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嘉道三朝的名臣吴熊光,在他的著作《伊江笔录》中,详细记录了自己在乾隆朝时期那段充满坎坷与辛酸的仕途经历。
乾隆三十九年,吴熊光以正六品内阁侍读的身份被提拔为刑部郎中。吴熊光才干出众,在刑部任职期间,表现卓越,工作成绩令人称道。在京察考试中,他被记名并保送为都察院御史(正五品)。
当时的刑部尚书是权倾一时的大学士阿桂,阿桂对吴熊光极为赏识,决定将他的御史官职注销,改为提拔到更高一级的小京堂(各部院的一把手或副手职务)。
不过,注销御史身份,转为小京堂官职,必须得到吏部的批准。作为首席军机大臣,阿桂在吏部的影响力极大,吏部自不会拒绝。可吴熊光却并不领情,原因在于他与兼任吏部尚书的权臣和珅关系紧张,不愿意欠和珅任何人情。
然而令吴熊光始料未及的是,他在御史这一职位上,竟然一干就是十几年,直到乾隆晚年才得以升任为四品小京堂。如此一个品级的差距,白白耽误了他十余年的晋升时机,恰恰印证了那句“机不可失,时不再来”的古训。
从这段史料中,如果不仔细品味,很难发觉其中的玄机。实际上,这背后揭示了一个关键事实:清代都察院的各道御史地位非常尴尬,升迁异常困难。
都察院在朝廷中,是除六部之外的重要部门,下辖六科、十五道、五城督院、宗室御史处及稽察内务府御史等单位。本文重点讲述的是御史部分,特别是十五道御史,其他部门暂且不表。
这十五道御史按照省区划分,并根据各省事务的轻重缓急和人员需求,配置情况不一。十五道各道均设有掌印监察御史(正四品),满族和汉族各一人。普通监察御史的人数因地区而异。
例如京畿、江西、浙江、福建、湖广、河南、山西、陕西八道省,满汉各设一名监察御史;江南道则较为特殊,满汉各设三人;山东道满汉各两人;其余省份仅设掌印御史而无普通监察御史。根据《大清会典》记载,十五道御史总人数为137人。
值得注意的是,十五道御史的职责不仅限于稽核所属省份,还包括稽查京城内各衙门事务。例如河南道御史负责监察内阁、顺天府以及大兴、宛平两京县的事务;山西道御史监督兵部、翰林院、六科、中书科及户部仓场衙门;山东道御史则负责刑部和太医院的稽查,诸如此类。
御史本是一个颇具尊荣的官职,明代时御史的品级为七品小京官。虽然级别不算极高,但任职门槛极高,是当时极受欢迎的职位。
明代制度规定,御史必须出自进士,且多选自新科进士。为何偏重新科进士呢?这是因为御史肩负监督文武百官乃至皇帝的重任,老官场混迹者容易顾忌,难以敢言。而新科进士刚入仕途,锐气十足,敢于担当监察职责,恰符合御史的要求。
此外,明代也会选拔部分地方基层知县为御史,因为御史经常被派往地方巡查,知县的基层经验有助于他们熟悉钱粮、刑名事务,避免被蒙蔽。
当然,不论是新科进士还是地方知县,想成为合格御史,都必须经历一年“试职”阶段,学习律法制度,通过考核后方能正式上任。
相比之下,清代皇权更为集中,自雍正帝推行“科道合一”制度后,都察院地位有所下降,各道监察御史的作用也逐渐被边缘化。
清代御史官品正五品,但大多非新科进士,也非基层州县官员,主要由翰林院、内阁及六部等部门的官员转任。
在翰林圈子里,从内阁转为御史被视为“奇耻大辱”,理想的仕途是“开坊”——由翰林编修、检讨转入詹师府左右春坊,最终步入阁员。
稍差者则任各部郎中、员外郎,若被降为御史,意味着仕途遭遇巨大挫折,升迁前景黯淡。
虽说御史升迁无望略有夸张,但由于岗位特殊,御史通常任满后须调任他道,多次轮换才有可能脱离都察院。
更令人沮丧的是,御史升迁多为平行调动,最常转任六部郎中,换言之,在御史职位上磨耗十余年,最终也许只能停留在正五品的水平。
晚清学者何德刚在《春明梦录》中指出:
“同光以后,御史多由翰林编检及各部郎中、员外郎依序补充。翰林中一等得京察,或积资‘开坊’;部员得京察者,亦多被外放,极少愿意考取御史。因为御史辗转十数年,终难登堂入室。”
这正是文首所述,阿桂欲注销吴熊光御史身份的根本原因:一旦成为御史,便意味着仕途渺茫、前途未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