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时代的许多制度中,充斥着不人道的做法,其中之一便是殉葬制度。殉葬制度自商朝便开始存在,虽然经历了数次废止,但却始终未能消失,直到清朝时,这一古老习俗依然存在,甚至仍有以活人陪葬的做法。
在明朝时期,出现了一类特殊的“朝天女”,她们与殉葬制度密切相关。虽然被选中成为“朝天女”后,家族的父兄能够获得令人羡慕的荣华富贵,然而,这种身份却使得她们成为许多人避之不及的存在。
“朝天女”这一名称源于“太祖朝天女户”,起源于朱元璋治下的明朝,是一种专门指代特定女性家庭的称呼。古代,若家中没有男子,而由妇女担任家长,这样的家庭就被称为女户。在明代,又有一类特殊的女户,她们专门为宫廷宴饮服务,这些被称为“宴乐女户”;还有一些专门为达官贵人抬轿的女户,被称为“抬轿女户”。那么“朝天女户”又是什么样的呢?
根据明史记载,明太祖去世后,许多宫人随之殉葬。随着建文帝和永乐帝的在位,朝廷对这些家族的赐予和关照逐渐加重。历史上提到的张凤、李衡、赵福、张璧、汪宾等家族,便是这些“朝天女户”的代表。这些家族在锦衣卫的庇护下,不仅享有特权,还得到了世袭的官职和金钱作为补偿。
然而,这些可怜的宫女却没有选择自己命运的权力。她们被选中成为殉葬对象后,通常无法改变这个命运,直到明帝与朝廷商议后才能定下殉葬名单。历史记载指出,张凤、李衡等人即是被选中的朝天女户家庭成员,他们的家族因此得到了锦衣卫百户或千户的世袭特权。
有诗曾如此描述这段历史:“掖庭供奉已多年,恩泽常忧雨露偏。龙驭上宾初进爵,可怜女户尽朝天。”这充分反映了这些宫女被选中后所承受的痛苦与无奈。
在明朝,多个皇帝死后都实施了宫女殉葬的做法。例如,明成祖朱棣去世时,殉葬的宫人就有三十余人。历史记载称,殉葬的过程极为惨烈,宫女们在哭泣声中被强行安置到床上,头部被捆住以致窒息而死。这种残酷的仪式一直延续到明英宗朱祁镇的去世,他遗命不再允许妃嫔宫女殉葬,才终于废除了这一制度。
尽管如此,在清朝,人殉制度又死灰复燃。在顺治和康熙年间,宫女殉葬的现象依然存在。据说,顺治帝去世时,三十多位妃嫔被殉葬,棺木与皇帝的灵柩一同出殡,场面极为壮观。此外,在民间,妻妾为丈夫殉葬时,往往会受到地方官府的嘉奖,被封为“烈女”、“节妇”等,甚至会为她们立碑以示鼓励。
殉葬的对象并不止限于妻妾,往往连死者的亲近奴仆也会被迫陪葬。在殷商时期,战俘、奴隶等人也曾作为祭品被献祭。这一残忍的做法根源于封建迷信,古人认为皇帝死后仍会在地下继续做君王,因此,他生前的宫人、奴仆也要一同前往地下继续侍奉。
在明朝,殉葬制度的盛行与宋明理学有着密切的关系。理学教义要求妇女守贞、守节,强调忠诚与从一而终。很多为亡夫守节或殉葬的女子,往往受到社会的表彰,或追赠谥号,或立庙纪念。这种社会观念深刻影响了明代的殉葬风气。
此外,一些皇帝因之前朝后宫干政的教训,也下令要求妃嫔殉葬,以防止她们日后以母凭子贵的方式影响政权,威胁到新帝的统治。明英宗废除人殉制度的举措,为后世带来了深远的影响,尽管他本人的帝王生涯并不算辉煌,但此举使他赢得了历史的好评。明代学者沈德符曾评价道:“宗独见,罢免此举,遂破千古迷谬,视唐宗命孟才人先效死于生前者,圣愚奚啻千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