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对泰国北部美良河村拉祜族的田野调查看到一个现象:泰国北部的拉祜族迁徙历史并不长,但对自己曾经的国家和故土的记忆却很模糊,他们遗忘历史,通过宗教故事杜撰了“没有国家”的集体意识。进入泰国定居后,在得到泰国公民证、获得泰国政府的福利和特殊支持后,新的国家观念又重新建立起来。透视泰国拉祜族在迁徙中去国家认同和重建国家认同的过程,揭示了构建国家认同的四个要素:合法性、利益获得、权力表达和文化包容。
“认同”作为表示“自我”与“他者”的关系的心理学名词,“他者”并非是个体而是群体的概念。因而,“认同”也主要体现在“个体”与“群体”之间的心理归属感。“归属”就是一个群体的成员通过共同特征的辨识而归属于某一个群体,从而形成集体意识。涂尔干认为,“集体意识”是“将共同体中不同个人团结起来的内在凝聚力”。由于“认同”关系到一种团结的力量的来源,这就为“认同”赋予了强烈的政治意义,也是族群认同、国家认同等概念和意义受到重视的原因。国家是一种法律上的政治共同体,“拥有要求公民对其顺从和忠诚的权力”。国家的强制力能够给国家共同体内的成员带来行为上的服从,但不一定能使共同体成员获得心理的归属。若一个政治共同体内认同弱,团结的力量也就很难产生。在民族国家中,个体对群体的认同是体现在多层面上的,族群认同和国家认同之间是以冲突的方式呈现,还是以相互包容的方式出现,一直是学界积极讨论的主题。尽管能找诸如巴勒斯坦人因其强烈的族群认同而谋求国家建构的案例,但也有不少民族作为非主导族群和非主流文化融入国家共同体之后逐渐产生了积极性国家认同的个案,本文所呈现的个案就是其中的一个。
生活在泰国的拉祜族,他们祖先和亲属都在中国,他们经历过中国人、缅甸人再到泰国人的国民身份,现在大部分人作为泰国公民定居于泰国北部山区,还有一部分人未获得公民证。2010年8月笔者到泰国清莱省迈绥县(amphoe mae sruay)的一个拉祜族村寨美良河村(ban huay nam khun)进行了为期一个月的田野调查,在调查中,笔者惊异于泰国拉祜人对他们曾经的祖国的淡漠,也惊异于他们现在对泰国国王的由衷爱戴。本文探究了泰国拉祜人是如何“遗忘”了他们的历史,杜撰了“我们没有国家”的集体记忆,又如何获得了“我是泰国人”的国家观念的这一过程。透过这一海外案例,有助于我们进一步认识民族国家如何协调族群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如何强化边疆民族地区国家认同等一系列重要问题。
“我们没有国家”——迁徙中的历史遗忘
泰国北部居住着一些山地民族,主要包括苗、瑶、拉祜、傈僳、克伦、阿卡等,他们多数是从中国迁徙出去的跨境民族。这些山地民族中,拉祜族是人口较多的民族,据2002年泰国官方统计数据,现在泰国的拉祜族有128,762人,人口居山地民族第三位。
美良河村距离清莱省城约30多公里,并不靠近边境地带。像所有泰国北部高地村寨一样,美良河村一个隐藏在泰国北部深山密林之中。美良河村也并非一个纯拉祜族村寨,村寨有汉人、阿卡(哈尼族的一个支系)、阿可(哈尼族的一个支系)、傈僳族五个民族杂居,2008年有364户1866人。拉祜族是该村人口最多的民族,共有100多户,约1000人左右,其次是汉人,再次是阿卡。该村建村仅有49年历史,村寨的最初建立者是流落在泰缅边界的国民党参残余军人。当时在这个山谷里,散住着几家拉祜族和傈僳族村民。这些国民党官兵及眷属在此安营扎寨后,为了增加劳动力,他们动员了一些流动在泰缅边界的拉祜族、阿卡等少数民族一同搬迁过来。由于这里土地肥美,吸引着越来越多拉祜族等少数民族迁来,逐渐形成了汉人、拉祜族、阿卡、阿可、傈僳族共同聚居的一个多民族社区。
