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小说和演义中塑造的包拯形象清正廉洁,刚正不阿,凭借那把三口铡刀惩治了无数权贵。然而,真实的历史记载里,他还有许多鲜为人知的事迹,更令人敬佩。例如,他是北宋历史上权力最小的一位“权知开封府”,但仅用一年多时间就赢得了“青天”的美誉。
包拯,字希仁,出生于今安徽合肥,天圣五年中进士。考取进士后,他因父母年迈,不忍离家远赴他乡任官,于是便在父母膝下侍奉。父母去世后,他在墓旁搭起草庐守丧,守丧期间长达数年,期间他多次徘徊于仕途与守孝之间。直到同乡的乡亲们反复劝说,他才终于答应入仕,这一坚持守孝十年的孝行,也使他在乡里声名远扬。
1037年,包拯年届38岁时,担任天长县知县,政绩显著。任满后,他被提升为端州知府。两年后回京出任监察御史。在任期间,他曾上疏仁宗皇帝,恳请严禁使用贪污吏员;还七次弹劾掌管江西转运的王逵,三次弹劾权势外戚张尧佐,并且尖锐批评宋朝的官员任用制度,因而获得了“铁面御史”的美誉。
包拯担任“权知开封府”是在1056年,那时他已经57岁了。宋朝的开封府尹不同于其他朝代的首都长官,权力极为庞大。根据史料,开封府尹负责“掌管京畿地区政务,审理狱讼案件,小事可自行裁决,大事则需上报朝廷”,这意味着他不仅管理首都的民政、司法和税务,还能调动城中的捕快,直接维护京城治安,其权力和地位甚至不逊色于皇宫禁军的统领。
此外,开封府尹在北宋的朝廷序列中位列极高,仅次于宰相、枢密使和三司使。垂拱殿分班入奏的制度中,开封府尹排在第四位,可见其官职的重要性。
不过,开封府尹一般由皇储担任,一般官员难以染指此职。历史上,柴荣、赵光义、赵廷美、赵恒等都曾以储君身份任此官,职位品级正一品,地位甚至高于宰相。赵恒之后,直到宋徽宗时期,开封府尹职位长期空缺,实际由“权知开封府事”代行权力。
京官本就难当,包拯的处境更为艰难。因为在北宋十位开封府最高长官中,他职权最小。其余三位亲王更不用说了,他们是未来的皇帝储备,开封府尹只是副业;而寇准、毕士安、范仲淹、欧阳修、蔡京等人则都以侍郎或大学士身份兼任权知开封府,只有包拯以右司郎中的身份担此重任。虽然右司郎中也属高官,但与亲王、侍郎、大学士相比,权势明显逊色。
包拯之所以能在开封府任内大有作为,离不开他遇上了一位难得的明君——宋仁宗赵祯。仁宗宽厚温和,简朴节约,对下属宽容礼遇,致力于让百姓安居乐业,且善于识人用人。包拯多次直言不讳地批评仁宗用人唯亲,仁宗虽有所不悦,却也只得宽容地说:“包拯说话,唾沫都溅到朕脸上了!你只想着当宣徽使,却不知包拯还当着御史呢!”这既体现了仁宗对包拯的尊重,也反映出包拯敢言的性格。
当然,包拯能够在京官中立足,关键还是其刚正不阿的品格与卓越能力。京城官员众多,权力错综复杂,唯有自身端正无私,才能置身事外,不受影响。
据史料记载,包拯自1057年三月正式上任权知开封府,到1058年六月离任,仅仅一年多时间,却将素有“难治”之称的开封府治理得井然有序。上任后,他大刀阔斧改革旧制,原本诉讼者不得直接进入开封府正堂申诉,他则破格开门,允许百姓直达正堂,府吏无敢阻拦。此外,他铁面执法,敢于惩治权贵,虽然没有小说中三口铡刀,但贵族和宦官闻名皆色变。民间流传“关节不到,有阎罗包老”,以阎罗比喻包拯的公正无私。
需要补充的是,包拯虽清廉,却并非生活清苦。史料显示,他担任权知开封府时,年薪高达21878贯,换算成现代购买力约超千万。宋朝号称“最富裕王朝”,官员俸禄丰厚。比如,吕蒙正、范仲淹两位清廉大臣,退隐后仍能在洛阳建亭园,或在家乡建义庄养族人,足见俸禄丰厚。
