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安初年,狂人祢衡来到许昌游学。他高视阔步,怼天怼地,从不把任何人放在眼里。
有人问他,为什么不去投奔陈群、司马朗?祢衡答道,我怎么能投奔卖酒屠宰之人呢?那人又问,荀彧、赵融如何呢?祢衡说,荀彧可以借他的脸去吊丧,赵融可以让他管理膳食。此四人都是许昌名流,而祢衡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人,却对他们出言不逊,可见其狂傲之态。
祢衡同样看不起曹操,不仅拒绝他的召见,还屡次折辱这位枭雄。曹操想杀他,但碍于他的才名,不好直接动手,便将其送往荆州,借刘表之刀杀人。
来到荆州之后,祢衡大显其才,但不出意外的是,他羞辱了刘表。刘表想杀他,依然不好动手,便将其送往江夏,借江夏太守黄祖之刀杀之。
到了江夏,祢衡再次受到重用。一次酒宴中,祢衡因轻狂之举被黄祖呵斥,他自然忍不了,遂当众大骂黄祖。黄祖下不来台,命人鞭笞祢衡。祢衡毫不示弱,骂不停口。黄祖忍无可忍,将其诛杀。
祢衡二十多岁就死了,谁也不知道,其狂傲的背后究竟有没有惊世的学问。《全后汉文》收录了他一赋、一文、二碑文,但仅仅这些,便足以让他在文学史留下一席之地。
其中,《鹦鹉赋》是他的代表作。黄祖长子黄射曾举行一次宴会,有人献上一只鹦鹉,黄射举起酒杯对祢衡说:“愿先生为之赋,使四坐咸共荣观,不亦可乎?”祢衡一个狂人,在看到这样一只聪明能言的鸟儿之后,竟然流露出些许的脆弱。他提笔就写,一气呵成。
《鹦鹉赋》开头写道:“惟西域之灵鸟兮,挺自然之奇姿。体金精之妙质兮,合火德之明辉。性辩慧而能言兮,才聪明以识机。”祢衡接着写道,这样一个美好的生灵,一旦掉进人们精心设下的陷阱,就只能听任命运的安排,住进牢笼,剪去羽翅,远涉万里,来到陌生的地方,变成了玩物。长安虽好,终究不是故乡。想要奋飞,却早已失去了飞翔的能力。在这样的现实面前,鹦鹉不仅不怨恨主人,反倒是想要用自身这一条贱命报答恩德。
一个天才终究要学会向现实低头,泯灭天性,换取生存。这是祢衡从一只进献的鹦鹉身上触发的感悟——他并非不懂得收敛保命的道理,只是他不屑于如此做而已。
祢衡死后,鹦鹉进入了中国人的文学世界。人们爱上它的美丽,并借它感叹自由与富贵的两难取舍。
【清】胡湄:《鹦鹉戏蝶图》。图源:网络
鹦鹉早被中国人知晓。《山海经》云:“(黄山)有鸟焉,其状如鸮,青羽赤喙,人舌能言,名曰鹦鹉。”
鹦鹉受人喜爱,主要有两点:其一,羽毛华丽。其羽毛有洁白的,有翠绿的,也有赤色的,最美丽的当数五色鹦鹉,此类鹦鹉一般由红、绿、黄、紫、黑五种颜色组成,如“绿衣、绿襟、紫颈、赤羽、黝颔”,或“红臆、绀趾、金目、丹觜”。其二,聪明能言,看起来可以理解人类之情感。
像鹦鹉这种奇禽,一般来自南方。近如交州、益州,远至东南亚诸国。汉献帝时,益州蛮夷曾献上三只鹦鹉。汉献帝下诏:原来益州曾献过三只鹦鹉,每天要吃三升芝麻。如今谷价太贵,养这种鸟有害无利,就把现在上贡的这三只鸟交给西征将军杨定国,让其回到本土。
西晋人顾微《广州记》云:“根杜出五色鹦鹉。曾见其白者,大如母鸡。”《南方异物志》亦有记载:“鹦鹉有三种,(一种)青,大如乌臼;一种白,大如鸱鸮;一种五色,大于青者。交州、巴南尽有之,白及五色出杜薄州。”文中的根杜、杜薄,位于今天的印尼加里曼丹岛。此外,印度也是一大来源。元嘉五年(428),天竺迦毗黎国国王曾献“赤、白鹦鹉各一头”。