中国拉祜族向泰国迁徙有一个多世纪的历史,但居住在美良河村的拉祜族的迁徙历史并不久远,他们多数是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从云南澜沧迁徙出去的。云南澜沧县是中国唯一一个拉祜族自治县,目前这里聚居着约20万拉祜族,占全国拉祜族人口的近三分之一。
尽管只有60多年迁离中国的历史,但让我们吃惊的是,美良河村拉祜族对中国、对澜沧的记忆十分淡薄,也没有多大兴趣。听说我们来自中国,他们的表情十分淡漠,好像这是一个遥远的、与他们并不相干的国家。问及他们从哪里迁徙来的,他们也会告诉你他们的爷爷奶奶是从中国来的,但是对于中国,在多数人的口述中,只是“听父母说过”,“不知道情况”,“没有联系”等简单的言语,他们也几乎不主动问我们中国的情况。目前,在美良河村里,在中国出生并在中国生活过的拉祜族村民已经不多了,只有屈指可数的几个六十岁以上的拉祜族老人。四、五十岁的中年人,几乎都是在缅甸出生,在缅甸生活多年后迁移到泰国。三十多岁以后的青少年,几乎都是在泰国出生的。
没有在中国生活的经历是否是他们历史记忆中“失忆中国”的原因?这样的假设在对本村的汉人,那些曾经是国民党官兵及眷属的汉人们的采访中否定。这些汉人与拉祜人一样,多数都是在缅甸和泰国出生,但从他们的言语和感受之中,我们能深深地感受到对中国的强烈认同,美良河村的汉人,他们不仅自称“中国人”,而且有不少人为了不忘祖宗之本坚持信仰“佛教”,事实上是尊奉儒家文化,还有的人为了保持自己是中国人的尊严而放弃获得泰国身份证的机会,一直保持难民身份。
村里曾经在中国生活过老人的经历或许能为我们提供了答案的部分线索。
这些曾经在中国生活过的老人,很多人对中国经历记忆十分模糊,甚至难以说清楚自己是什么年代离开中国的。通过他们断断续续的回忆,我们得到这样一些关键词:打仗、解放军、吃大锅饭、饿肚子。这些关键词引导着我们对他们离开中国的时间有大致的判断:这些拉祜族迁徙出境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新中国成立初期和大跃进时期。能表达得清楚自己离开的中国情景的只有两位老人。73岁的娜妥讲,她离开中国时只有十几岁,那时他们村的拉祜族跟着国民党打共产党,打不赢就跑到缅甸的。是一位大牧师带着他们出逃的。67岁的拉祜老人扎努说他是1956年离开中国,离开中国时只有是13岁,是随父母及寨子里的其他村民一起在夜晚悄悄相约出逃的,出逃的原因不清楚。他们来到缅甸后,曾被中国民兵抓回中国呆了一年多。后来他家和另一家亲戚两家十四五个人一起又回了缅甸。当时他们住在缅甸巴果(音),靠近中国边界,他经常赶马回澜沧去买米、买盐巴。由于经常赶马来往中国,他至今对从缅甸到澜沧各地的路十分熟悉,他说“从勐朗上来是勐宾,从勐宾上来是糯福,这些道路上那里有一棵树都知道。”但自从迁离中缅边境后,他就再也没有回去过澜沧了。60多岁的老人娜莫则记不起她离开中国的时间了,只是在她的言谈中,不断说起1958年,说起饿肚子之类的话。访谈那些出生在缅甸的中年人,他们只是听说过父母是从中国来,但不知道来自那里,他们的父母很少给他们讲中国的事情,即便偶尔讲一点,也多数是“饿肚子”“大锅饭”等支言片语。至于在泰国出生的新生代,他们更是对中国一无所知,甚至不少人并不清楚自己的祖先来自中国,他们只知道父母从缅甸来的。
