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明无疑是大明,这一点毋庸置疑。对此持有不同观点的人主要分为两类:
首先,第一类人是清朝的追随者,或称为“清粉”。在编撰《明史》这一历史著作时,清朝将大明的定义界限固定到崇祯十七年,即公元1644年。这一界定表明他们认为清朝的入关行动是为了为大明复仇,力图重新书写历史的叙述。
第二类则是一些明朝的拥护者,统称为“明粉”。令人意外的是,许多明粉确实拒绝承认南明与大明之间的联系。一个重要原因在于,如果他们承认南明是大明的一部分,那么就意味着大明是被清朝消灭的。这一结论是他们难以接受的。在许多明粉的心目中,清朝根本无法与大明相提并论,他们相信大明真正的灭亡是由于李自成的崛起,而清朝不过是在一次偶然的历史机遇中夺得了胜利。可悲的是,南明在清粉和明粉之间都不被认可,甚至连“南明是否属于明”的这个问题也成为人们热议的焦点。
在崇祯十七年这一年,大明虽然失去了一半的国土,但南京的中央政府仍然保持着完整的政治结构。此时并非其他势力假借大明的名号,因而称其为大明是合情合理的。至于南明仅仅维持了18年的事实,以及无法保住失去的国土,这并不是和其身份合法性有关的,而是能力的问题。
从我国整个帝制历史的发展轨迹来看,崇祯十七年确实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从那时起,大明失去了作为统一王朝的地位,沦为地方割据势力,称之为“明国”会更为贴切,就如同五代十国时期的“国”一般。当然,这样的观点是基于后人对历史的反思与理解而形成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