鹦鹉还有一个名贵的本土品种——陇山鹦鹉。唐朝诗人皮日休曾写过一首《哀陇民》:
“陇山千万仞,鹦鹉巢其巅。穷危又极险,其山犹不全。蚩蚩陇之民,悬度如登天。空中觇其巢,坠者争纷然。百禽不得一,十人九死焉。陇川有戍卒,戍卒亦不闲。将命提雕笼,直到金堂前。彼毛不自珍,彼舌不自言。胡为轻人命,奉此玩好端。吾闻古圣王,珍禽皆舍旃。今此陇民属,每岁啼涟涟。”
为了给皇帝进奉宝物,秦陇百姓常常要身系绳索,行走于悬崖峭壁之间,捕捉鹦鹉。不少人坠入山涧丧命,鹦鹉没捉到几只,人倒是死了不少。因此,每到贡奉的时节,百姓都止不住地落泪。
宋徽宗:《五色鹦鹉图》。图源:网络
祢衡叹鹦鹉之后,形成了一种咏物的风气。文人与贵族看到鹦鹉,在感叹世间好物归我所有之余,总是会泛起一种同情心。鹦鹉又漂亮,又会说话,正因为如此,才被人捉来,囚在鸟笼之中。备受宠爱,也备受戕害。
东晋桓玄模仿祢衡写了一篇《鹦鹉赋》,同情鹦鹉沦为玩物: “有遐方之令鸟,超羽族之拔萃。翔清旷之辽朗,栖高松之幽蔚。罗万里以作贡,婴樊绁以勤瘁。红腹赪足,玄颔翠顶。革好音以迁善,效言语以自骋。翦羽翮以应用,充戏玩于轩屏。”
唐太宗时,林邑王国(越南中部)进贡五色鹦鹉,新罗则进贡了两名美女。魏征建议皇帝拒收美女,唐太宗想到,笼中的鹦鹉从极热之地迁移到黄土高原,必然不适。于是他说,鹦鹉抱怨说天气太冷,思归故国,所以新罗美女应该也在思念她们的亲人。最后,他将鹦鹉和美女交给使者送还。
当然,人们对鹦鹉的同情只是某一刻的恻隐之心发作。鹦鹉,作为奇物,还是源源不断从南方、陇西来到中原。
南北朝时期,高欢是东魏孝静帝的丞相,权倾朝野。他长期住在晋阳,因此建议皇帝将首都从洛阳迁至邺城,这样他就可以更好地把控朝堂。当时,有一首童谣流传:“可怜青雀子,飞来邺城里。羽翮垂欲成,化作鹦鹉子。”前面两句说的是孝静帝,身为一个傀儡,不能主宰自己的命运,被迫来到邺城。“鹦鹉”指的是高欢,因为“鹉”与“武”谐音。高欢死后,其子高洋废掉孝静帝,建立北齐,追谥其考高欢为神武皇帝。天下已归神武的儿子所有。
此时,鹦鹉身上蒙了一层神秘的外衣。
与鹦鹉关系最亲近的皇帝,莫过于武则天了。《资治通鉴》记载,一日,武后兴致大发,将猫与鹦鹉放在一起养。一开始,双方和平共处,武后十分高兴,叫来百官观摩。可是,猫儿难改捕食鸟类的天性,在众目睽睽之下,吃掉了鹦鹉,武后当众出丑。
这则故事应该来源于唐人笔记《朝野佥载》,里面说:“则天时,调猫儿与鹦鹉同器食,命御史彭先觉监,遍示百官及天下考使。传看未遍,猫儿饥,遂咬杀鹦鹉以餐之,则天甚愧。武者国姓,殆不祥之征也。”
本来,武则天想借猫鸟共处一事,显示自己的仁慈能够感动禽兽,却弄巧成拙,搞出了不祥的征兆。
武则天确实很怕猫。永徽六年(655)十月,在宫闱斗争中落败的萧良娣诅咒道:“愿阿武为老鼠,吾作猫儿,生生扼其喉。”从此宫中再不养猫。称帝之后,武则天又养起了猫,没想到闹出这么一件事。
武则天画像。图源:网络
而武则天养鹦鹉,则与佛教有关。