由此可见,美良河村民虽然从中国迁徙出境的历史并不长,但是由于离开中国的祖辈是带着苦难的记忆离开中国的,所以他们的祖辈有意识或无意识地回避追溯这段痛苦的记忆,遗忘是对痛苦最好的疗伤,久而久之,中国对于他们只是一个历史记忆中的一个曾经与他们族群有关的一个地理概念了。
在拉祜族的创世史诗《牡帕密帕》中传说,拉祜族的天神厄莎用神弓向南射出三支箭,分别是金箭、银箭、铜箭,告诉拉祜族箭落的地方就是他们安居乐业的地方。拉祜族就一路寻找箭南下。传说的三支箭,一支落在勐朗坝(澜沧),一支落在玛牡密(缅甸),一支落在泰牡密(泰国),因此拉祜族就居住在这三个地方。中国的拉祜族说,生活在澜沧的拉祜族,是“水拉祜”,即落后的意思。金箭、银箭、铜箭的暗示,也意味在迁徙到缅甸、泰国的拉祜族是在追寻着更理想的生活。
生活在泰国的拉祜族,他们是追着天神所射出的金箭而来的吗?当问及美良河村拉祜族他们是如何来到泰国,为什么来泰国定居之时,他们说在缅甸生活很不安定,经常打仗;政府要抓人去当兵,还经常抓人去当差役;在缅甸经常会生病,生病就会死人。我们采访的家庭一般都生过六七个孩子,而能够成活的多只有两三个。为了逃避疾病、战争、兵役、劳役和贫穷,缅甸的拉祜族不断向泰国迁徙,到现在还迁移不止。一个年长的拉祜人向我叙述了他们从中国到缅甸到泰国流离迁徙的辛酸之后,说到“我们是没有国家的人,哪个国家对我们好就到哪里”。
“我们没有国家”这句话让我们十分震惊,当我们深入了解这个问题时,发现在拉祜族的中老年人尤其是拉祜族文化精英之中,多数人存在这样的思想。这些仅有六十多年迁徙历史的拉祜族,六十年以前他们自己或其祖先一直是生于中国长于中国,他们是大清王朝的臣民,是国民政府的国民,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人民,至今还有血缘很近的亲戚在中国境内,为什么在他们的历史记忆之中,就成了“没有国家的人”?在美良河的汉人,他们同样有因国内战争而流离中国的经历,他们同样有在缅甸受到当地政府或武装力量奴役的经历,但是他们一直认为“我是中国人”。为什么泰国拉祜族却要杜撰出一个“我们没有国家”的历史记忆?
深入的访谈让我们对这个问题有了答案,一是心理上的合理化归因;二是基督教义的比附;三是泰国国家政策强化。
正如用主动失忆来忘记痛苦一样,拉祜族为自己多年奔波流离生活寻找也在心理上归因。从中国到缅甸到泰国,美良河村的村民虽然只是短短的六十多年迁徙史,但是他们迁徙的经历是痛苦的,特别是他们在缅甸几十年中,一直过着动荡的生活,他们被奴役,被掠夺,被驱逐,他们不断迁徙,不断搬家,越搬越穷,越搬越苦。一个报告人给我讲述了他在缅甸军队做差夫的非人待遇,从早到晚都要做繁重的苦力,有时一天到晚都吃不上饭。还有一个报告人告诉我们在缅甸不能盖好房子,穿好衣服,有钱不敢用,会被抢甚至遭来杀身之祸。报告人们给我讲述的从缅甸到泰国的过程几乎都一致:为了顺利通过边境检查,一家人装作走亲戚的模样,身上只带一套换洗衣服和少许钱,他们到泰国来都是一无所有,白手起家。他们把所遭受的这些痛苦,都归因于一个观念:他们是没有国家的人。这一归因使他们的生理痛苦和精神痛苦得到合理的解释。
