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太祖朱元璋认为“元朝失天下,根源在于太宽”,因此他提出要“救之以猛”,并且通过严格的法律和严酷的刑罚来治理国家。正是在这一思想的主导下,朱元璋在位期间,明朝的政权多次展开大规模的审判,发生了著名的“明初四大案”。每次案件的审判,都导致了大量的死亡。那么,在朱元璋的统治下,究竟有多少人因此丧命呢?
一、胡蓝之狱
洪武十三年,明朝爆发了震惊朝野的“胡惟庸案”。中书左丞相胡惟庸和御史大夫陈宁等高级官员被定罪并被处死。然而,这场风波并未完全平息。十年后的洪武二十三年,朱元璋再次发动大狱,指控李善长、陆仲亨、唐胜宗、费聚、赵庸、金朝兴等开国功臣为胡惟庸的党羽,将他们一一诛杀。与此同时,朱元璋下令编纂《昭示奸党录》,并且明确指出,“词所连及坐诛者三万余人”。这些案件的牵连和诛杀,最终造成的死亡人数远超三万人。
洪武二十六年二月,锦衣卫揭发蓝玉图谋反叛,朱元璋立刻展开调查,并将蓝玉及其支持者一一捕杀,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蓝玉案”。随后,朱元璋命人发布《逆臣录》,公开了蓝玉及其党羽的供词。根据记录,《逆臣录》中的名单包括“一公、十三侯、二伯”。最终,根据朱元璋的诏书,“蓝贼为乱,谋泄,族诛者万五千人”,即蓝玉案中因参与谋反而被处决的人数达到了1.5万人。结合胡蓝之狱的各类案件,因这些案件牵连的死亡人数总数已超过了四万五千人。
二、空印案
朱元璋称帝后,推行了极为严格的财政制度。每年地方官员需要将账目统计后,盖上官方印章,再上报给中央审查。如果账目出现错误,户部则会要求重新造册。在实施过程中,一些地方官员为了简化流程,开始在空白的文册上提前盖上印章,以便后期修改。这一行为在洪武九年暴露,朱元璋得知后大为震怒,认为这是欺君之罪,立即下令调查,并处罚涉案人员。
对于他而言,“空印”无疑是对君主权威的挑战,因此他颁布严厉的惩罚措施,命令“凡主印者论死,佐贰以下榜一百,戍远方”。值得注意的是,方孝孺的父亲方克勤当时担任山东济宁知府,因涉及“空印案”也未能幸免,最终死于非命。根据方孝孺的记载,因空印案被捕的人数达到数百人,其中包括主印的官员及相关责任人。整个案件处理结果导致的死亡人数,确实为数百人。
三、郭桓案
“郭桓案”是明朝初年的一起严重贪污案件,发生在洪武十八年。朱元璋派遣御史调查北平的官员李彧、赵全德以及户部侍郎郭桓等人,最终发现他们大肆贪污,私吞国家粮食,甚至巧立名目从中谋取私利。调查进一步显示,这个案件已经波及到全国十二个布政司,涉及的人员包括礼部、刑部的尚书,兵部和工部的侍郎等高级官员。
朱元璋对这些贪官污吏毫不留情,下令严惩。“自六部左、右侍郎以下,赃七百万,词连直、省诸官吏,系死者数万人”。而且,郭桓案也在随后的调查中进一步扩大,涉及贪污的范围和金额更为惊人,“核赃所寄借遍天下,民中人之家大抵皆破”。历史学者估计,这一案件中因空印案和郭桓案被杀的人数约在七万到八万之间。因此,仅在这两个案件中,死亡人数已达到七万到八万人。
综合以上案件,朱元璋在位期间因严刑峻法、处理政治案件等原因,致使至少有十一万余人被杀。大部分死者都是功臣、官员、豪绅以及他们的家属,可以说,朱元璋的统治是建立在极为严酷的法治之上的,而这一法治也带来了数以万计的生命消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