在讨论官制改革时,袁世凯主张削弱满族亲贵的权力,而铁良则反对建立责任内阁,要求削减地方军权。最终,慈禧在反复讨论后放弃了责任内阁制,但改革的结果是,朝廷设置了“满汉之争”的新矛盾,许多汉族官员对改革表示失望,认为朝廷并未真正考虑他们的利益。
面对愈发强烈的改革呼声,慈禧最终在1908年颁布了《钦定宪法大纲》,并同意设立议会。然而,所有的最终决策依然由皇帝掌控。清朝虽然宣布改革,实际操作上却迟疑不决,九年的预备期令许多人对其诚意产生怀疑。1909年,选举的地方议会在全国范围内发起了“速开国会”的请愿活动,直至1910年,经过一系列的激烈抗议和妥协,清廷将九年改为五年。然而,朝廷一系列的紧急措施和对民众意见的镇压,彻底激怒了民众,社会上的革命情绪迅速高涨。到了1911年,清朝面临的内外压力与日俱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