在缅甸和泰国的拉祜族,有不少人信仰基督教。美良河村的拉祜族全部信仰基督教,他们每周都要到教堂做至少一次礼拜。《圣经》中,有以色列人被迫离开祖国,离散各地的记载,这与拉祜族频繁迁徙的历史相吻合。于是,基督教传道人就附和拉祜族的这一迁徙历史,把他们从中国迁徙到缅甸,从缅甸迁徙到泰国的历史,也说成是神的召唤。在泰国最北部的莱栋山歌珊新村是不少拉祜族从缅甸迁徙到泰国的第一个根据地。据日本学者片冈树的记载,歌珊新村是曾当过糯福乡长、拉祜族基督教徒的领导人李崇仁所建,并号召同胞从缅甸迁居此地。歌珊是在《旧约圣经》“创世纪”第46章28节到34节中提到的地名,雅各离开祖国(以色列),迁徙到埃及的歌珊,跟从前离散的家人会合。雅各的家人在歌珊落户,生了很多子孙。在歌珊举行的第一次礼拜上,牧师说明了村子命名的来历,他说:“旧约圣经上的歌珊,是接受迁徙之民而生了很多子孙的地方。莱栋山的新村也是拉祜民族的根据地,很像以色列。”
宗教的力量是强大的,在基督教传道者不断宣扬、强化之下,“我们是没有国家的民族”的观念深深嵌刻在那些有痛苦流亡经历的基督教拉祜族群众的心灵之中。“2001年,拉祜族基督教徒在泰国清莱府的小城市Viangpapao作了圣诞节礼拜,庆祝教堂新建落成。这个时候,招待民养村和歌珊村各地的拉祜族开了演讲会。这个演讲会的目的是为了纪念‘厄莎神救济拉祜族的奇迹’。他们举出自己的经验来见证这个奇迹。比如1949年12月从中国到缅甸的逃亡,1973年12月从缅甸到泰国的逃亡等等。演讲会的最后一段话是这样说的:‘看来,我们的处境是和以色列民族完全一样的,不同的只是我们并未拥有自己的国家(mvuh mi)。离开中国时是12月,离开缅甸时也是12月,现在作礼拜也是在12月。这都是神给我们拉祜族的恩典。’” 。
还有一个因素,也一定程度上强化了拉祜族“没有国家”的观念,那就是泰国政府对留居民的政策。二十世纪九十年代以来,泰国政府官方人口统计机构加强了对山民的人口调查和身份识别,对在泰国出生的或在泰国定居一定时间的山民给予泰国公民证。在身份登记中,若报拉祜族或其他山地民族,泰国政府就给予其办理公民证,若报中国人或缅甸人,泰国政府就不给办公民证。其原因是泰国政府认为拉祜族等山地民族是没有国家的人,因而也是没有国籍的人,可以加入泰国籍;而中国人、缅甸人是有国籍的人,不可以获得双重国籍。
中华民族文化中“寻根”文化是一个极具民族特色的文化特征,但这一文化特征并没有在泰国的拉祜族意识中产生影响,这说明在二十世纪四、五十年代以前,以汉文化为主体、多民族文化共融的中华民族文化在中国拉祜族地区影响还十分有限。而四、五十年代的中国拉祜族社会发展形态才演进到原始社会后期和封建社会初期的历史阶段,自身文化的薄弱使其十分容易被其他文化涵化。20世纪初期基督教在中国、缅甸等拉祜族聚居区迅速发展就是一个很好的证明。在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下,拉祜族自己比附《圣经》教义,对其民族的迁徙历史进行了解释,从而演绎出了“没有国家”这一虚无的观念,同时也通过这一心理归因,使其痛苦的迁徙经历得到了合理化,从而减弱了他们内心的焦虑与困惑。泰国政府山民政策界定拉祜族等山地民族是没有国家的民族,这进一步强化了这一意识形态,从而使泰国的拉祜族认为他们是“没有国家”的这一观念刻板化。
“我是泰国人”——国家观念的重塑
事实上,“没有国家”这个观念虽然存在于泰国拉祜人的表达之中,但是他们却又是一些积极面对现实的机会主义者,更多的时候,他们的语言和行为,则表达了他们对泰国国家的强烈认同。在我们的访谈中,大多数中青年拉祜村民回答“你们是哪个国家的人”这一问题时,都能得到肯定的答案“我是泰国人”,只有年长者和基督教骨干会说自己是没有国家的人。在泰国成长的年轻一代则对泰国的国家认同更为强烈,他们一般能讲好几种语言,拉祜语是母语,此外还有泰语、汉语、阿卡语等。但拉祜族年轻人在一起最常用的交流方式是泰语,拉祜族男孩女孩谈恋爱也喜欢用泰语。