在佛教经典中,鹦鹉是一种有慧根的生物。当时,从印度传来一个故事:鹦鹉来到一处山林,那里的动物对它非常友善。后来,山林发生火灾,鹦鹉看见了,扑进水里,打湿翅膀,要用羽毛上的水珠灭火。天神说,你虽然有志气,但是自不量力。鹦鹉说,我知道自己力量微薄,但是看见生灵受苦,唯有尽我所能。天神很感动,便将火给灭了。
印度佛经还有很多菩萨前世为鹦鹉的记载。比如,三国时东吴康僧会翻译的《六度集经》里面说:“昔者,菩萨为鹦鹉王,常奉佛教,归命尊。……佛告诸比丘,时鹦鹉王者,吾身也,人王者,调达是也。”
武则天称帝时,利用佛教大肆宣传“女主为王”的理念。她曾组织薛怀义与一群佛教徒作《大云经疏》,并在全天下修建大云寺,使高僧讲经。鹦鹉与佛关系亲密,而且武与“鹉”同音,所以鹦鹉成了武后的化身。
《大云经疏》中出现了几个谶语,均与鹦鹉有关:
东海跃六传书鱼,西山飞一能言鸟,鱼鸟相依同一家,鼓鳞奋翼膺天号。
戴冠鹦鹉子,真成不得欺。
陇头一丛李,枝叶欲雕疏,风吹几欲倒,赖逢鹦鹉扶。
第一句“鱼鸟相依”,鱼是鲤鱼,谐音“李”,“能言鸟”是鹦鹉,“鹉”谐音“武”,代指武则天,其实就是“李武不分”的意思。第三句“陇头一丛李”,说的是李家出自陇西,现在大风吹来,树枝欲倒,幸好有鹦鹉帮助。其中意义,不言自明。
猫其实也是谶纬之一。猫又叫“狸”,与“李”谐音。同时,“猫者,武之象”,所以《大云经疏》里又有“离猫为你守四方”的话。
因此,武则天将猫与鹦鹉养在一起,其实是一场政治表演。观众是百官,以及来自地方的“考使”。目的就是将“武氏天下”这四个字植入人们的思想之中。
武则天还梦见过一只极美的鹦鹉,但是双翅都折断了。她问宰臣,此梦何解。狄仁杰说:“鹉者,陛下姓也;两翅折,陛下二子庐陵、相王也。陛下起此二子,两翅全也。”没过多久,武则天便秘密迎回了李显。在《新唐书》中,武后则是梦见了下双陆棋不胜,狄仁杰回答:“双陆不胜,无子也。天其意者以儆陛下乎!且太子,天下本,本一摇,天下危矣。”
当时,武则天身边有一个御用文人名叫阎朝隐,写了一篇《鹦鹉猫儿篇》,讲的是同样一件事,但结果却不一样。在《鹦鹉猫儿篇》中,鹦鹉是慧鸟,猫是不仁兽,最后猫感念武后的仁慈,并没有把鹦鹉吃掉。
这首诗也暴露了武则天的另一个意图:调和武、李的矛盾。圣历年间,李显复立为皇太子,武则天担心李氏复立会不会清算武氏。因此,她先是赐李显“武”姓,然后让皇太子李显、相王李旦、太平公主与武攸暨在天地的见证下立下誓言,希望他们日后不要相残。此时,阎朝隐担任太子舍人,处于武周晚年最为敏感的政治关节点之上,他对于这位女皇的心态自然有所了解,便迎合上意,写下此文。
其实,不必旁人多说。经历过十几年流放生涯的李显,自然懂得谨慎处事。他重回京城后,主动和武氏联姻,比如将七女李仙蕙嫁给魏王武承嗣的儿子武延基,以行动表示李、武不分家。
远道而来的鹦鹉恐怕也想不到,它们会以这样一种方式参与到风云诡谲的政治之中。
李显。图源:影视剧照
心思深沉的帝王想着将鹦鹉捧上神坛,但严格来说,鹦鹉在大部分时间里还是扮演着宠物的角色。
中国古代并无“宠物”一词,但确有“宠物”之实。人们对于美丽的动物有着浓厚的兴趣,有想要格物的,有见其新奇想要满足物欲的,有见其可怜反观自身的。
宫廷是鹦鹉的聚居之地,妃子宫女闲来无事便驯养鹦鹉,对抗生活的无聊。唐朝诗人朱庆余有一首《宫词》,诗云:“寂寂花时闭院门,美人相开立琼轩。含情欲说宫中事,鹦鹉前头不敢言。”鹦鹉虽然可爱,但也带来了麻烦。宫廷之中隐秘甚多,一不注意就通过鹦鹉之口泄露,从而引来杀劫。
