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武二十四年,广西龙州。
一个消息从南方传回南京——郑国公常茂,死了。
朱元璋愣了一下。他没有哭,但他沉默了很久。
这个人他宠了二十年。二十年里,他替常茂挡过多少次刀,擦过多少次烂摊子,连他自己都数不清了。可就在他打算把常茂召回京城、当面问责的节骨眼上,人没了。死得干干净净,死得刚刚好。
朱元璋随即命礼部南下,安葬常茂遗骨。
礼部官员抵达龙州,当地人告诉他们——常茂没死,他跑了。
消息传回来,朱元璋直接拍了桌子。他立刻派杨文、韩观火速南下,昼夜寻访,掘地三尺。三个月后,两人上书:没有发现诈死的痕迹,常茂应当是真死了。
朱元璋沉默地看完奏章,把它放下。
但他心里清不清楚,只有他自己知道。
要讲常茂,必须先讲他爹。
常遇春,字伯仁,安徽怀远人,明朝开国第一猛将。
这个人的履历,随便拎出一条都够普通人吹一辈子。他跟随朱元璋打天下,几乎每一场硬仗都冲在最前面。朱元璋后来对他的评价只有十六个字,但这十六个字,整个明朝没有第二个人能配得上——"计其开拓之功,以十分言之,遇春居其七八。"
打下的江山,他占了七八成的功劳。
这不是吹牛,这是朱元璋亲口说的。
然而,洪武二年(1369年)七月,常遇春自开平率军南归,走到柳河川,突然发病,当场暴卒,年仅四十岁。
死得太突然。朱元璋听到消息,震惊之余,悲痛不已,亲自为他祭奠,将其葬于钟山之下。追赠开平王,谥号忠武,配享太庙。这已经是臣子所能获得的最高身后哀荣。
常遇春死的时候,他的长子常茂,才十三岁。
一个十三岁的少年,还没来得及认清楚世界长什么样,就站在了整个大明朝最顶端的位置上。
洪武三年(1370年),朱元璋大封功臣。这一次大封,能得国公爵位的,满打满算只有六个人——韩国公李善长、魏国公徐达、曹国公李文忠、宋国公冯胜、卫国公邓愈,还有一个,就是年仅十五岁、寸功未立的常茂,封郑国公,食禄二千石,予世券。
这六个人并排站在一起,常茂是唯一一个靠父亲功勋才站进来的人。
《明史》对此的原话是——"骄稚不习事"。
骄傲,年幼,什么正事都不懂。
朱元璋不是不知道这些,但他还是给了。为什么?
原因不止一个。
第一,常遇春死得太早,死得太冤,朱元璋心里有亏欠。这个人一生忠心,从未叛过,却在壮年突然离世,连等到封赏那一天都没能等到。朱元璋不能让跟着他卖命的人,觉得这条命白搭了。
第二,这是一盘政治棋。 当时,朱元璋已经替长子朱标定下了一门亲事——常遇春的长女常氏,正是未来的太子妃。常茂是太子妃的亲弟弟,也就是朱标的小舅子。太子想稳,外戚得硬。给常茂一个郑国公的名头,实际上是在替朱标垒一道墙。
第三,名字都是朱元璋亲赐的。 据《明宋文宪公濂奉敕撰开平王神道碑并序》记载,常遇春的三个儿子茂、升、森,名字全是朱元璋取的。这不是小事,这是一种宣示——这家人,朕看着,朕护着。
就这样,一个孩子,顶着父亲的光环,踩着朱元璋给他铺的路,走进了大明朝最显赫的朝堂中央。
而常茂本人呢?