泰国是一个政教合一的国家,对国王的效忠和尊敬是对国家认同的最感性最深刻表达。这种表达在拉祜族村民家中随处可见。每一个拉祜村民家中,都会贴着至少一张泰国国王或王后的画像,多数人家非常庄重地把泰国王室成员的画像贴在堂屋正中。这是泰国人的风俗,表示对国王的效忠和尊重。在这个村寨里,只有政府派遣的教师、医生、警察等是泰族人,所占比例不到总人口的1%,也没有任何机构要求村民挂国王的画像,但是所有的村民家庭都自觉地遵从泰国人习俗。他们说:“国王和王后就像我们的父母,他们爱护我们,我们也爱戴他们。”在国王和王后的生日,即泰国父亲节和母亲节的时候,信教的拉祜人总是要举行一次礼拜,专为国王和王后祈祷他们健康长寿,感谢他们关爱百姓。
“我们没有国家”和“我是泰国人”,这两个互为矛盾的观念是如何构建在他们集体意识之中呢?是非此即彼的替代关系?还是内隐和外显的两个意识层次的呈现?通过观察,我们认为,二者都有,后者主要体现在拉祜族的文化精英上,这一观念的产生与他们迁徙的经历有关,但更多的是在基督教影响下对其自身文化反思的结果。前者主要体现普通拉祜族的身上,多数有迁徙经历的普通民众,来到泰国后过上了安定的生活,生计得到了国王的特别扶持和照顾,通过艰难努力获得公民证,成为法律上的泰国人,这使他们逐渐从“没有国家”向“我是泰国人”的认同中转化。而在泰国出生的青少年,他们生在泰国、从小接受泰国教育、受泰国文化影响,身上所烙印的文化痕印都是泰国文化,自然对泰国有强烈的归属感、认同感。
从 “没有国家”到“我是泰国人”的转化,主要来自于泰国政府致力于解决“山民问题”的政策措施的实施。“山民问题”一度成为泰国政府头痛的社会问题。泰国政府认为山民有三大隐患:山民没有国家概念,不管国界随意移动,不受政府管制,是边境安全的隐患;山民刀耕火种,毁林游耕,对生态造成严重破坏;山民以种植鸦片为生计,导致北部地区毒品贸易严重。所以,1959年,泰国政府制定了“北部地区山地少数民族福利发展计划”,旨在对泰国北部的山民提供援助,鼓励山民放弃游耕,实行定居农业;铲除罂粟种植,发展林果经济和山地经济,实行替代种植。70年代,国王成立了一个特别基金,资助山民发展农业经济和促进山区社会事业发展,称为“皇家项目”。80年代,泰国政府实行边民登记制度,向符合规定的山民发放身份证,国家正式将其纳为国民成员。拉祜族对泰国国家的认同,就是在这些政策的促动下逐渐形成的社会意识形态。
国家认同的萌芽——皇家项目的实施。1976年,皇家项目在美良河村开始实施。在此之前,该村的拉祜族有不少以种植罂粟为生计,靠贩毒来赚钱,由于毒品生产交易受政府打击,他们的生活也变得不稳定,不仅随时担心政府来把他们的罂粟铲除,而且还得经常躲避政府追缉。皇家农业发展项目机构进行替代种植,免费向村民发放果树苗,派技术人员指导种植。几年以后,种下的成片柿子树、梅子树已经挂果有收成。从此以后,村民不用常年辛苦劳动,每年就可以从果园收入得到10—30万泰铢的经济收入,能够保障一个家庭的基本生活需要,村民从此过上了安定的生活。皇家项目的实施,使村民切实感受到了国王对他们的关心和照顾,使村民对泰国国家和泰国国王怀抱有强烈的感恩之情。70年代末期,泰国国王还到北部山民村寨去实地考察“皇家项目”的实施效果,对实施得好的山民还亲自发放了给他们大勋章,国王向山民发放皇家大勋章也意味着山民必须服从于他的王国的统治。美良河村村民虽然没有得到国王的大勋章,但是他们对国家的归顺和国王的爱戴却从此建立起来了。