《明皇杂录》载,唐玄宗与杨贵妃养了一只鹦鹉,羽毛洁白,名为“雪衣娘”。此鸟非常聪明,知晓人类之语。唐玄宗曾教它古诗,只读了数遍,便可以诵读。唐玄宗与人下棋,到了快要输掉的时候,便唤来雪衣娘,或在棋盘上捣乱,或咬住对面的手,不让其落子。不幸的是,雪衣娘后来被老鹰搏击而死,唐玄宗和杨贵妃十分悲伤,将其葬于宫苑之中,还立了一冢,呼为“鹦鹉冢”。
【清】居廉:《鹦鹉荔枝》。图源:网络
民间也驯养鹦鹉。在唐传奇《霍小玉》中,长安胜业坊霍小玉家养了一只鹦鹉,每当有人来,便会高声呼叫:“有人入来,急下帘者。”
白居易养了两只鹦鹉,一只叫“绿衣”,一只叫“红嘴”。他在《双鹦鹉》一诗中写道:“若称白家鹦鹉鸟,笼中兼合解吟诗。”如果是白家的鹦鹉,那必然是会吟诗的。
白居易的好友元稹对鹦鹉也十分感兴趣,他曾写过一组诗《有鸟》,其一云:“有鸟有鸟名鹦鹉,养在雕笼解人语。主人曾问私所闻,因说妖姬暗欺主。……一鹦曾说妇无义,悍妇杀鹦欺主母;一鹦闭口不复言,母问不言何太久?鹦言悍妇杀鹦由,母为逐之乡里丑。当时主母信尔言,顾尔微禽命何有?今之主人翻尔疑,何事笼中漫开口?”这说的是一户人家养了两只鹦鹉,鹦鹉在家时,看见姬妾欺负主母。一只鹦鹉曾说出姬妾罪行,因而被杀。另一只鹦鹉便不敢说话,直到主人回来问询,才说出实情。
这首诗其实改编自印度故事。《佛本生故事》载:“菩萨投胎转化为鹦鹉,名叫达罗,它的弟弟叫波特巴德。兄弟俩被婆罗门收养。一天,婆罗门外出经商,让它们监视他的妻子。婆罗门走后,妻子便放荡不轨。波特巴德看不过去,劝她却被诱杀。达罗明哲保身,等到婆罗门回来,告诉他一切情况后离去。”
鹦鹉“告密”的故事还很多。《开元天宝遗事》记载,长安有一户富贵人家,主人家叫杨崇义,娶了刘氏为妻。刘氏与邻居李弇私通。一天,他们趁杨崇义酒醉回家,将其杀害,埋在枯井中。这次行动非常隐秘,连家中仆人都没有发现。县官捉不到贼,便在杨家搜查,只见一只鹦鹉突然鸣叫:“殁崇义者,李弇也。”于是,县官捉拿了凶犯。唐玄宗听到这个故事,惊叹鹦鹉的智慧,下诏封鹦鹉为“绿衣使者”。宰相张说甚至写了一篇《绿衣使者传》,在京城广为流传。
既然鹦鹉与佛法有缘,那么,僧侣肯定也是养鹦鹉的大户。唐人李蘩渊讲过一个故事,洛阳有人养了一只特别聪明的鹦鹉,把它交给僧侣。僧侣训练它念经,但是鹦鹉却在架上不发一言,僧侣问它为什么不说话也不动,鹦鹉用佛理回答:“身心俱不动,为求无上道。”等到这只鹦鹉死后,焚烧其尸体,得到了一颗舍利。
在古代,佛教是动物的福音。因为儒家认为动物要比人类低级,而佛教则信奉“万物有灵”,不认为动物比人低等,动物也可以具有高尚的品德。这样,人便可以在动物身上投射更多的情感。
【清】华喦:《鹦鹉图》。图源:网络
奇物和宠物是不一样的。
俗话说,距离产生美。面对奇物,人们更多是观赏的态度,人与物之间总有一段距离,通过这段距离获得猎奇的乐趣,比如面对大象、犀牛之类的生物。而宠物,可以和主人亲密互动,人们很容易产生亲近、爱护之情,久而久之便生出情感的依靠。相较于宫苑里的大型动物来说,猫狗禽鸟等小动物似乎拥有更鲜活的生命。