他根本没意识到自己站在什么地方,也没想过这条路会走向哪里。
他只知道——整个南京城,没人敢惹他。
太子朱标是他姐夫,大将蓝玉是他亲舅舅,宋国公冯胜是他老丈人。这三张牌组合在一起,明初武勋圈子里,他就是那个谁都碰不得的人。 再加上父亲留下的赫赫威名,常茂在权贵云集的南京,活得比任何同龄人都要舒坦、都要没边。
于是他开始游荡,开始享乐,开始在"郑国公"这块牌子的庇护下,把能挥霍的东西全部挥霍干净。
朱元璋给了他一手好牌,他打得稀烂。
朱元璋不是没给常茂机会。
洪武年间,他至少给了常茂三次出去立功的机会。跟随汤和伐蜀,他什么也没干成;跟随冯胜北伐,他什么也没干成;南征云南随沐英出征,他依然什么也没干成。
每一次,他带着名头进去,带着空手出来。
不是他不聪明,是他根本没把这当回事。
郑国公的爵位又不会跑,俸禄每年都有,朱元璋也不会真对他怎样——他是这么想的。在他的世界观里,功劳是别人去挣的,他生来就该有的东西,根本不需要拿命去换。
但偏偏,洪武二十年(1387年),一件事把他推上了风口浪尖,再也躲不开了。
北元太尉纳哈出,拥兵二十余万,盘踞辽东金山,是明朝的一块硬骨头。
朱元璋下令,以宋国公冯胜为征虏大将军,颍国公傅友德、永昌侯蓝玉为左右副将军,统率步骑二十余万出征。与此同时,为了"锻炼二代将领",朱元璋特地安排郑国公常茂、曹国公李景隆、申国公邓镇随军出征。
锻炼二代将领。 这五个字说得好听,实际上是朱元璋在看——这些人的儿子,究竟有没有当将军的料。
常茂跟着出去了。但他出去不是为了打仗,是为了出气。
他心里有一口气,一直咽不下去。
这口气,跟他老丈人冯胜有关。
冯胜是这次北征的主帅,是掌总的人,军中一切军令皆出于他。但常茂是郑国公,爵位在傅友德等人之上,他凭什么要被这些人指挥?凭什么他要屈居于人?更何况老丈人冯胜,在军中对常茂根本不留情面,该骂骂,该罚罚,一点亲家的情面都不给。
两个人就这么耗上了,翁婿关系剑拔弩张,整个大营的人都看着。
冯胜烦常茂,但奈何这人的后台实在太硬,他没办法直接动手,只能压着怒气,等机会。
机会来了。
纳哈出在部将劝说下,终于决定投降。冯胜派蓝玉率轻骑前往受降,因为蓝玉是常茂的亲舅舅,冯胜顺势把常茂也塞进了蓝玉的队伍里——让这个烦人精离他远一点。
蓝玉摆下酒宴,接待纳哈出。宾主推杯换盏,气氛正好。然后蓝玉脱下自己的衣服,要往纳哈出身上套。
这对蒙古人是一种忌讳,纳哈出接受不了,又不好直接拒绝,只能含含糊糊地推让,扭头跟身边的随从用蒙语嘀咕对策。
整个宴席一下子陷入了尴尬。
常茂就坐在旁边,看着纳哈出跟手下人嘀嘀咕咕,眼神越来越凝重。这时,他麾下有个略懂蒙语的赵指挥,凑到常茂耳边,压低声音说——纳哈出在商量怎么跑路。
常茂没有去核实,没有去请示,没有思考任何后果。他只是听到了这句话,血往脑门上涌,起身,拔刀,直接冲上去砍。
纳哈出被砍伤了手臂。他的部下听到动静,瞬间炸营,惊溃四散。
这一刀,差点把整个受降仪式砍得粉碎。
对明朝来说,兵不血刃拿下纳哈出的二十万大军,是何等的战略胜利。常茂这一刀,把这块到嘴的肥肉直接捅漏了。
冯胜暴怒,这次终于抓到了把柄。回朝之后,他把常茂的行为写进奏报,一字一句,润色添料,把常茂描述得惊溃虏众、罪无可赦。
常茂也不甘示弱。他跟了冯胜这么多年,掌握了老丈人在军中不少违法乱纪的事情,立刻反手上书,把冯胜的一堆黑料全部丢给了朱元璋。
翁婿两个,当着朝廷的面,互相撕了个干净。整个南京城都在看这场戏。
朱元璋把两份奏章都看完,沉默了许久。
他知道这件事最大的受害者是谁。是他自己。
一个是跟了他多年的大将,一个是看着长大的功臣之后,两个人在这件事上都不干净,都有错,都让他颜面大损。
各打五十大板。
《明太祖实录》的原文写得明白:"郑国公常茂坐前惊溃虏众,罪当诛。"
罪当诛——但没有杀。
念在常遇春功劳的份上,革除常茂国公爵位,发配广西龙州。 冯胜被解除兵权,闲居凤阳。
常茂从郑国公,变成了一个被发配边疆的废人。
常遇春用一生换来的荣耀,他的儿子用一刀砍光了。
龙州,广西边陲之地。