国家认同的法律化——国籍归化。公民证是所有山民梦寐以求的东西。80年早期泰国政府就开始对山民进行官方家庭登记。90年代以来,泰国官方人口统计机构加强了对山民的人口调查、身份识别,村庄调查和村庄登记。美良河村的村民已经登记过三次家庭人口信息,每一次登记意味着符合条件者可以获得公民证。经过这三次登记和集中办理,目前,该村90%的拉祜族村民获得了公民证,只有少数近年从缅甸迁入的拉祜族没有得到公民证。公民证的获得,从法律上界定了“我是泰国人”,这使拉祜族村民对泰国的认同从抽象的情感转化为具象的实体。在没有得到公民证之前,经过登记的山民有山民证,他们只能有限制地在国内流动。比如山民要到曼谷或国内其他地区探亲或打工,需要向地方政府申报,包括外出原因、地点。政府批准后方能外出,但只能到所批准之地,而且须在期限内回来,否则视为非法,会被警察拘捕。若没有山民证的人,则被视为非法偷渡者,警察抓到后经过两个月的拘禁后遣送往缅甸。公民证,对于山民而言,最大的好处莫过于有了流动的自由,比如外出打工,特别是他们可以自由地去国外打工。
国家认同的强化——社会福利。公民证获得后,拉祜族与泰族人一样,获得了国民待遇,享受同样的社会福利。目前美良河村村民享受以下福利:①免农业税,这项税收优惠政策只针对高地农民,低地农民则需要交纳农业税。②12年制的免费教育。在美良河村有政府创办的幼稚园(2至6岁儿童)和泰文学校(包括学前班,六年制小学;三年制初中)。12年的义务教育学费全免,对幼稚园和小学生还提供免费午餐、课间牛奶和免费校服。③免费医疗。所有有公民证的村民,能够享受免费的疾病治疗和预防保健。美良河村有一个卫生所,负责村民的预防保健和普通疾病治疗,卫生所不能处理的疾病转院到县城医院或清迈、曼谷等大城市医院进行免费治疗。④养老保障。政府向残疾人和60岁以上的老年人,每月发放500泰铢的救济金/养老金,供给其基本的生活需要。村民对我们说:“政府照顾我们太好了,尤其是儿童和妇女。”国民化的社会福利,使村民觉得泰国政府真正地把他们当作泰国人,爱护他们关心他们,因此,他们内心就逐渐认同“我是泰国人”。同时,拉祜村民也积极表达他们作为一个泰国人应尽的义务,那就是他们要好好遵守法律,做一个好公民。在政府举办的节庆活动中,拉祜族村民会穿上他们的民族服装,举着“消灭毒品”“保护森林”的标语牌一起游行。这个活动明确表现出他们立誓对国家的恭顺,一方面也宣誓他们愿意遵守泰国法律。
讨论:建构国家认同的要素
人作为社会性动物,总是主动把自己归属于某一群体,从而形成族群认同、文化认同、地域认同等等。在国家制度体系下,在法律上的国籍归属并不等同于心理上的国家归属,因此国籍资格和国家认同是不一定耦合的。国家认同作为一种社会构建,是同合法性、公民的权利与责任等政治要素紧密联系在一起。因此,国家认同的关键性要素在于政治认同。
合法性是建构国家认同的首要因素。从泰国拉祜族的对昔日国家记忆的淡忘到新的国家观念的建立这一心理历程中,对他们定居的合法性的承认是最为重要的条件,即“被认同”。这在移民群体中,只有在法律上“被认同”,得到实体性的承认,才能从心理上产生正向的“认同”感。
从中国迁徙出缅甸、泰国的拉祜族,他们曾经的国家是中国,由于当时特殊的历史原因而被迫迁徙,在他们的记忆里深刻烙印下了一些消极心理体验,使他们对中国的国家认同充满了矛盾:从内心深处,这是他们的祖先之地,是他们族群之源,他们永远割不断这个来自族群纽带。因为这个国家曾留给过他们痛苦的记忆,他们就杜撰了一个“我们没有国家”,“我们是流亡的民族”的传说,并与宗教故事联系起来,相互印证,通过基督教文化精英的不断强化,在泰国拉祜族心目中,这一谎言逐渐成为了“事实”。而自从他们离开中国后,随着迁徙的距离越远,他们与中国的联系也越少甚至完全断绝,目前除了少数基督教高层人物之间还存在互访交流外,美良河普通村民几乎没有任何联系。与中国联系断裂,也因此对中国失去了想象的兴趣。