北宋嘉祐年间,梅尧臣来到东京(开封),住在汴河的外城东水门附近。汴河自西而东流入东京,途经州桥、相国寺一带的商业地段,然后出里城而折向东南,从东水门流出外城。沿途的生活废水一路注入,汴河流到东水门已经犹如“污池”。梅尧臣便是生活在这样一处“陋巷”之中,不过幸好,他经好友欧阳修等人的举荐,在国子监谋得了一份差事。
他与欧阳修都是感情丰富、才华横溢之人,时常到彼此的家中做客。在家中,扫榻、焚香、抄书、艺蔬、养宠、交友,不必去想家国大事,可以完全沉浸在私人的情绪之中。
欧阳修官更大,家中养了许多宠物,比如白鹤、白兔、白鹦鹉等。有一次,梅尧臣来到欧阳修家中,应主人家之请,为鹦鹉写了一首《赋永叔家白鹦鹉杂言》。欧阳修自己也为爱宠写了一篇《答圣俞白鹦鹉杂言》。
两人可能都想起了多年前的一个画面:明道元年(1032),同处于钱惟演幕下的欧阳修与梅尧臣曾观赏钱惟演在洛阳养的红鹦鹉,并为之作赋。梅尧臣身在东京、洛阳这样的大城市,更像是一个过客,他对鹦鹉仅止于赞美,最多感慨一下,身在鸟笼,何其不幸。而欧阳修在《红鹦鹉赋》中说“是犹天为,非以自营”,万物皆有天性,人们怎么为了争奇斗艳把它们关进牢笼。
多年以后,欧阳修却不得不面对自己射出的回旋镖。
欧阳修画像。图源:网络
欧阳修对于自家的鹦鹉用情很深。他非常好奇鹦鹉的故乡——海外的注辇国(南印度)。注辇国那么遥远,在宋朝以前与中国都无往来,那么白鹦鹉是“何年”开始“随海舶”,最终到达中州的呢?他更担心的是,来自遥远异域的鹦鹉是否真的快乐。因此,他在诗中写道:“况尔来从炎瘴地,岂识中州霜雪寒。渴虽有饮饥有啄,羁绁终知非尔乐。”鹦鹉来自炎热的南方,却只能呆在寒冷的北方,必然早夭。
他明白,自己给爱宠提供的锦衣玉食其实是一种束缚,但他又真真切切爱上了这一生灵。他对鹦鹉许下了“尔能识路知所归,吾欲开笼纵尔飞”的诺言,但始终没有将爱宠放生。
欧阳修还得面对另一个问题:养玩鹦鹉必然遭来玩物丧志的指责。你身为朝廷高官,怎么能沉迷物欲?国家兴盛了吗,百姓安居乐业了吗,你怎么能将情感倾注于一只动物身上?当然,有许多文人会为自己辩解,养白鹦鹉是一项高雅的修心活动。然而,欧阳修知道自己确实是出于情感慰藉而养玩宠物,因此才陷入了情感的折磨。
许多文人都有这一困扰。宋人杨亿的鹦鹉是京师故人所赠,他对这只美丽的禽鸟珍爱万分。在鹦鹉突然病死后,他命人将它葬于小园,并“作诗一章聊以追悼”。他毫不掩饰自己对玩乐的需求,也无法压抑自己的悲痛。
在诗题的末尾,杨亿特地说了一句:“识者无罪予以贵畜也。”
不要怪罪我把一只鹦鹉看得这么宝贝。
从直面物性,到思考人性,这或许就是宠物之于我们的最大意义。
参考文献:
洪本健:《欧阳修诗文集校笺》,上海古籍出版社,2009
梁建国:《朝堂之外:北宋东京士人交游》,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6
王萧依:《宋代宠物文学与士人精神》,《甘肃社会科学》,2020年第6期
李小荣:《政治、宗教与文学——阎朝隐 <鹦鹉猫儿篇>发覆》,《福建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5期
李娟:《唐代鹦鹉故事的佛教因缘》,《五台山研究》,2009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