那个年代的广西,不是旅游胜地,是流放之所。 从南京到龙州,山长水远,语言不通,瘴气横行。朱元璋把常茂发配到这里,既是惩罚,也是一种考验——看看你到了绝境,能不能收心。
常茂到了龙州,没有收心。
他依然是那个常茂,只是换了一个地方继续惹祸。
龙州土官赵贴坚,死于任上,身后无子。 按照朝廷规矩,土官职位应当由其侄子赵宗寿继承,且已经获得朝廷正式认可。这件事原本是板上钉钉的定局。
但赵贴坚的妻子黄氏,不甘心就此退出。
她盯上了常茂。
她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了常茂做小妾。
这一步棋下得很精准。常茂虽然被削爵,但"郑国公"三个字在地方上仍然是一块金字招牌。有了常茂撑腰,黄氏就可以绕过赵宗寿,独揽龙州大权。
常茂呢?他来者不拒。
一个被贬到边疆的废人,突然又有了权力的滋味,他当然不会放手。
于是,龙州的权力争夺,就这么在常茂的参与下,彻底失控了。
黄氏凭借常茂的名头,把赵宗寿应得的职位和权力一点一点蚕食掉。赵宗寿被逼到墙角,再也忍不住,起兵叛乱,与朝廷正面对抗。
一场本来与常茂毫无关系的地方纷争,因为他的介入,演变成了一场边境兵变。
这件事报到南京,朱元璋的脸色可以想象。
他把常茂发到龙州,是让他戍边历练的,不是让他去祸害地方的。
当时,李善长案已经爆发,朱元璋正在大刀阔斧地清洗功臣阶层,整个朝廷风声鹤唳。常茂这时候还敢在边疆搞事,无异于往枪口上撞。朱元璋下令,将常茂召回京城,当面问责。
常茂明白,这一回去,多半是有来无回。
他在龙州待了四年,四年里他看清了一件事:自从李善长案起,朱元璋开始系统性地收割功臣。蓝玉迟早也逃不掉,连太子妃那条线也未必能保住他。他在朱元璋眼里,早就不是当年那个需要被保护的孩子,而是一个烫手的麻烦。
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常茂在回京的路上,突然暴毙,时年三十五岁。
官方给的死因:暴毙。
没有更多细节。
消息传回南京,朱元璋沉默良久,随即命礼部官员南下,为常茂安葬。他不是没有情绪,他只是把情绪藏得很深。 常遇春是他真正敬重的人,常遇春的儿子,无论如何,他不能让他死无全尸。
但礼部官员抵达龙州,等来的是一个让朱元璋直接爆发的消息——
常茂没死。他诈死,跑了。
消息传回来的那一刻,朱元璋当场大怒,即刻派杨文、韩观南下,调查此事。
"欺君之罪,满门抄斩。" 这不是说着玩的,这是大明的律令,是朱元璋自己定下的规矩。常茂如果真的诈死,那就不是"扶不起的烂泥"那么简单,而是公然挑衅皇权,踩在了朱元璋的底线上。
杨文、韩观到了龙州,昼夜寻找,三个月,没有找到任何诈死的痕迹。
三个月后,两人联名上书:常茂应当是真死了。
朱元璋看完奏章,命令停止追查,随即罢兵,接受龙州土官赵宗寿的投诚,事件就此翻篇。
《明史》的记载到这里,就结案了。卷一百二十五,记载常茂的内容不过寥寥数百字,最后一句是:"已而知茂果死,宗寿亦输款,乃罢兵。"
果死。知道他是真死了。
但问题在于,杨文、韩观找了三个月,找到的不是尸体,而是"没有发现诈死痕迹"。 这是两件完全不同的事情。他们没找到尸体,只是上报了他们看到的情况、得出的推断,至于常茂死没死,连他们自己心里也没有确数。
《明史》的"果死",建立在一个推断之上,而非一个实证之上。
正史的漏洞,给了另一类史料一个钻进来的缝隙。
明代私撰笔记《国朝献征录》,作者焦竑,明代著名学者。 此人治学以博杂著称,遍收各类文献,包括大量未被正史收录的民间传闻与地方记载。他在书中提到——常茂并未暴毙,而是逃走,隐居于广西桂林恭城县一处偏僻村落,繁衍生息。
这个说法,后来在地方志中也有所呼应。《恭城县志》记载,当地有一个村子,名叫常家村,世代以常茂为祖,香火供奉,不曾断绝。
而更耐人寻味的一个细节是——《明史》明确写道,常茂无子。 他在世时,膝下没有儿子。但常家村的族谱,却清清楚楚记录着常茂的子嗣脉络,而且这些人,确实是在常茂"死后"才出现在广西的。
这两件事放在一起,逻辑上说得通,但说得通,不等于是历史事实。
这是这个故事最核心的历史悬案:常茂死了,还是没死?