但是,拉祜族绝不是詹姆士·斯科特所言的那样,他们的迁徙流动、实行刀耕火种、乃至没有文字,都是他们“主动逃避政府统治的艺术”,其实他们也希望纳入国家政体之内,在好政府的统治下过安定、富裕、自由的生活。他们希望自己在一个国家里不仅作为有义务的国民而存在,而且作为有尊严的公民而存在。“有尊严的公民”的学理性表达即公民身份的获得。马歇尔指出,公民身份包括了三个类型的权利,即公民权利,政治权利和社会权利。
当然,我们应意识到马歇尔公民身份已经隐含了一个前提,就是法律承认的公民地位。没有法律承认的公民地位,公民的三个类型权利就无从谈起。对此,特纳表述为:“要拥有公民身份,就必须拥有姓氏。姓氏明明白白地印在一个人所持有的护照上,表明其在血缘系统和国家中所具有的合法地位。”进入泰国之后,拉祜族一度作为流民、非法者、边境不安定因素而存在。通过泰国政府解决“山民问题”的政策措施的实施,尤其让山地民族取得公民证的举措,使曾经是非法者的拉祜族终于获得国民地位的承认,由此产生了“没有国家”到“国家要我们”的“被认同”的幸福感。而这种感受是十分来之不易的,不仅因为在此之前有多年的不断迁徙颠沛流离的苦难经历,而且在泰国政府为他们办理公民证的过程中,他们要顺利得到公民证,也经历了很多波折。按泰政府办理公民证的规定,他们需要出示在泰国的出生证,没有出生证的需要有头人和两个邻居证明你出生或长期居住在泰国地界。各种手续齐全后,还得接受移民局的面试等等。为了办理公民证,他们需要尽快学会说泰国话,跑移民局几十次,经常受到移民局官员的呵斥,长达几年的等待,等等。艰难的办证过程让拉祜族群众感受到了成为泰国人不容易,也因此对公民证更加期待。对于移民群体而言,合法性的过程就是我者的“被认同”到对他者的“认同”。
利益获得是建构国家认同的第二位要素。国家的职能是为国民提供公共安全、公共产品等服务。作为一个国家,若不能对其国民提供保护他们生命财产安全和满足他们基本生存需要的物质保障,那么,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就难以对等,公民对国家的认同感也难以产生。曾经生活在缅甸了拉祜族,有一部份人是已经获得了缅甸的正式国籍,在缅甸有身份证、有田产、有房子。但是他们却放弃所有的财产,两手空空地逃到了泰国。为什么?这就是因为在缅甸,他们感受到的,只是作为国民所需要承担的义务,如强制性的兵役、经常性的劳役、沉重的税赋,而他们的基本人权,却得不到国家法律和政府的保护,如私有财产经常受侵犯或掠夺,不能自由迁徙,缺乏基本的医疗条件常常生病无治,等等。而到了泰国,即便他们尚未获得泰国国籍,他们也已经得到了国王的爱护,皇家项目让他们过上了稳定的生活,免费的义务教育或扫盲教育惠及没有泰国籍的所有山民。当他们获得泰国国籍后,医疗保障、养老保障、社区基础设施等更多的实惠惠及他们,让他们幼有所爱,老有所养。政府向村寨派驻的警察维持治安,使一度因内部争斗枪声不断、因贩毒吸毒乌烟瘴气的村寨回归了安定和宁静。拉祜族村民生活的种种改变,都是来自于他们成为了泰国公民,政府主动地“管”着他们并给予他们种种切实的利益。可以说,利益驱力强化了他们对泰国国家的心理认同。