北宋时期,开封府最高长官不仅是“储君”之职,也是通向宰相的重要跳板。寇准、范仲淹、欧阳修等人卸任开封府后不久便出任宰相,唯独包拯未曾。包拯一生最高职位有两:一是卸任开封府后出任御史中丞,御史台实权最高者(御史大夫极少任命),其间包拯敢弹劾权贵,如三司使张方平、宋祁等,名声响亮,被称“包弹”,民间见官吏有污必言“有包弹矣”;二是62岁时任三司使,主管全国财政,是最高财政长官。
有趣的是,包拯弹劾当时三司使张方平和宋祁,促使两人先后罢免,继而包拯被任命为三司使。欧阳修曾讽刺他“吹毛求疵,贪图肥缺”,包拯因此避任不出,仁宗却坚持命他就职。包拯对宋祁的弹劾并非无理,而是严守纪律,三司使虽权高位重,却确实是个“肥差”。
然而,包拯担任三司使仅一年便因病去世,享年64岁。终其一生,包拯未曾担任过正统宰相职位。
包拯作为权知开封府却未出任宰相的特例,原因大概与他年事已高有关。嘉佑三年,时任御史中丞的包拯上奏请立太子,仁宗感到敏感,询问他立谁为宜?包拯答道:“陛下问臣此事,是疑心臣了。臣已六十有余,且无子,不图私利。”仁宗听罢大悦,不再怀疑包拯动机。
许多人误以为包拯曾做过宰相,可能因他曾任“三司使”一职。但宋代三司使并非宰辅成员。
宋朝明相众多,几乎所有名臣都可冠以宰辅名号,这与宋代复杂的宰执制度有关。中央机构分行政、军事、财政、司法监察四大系统,军事由枢密使最高掌管,财政由三司使主管,司法由御史中丞掌握,但只有行政长官可称宰辅。
宋初沿袭唐五代制,设中书门下(政事堂)为正副宰相的办公地。宰相职位名目繁多且易变,如神宗元丰五年撤中书门下,恢复六部制,设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为左相,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右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丞为副相。徽宗时改称太宰(首相)、少宰(次相)。钦宗时又恢复元丰制度。南宋又设左、右丞相。
因官名频繁变更,许多人对宰相名称混淆不清。《宋史·职官志》记载:“仆射、尚书、丞、郎、员外,十之八九不明其职。”可见当时人也多迷惑。
北宋建立后,赵匡胤为防止军阀割据,推行军权三分制:枢密院、三衙、帅臣各掌不同兵权,导致军政分离,战斗力薄弱。宋朝军队数百万,却屡遭辽、西夏、金等敌失败,最终被北方民族击败,宋朝因而被冠以“弱宋”称号,后人多有批评。
此外,赵匡胤为分散宰相权力,设政事堂,设参知政事为宰相副职,牵制宰相。乾德二年,三位宰相罢相,赵普接任宰相并获副手参知政事职位,至开宝六年政事堂确立宰辅集体领导制,参知政事虽为副职,却可与宰相轮流执政,权力平等。
宋代宰相通常二人,偶尔三人并设。参知政事人数变动频繁,有时一相三参、三相一参,甚至一相四参。神宗改制后,参知政事由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代替,实为二相四参制。南宋时宰辅人数在一至三人间变动。
宰相任期一般一年至五年不等,常见二三年。长任者少,蔡京四度任相达十七年,史弥远则任相二十六年,属罕见。多数贤相重视任期限制,避免权力过度集中。比如吕夷简三年任满即退,认为三年为宜。
宋代宰执制度有效防止权相专权,却也造成官员频繁更替,政局不稳,利弊难断。
总的来说,包拯虽未任宰辅,但曾是御史台和财政最高长官,位列枢密使之下的重要官员,显示其卓越的政治地位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