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是由少数民族建立的政权,尽管在许多方面沿袭了明代的官制,但在职官设置上却有鲜明的民族特色。清朝始终坚持“重满抑汉”的政策,将京城各衙门的官职分为满洲、蒙古、汉军和汉四类。
在这四类官缺中,满洲人不受任何限制,任何类型的官职都可以由他们担任;蒙古人次之,他们可以担任蒙古缺、汉军缺和汉缺的职务;汉族人则受到最大的限制,不能担任满洲、蒙古或汉军的职务,只有“汉缺”才可担任。
清朝的六部是国家治理的核心部门,负责全国的行政事务,因此,清代的统治者始终掌握着六部的权力,实行“满制汉”的政策。或许有人会问,六部的尚书和侍郎为何满汉皆设?表面上,确实是这样。从顺治到道光年间,六部的尚书和侍郎通常都是满汉各一名。然而,这只是一个形式,实际上,除非是大学士兼管部务,否则所有的实权都由满洲的尚书掌控,汉族的尚书和侍郎几乎没有实际权力。
为什么要设立满汉皆设的尚书和侍郎呢?这其实是为了展示“满汉一家”的政策。了解清代历史的人知道,六部实际负责行政事务的并不是尚书、侍郎等高级官员,而是各部的司官。且这些司官中的郎中和员外郎,大部分都是满洲人,汉人所占比例非常小。下面我们就来具体了解六部司官的设置情况。
吏部
吏部负责管理文职官员的品级、任免和调动等事务,下面设有四个清吏司:
1. 文选司:负责考核文职官员的品级,选拔升迁。设有郎中8名,其中满洲4人、蒙古1人、汉人2人,员外郎6人,其中满洲3人、汉人3人。
2. 考功司:负责文官的评定与处分。设郎中4人,满洲3人、汉人1人,员外郎满洲2人、蒙古和汉人各1人。
3. 稽勋司:负责文职官员的勋级、名籍、终养等事务。设郎中1名满洲、1名汉人,员外郎1名宗室、1名满洲、1名汉人。
4. 验封司:负责官员封爵、褒奖、土官任用等事宜。设郎中1名满洲、1名汉人,员外郎1名宗室、2名满洲、1名汉人。
户部
户部是清代最大的行政衙门,负责管理国家的财政、税收、财政支出等事务。户部下设14个清吏司,专门负责各省的事务,每个司的配置基本类似,以下列举几个主要的:
- 江南司:设郎中满洲和汉人各1名,员外郎满洲3人、汉人1人。
- 浙江司:设郎中满洲和汉人各1名,员外郎满洲2人、汉人1人。
- 福建司:设郎中满洲2人、汉人1人,员外郎满洲5人、汉人1人。
此外,户部还设有银库、缎匹库、颜料库,这三大库通常由满洲王公大臣负责,位置比户部尚书还要高。每个库设郎中1人,员外郎2人,所有这些职位都由满洲人担任,汉人无资格担任。
礼部
礼部主要负责国家的礼仪、祭祀、贡举等事务,设有四个清吏司:
- 仪制司:设郎中满洲2人、汉人1人,员外郎满洲3人、汉人1人。
- 祠祭司:设郎中满洲2人、汉人1人,员外郎满洲3人、蒙古和汉人各1人。
- 主客司:设郎中满洲、蒙古、汉人各1人,员外郎满洲2人。
- 精膳司:设郎中满洲、汉人各1人,员外郎满洲2人。
兵部
兵部负责军事事务、武职官员的任命和军务管理,设有四个清吏司:
- 武选司:设郎中满洲3人、蒙古和汉人各1人,员外郎满洲4人、汉人2人。
- 车驾司:设郎中宗室1人、满洲和汉人各1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洲2人、蒙古1人。
刑部
刑部负责司法、刑法等事务,设有各省清吏司,每个司的配置与户部类似,但刑部的司官更多。光绪时期,刑部的郎中和员外郎中,满洲和汉人所占的比例也较为明显,绝大多数司官都是满洲人。
工部
工部主要负责土木工程、水利建设、矿冶和纺织等官办工业,设有四个清吏司:
- 营缮司:设郎中满洲4人、蒙古和汉人各1人,员外郎满洲4人、汉人1人。
- 虞衡司:设郎中满洲4人、汉人1人,员外郎宗室1人、满洲3人、蒙古和汉人各1人。
在所有的六部之外,清朝还有内务府和理藩院等重要部门,这些部门的职官大多由满洲和蒙古人担任,汉人无权进入。
综上所述,尽管清代在六部中设有一些汉人职位,但实际掌权的仍是满洲人。汉人在清代政府体系中的权力和影响力非常有限,六部的行政实权实际上都掌握在旗人手中。这一制度体现了清朝始终对汉族的信任不足,实行了严格的“满制汉”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