权力表达是建构国家认同的第三位要素。政治权利是公民身份的一个重要维度。泰国是一个民主国家,有较为通畅的权力表达渠道。民主选举制度自下而上实施,小到村长,大到总理都是公民投票选举。尽管泰国政治贿选问题备受诟病,拉祜族等少数民族对国家政治也并不关心,但是他们珍视自己的投票权,这意味着他们参与了国家事务,有“主人翁”的政治体验。美良河村村民告诉我们,他们若在外打工,不会为选举专程回村投票,但若选举时人在村里,一定会去投票。国家总理大选之时,他们可以在任何地点登记投票,他们必定会去投票的。至于选举结果,他并不在意。获得公民证的拉祜族,也同时获得了政治权力,并具有表达其政治权力的社会空间,这进一步强化了泰国拉祜族的国家认同。
文化包容是建构国家认同的第四位要素。多民族国家,必然面临着文化多样化问题。这就产生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之间的复杂关系。若多民族能统一在一个共性文化体系下,那么国家认同与文化认同就实现了统一,如中华民族文化是包融了五十六个民族的优秀文化,是所有中华民族的共性文化,所有民族认同这一共性文化,就实现了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统一。但各民族有自己独特的文化,各民族独特的社会发展进程和族群共同的生产生活轨迹形成了自己区别于其他民族的民族文化,对本民族文化的认同往往超越了作为政治共同体创造的共性文化的认同。从这个角度看,多民族国家中少数民族的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并不一定趋向一致。泰国是一个佛教国家,佛教是他们的国教,泰族人96%以上的人都信仰佛教,以佛教文化为主流的泰国文化作为一种强势文化、主流文化无处不在。对于从中缅迁徙而来的拉祜族,他们有自己的语言和文字、有自己独特的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也与泰族不同,他们文化观与生活状态都与泰族相去甚远,由此可见,泰国的拉祜族对泰文化难以产生强烈认同。但是这并不妨碍他们对泰国国家的认同。究其原因,在于泰国政府和社会对他文化的包容。我们调查的村民经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是“泰国是个自由的国家”,他们所感受的自由,是可以自由地信仰自己的宗教,自由地流动(包括到国外)、不受干涉地保持和发展自己的文化,社区的对外开放等等,统而言之,就是文化包容。由此可见,多民族国家建构和谐的国家认同意识形态,关键在于一个国家的主流文化是否具有宏大的包容性,它是否能承认和欣赏其他民族的文化的价值,是否能兼容并取,而不是奉行文化同化主义和民族同化主义。
结 论
总之,透视泰国北部美良河村拉祜族国家认同感的丧失到重建的这一历史过程,我们体会到,“国家认同”作为一种群体归属感,一种心理状态,并非虚像的映射过程,而是一种具象的投射结果。在主体(国家)与客体(民族或族群)之间,它是在被主体以法律方式“认同”之后才能形成良好的客体“认同”的心理回应。同时,它与公民的权力表达、利益获得之间形成密切的互动关系,只有作为“公民”的权利得到保障,那么作为“公民”的义务也才会主动履行,才能将个体或民族自觉归属于国家。文化包容保护了弱势的小民族的文化价值和民族自尊心,文化多样性的政策不仅不会形成文化认同与国家认同的矛盾,相反它是强化少数民族国家认同感的增进剂。
文章原载于《广西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3年第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