从史料辨析的角度来说,这个问题目前无法给出定论。
正史一侧:《明史》(卷一百二十五)与《明太祖实录》,均以常茂死亡为最终结论记录入册,属于官修史书,史源级别最高。在没有新的考古实物证据之前,这是唯一具备正史效力的结论。
野史一侧:焦竑《国朝献征录》及《恭城县志》,属于私撰笔记与地方文献,史源级别低于官修正史,但并非毫无价值。这类记载往往保存了正史故意略去的信息,尤其涉及敏感政治人物的隐秘结局。
两类史料,各有其依据,也各有其局限。 但有一点值得注意——朱元璋是一个极擅长掌控信息的皇帝。他知道什么该入史,什么该抹掉。常茂的诈死,如果是真的,朱元璋有没有可能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这不是没有可能。
常遇春的儿子,太子妃的弟弟,就算常茂劣迹斑斑,就算朱元璋对他失望透顶,他也未必真的想杀他。发配龙州,本身就是一种"留着"的姿态。而如果常茂诈死,朱元璋追查三个月"没有结果",会不会本身就是一个默许的信号?
杨文、韩观是朱元璋的人,他们没找到尸体,却上报"常茂果死"。这份奏章,是他们真的这么认为,还是揣摩了皇帝的心思,给出了皇帝想要听的答案?
没有人知道。
历史就是这样,它保留了一道缝,但从不告诉你缝的那一边是什么。
常茂死后,他的名字在大明官方的叙述里,迅速变淡。
《明史》对他的最后一笔,是"茂无子"。 无子,断嗣,郑国公这个爵位,就此在常茂这一支上戛然而止。
朱元璋随即改封常茂的弟弟常升为开国公,给出的圣谕是——常茂"自取黜免",是他咎由自取,与朝廷无关,与父亲无关,与这个家族无关。朱元璋这一笔,是在替常遇春的名声做切割,也是在给常家留一条活路。
常升比哥哥强,他懂事,低调,多次奉命练军,加封太子太保。 然而,洪武二十六年(1393年),蓝玉案爆发。朱元璋以"逆党"为名,大规模清洗武将集团,一万五千余人被株连处死。常升因"坐蓝玉党",被告发聚兵谋逆,最终死于此案。
一门两兄弟,一个败在自己手里,一个败在别人案里。 常遇春留下的这个家,在洪武年间几乎被清洗殆尽。
但常家没有就此消失。
常升有个儿子叫常继祖。蓝玉案后,永乐元年,年仅七岁的常继祖被发配迁移至云南临安卫, 就此在西南偏隅落地生根。继祖传宁,宁传复。这一脉在云南沉寂了将近一个世纪,几乎被人遗忘。
弘治五年(1492年),朱祐樘下了一道诏书, 大意是:太庙配享的开国功臣,那些被追赠王爵的人,他们的后代,有的如今已经沦为平民,朕于心不忍,应当寻访其世嫡,授以一官,奉祀先人。
于是,常复被从云南召回,授南京锦衣卫世指挥使。一百多年后,常遇春的后代,重新回到了帝国的视野里。
嘉靖十一年,常家一脉被封为怀远侯,传至曾孙常延龄,这已经是崇祯年间的事了。
崇祯十六年,大明已是风雨飘摇。 全楚沦陷,烽火四起,常延龄上书崇祯,请求率京兵赴九江协守。他还特地提到,江都有个地方叫常家沙,那里聚居的常氏族丁数千人,皆是他始祖的远裔,请求以忠义激励他们,练为亲兵,报效朝廷。崇祯嘉许,但没有真正实行。
南京一带的勋戚,大多骄横跋扈,唯独常延龄以恪守职分著称。
明亡之后,常延龄没有殉国,也没有变节。他换下朝服,换上布衣,亲自种菜浇园,平淡终老。
这一笔,史书用了四个字描述——"萧然布衣终老"。
常遇春的血脉,从开国猛将到纨绔国公,从被削爵到客死边陲,从蓝玉党案到辗转云南,从弘治年间重召入仕到崇祯末年的亡国守节,兜兜转转了两百多年,最终以一个布衣老人,收场。
回到常茂这个人本身。
历史对他的判词,刻在《明史》里,只有短短几个字——"骄稚不习事"。
这六个字,是他一生的盖棺定论,也是一个时代病症的压缩版本。
常茂不是天生的坏人,他只是一个在错误的位置上,用了错误的方式,走完了错误道路的人。
他的父亲常遇春,用一生的搏命,替他铺好了一条通天大路。朱元璋给了他这条路上最好的起点——名号、俸禄、关系网、婚姻、机会,什么都给了,一样都没落下。然而,常茂把这一切,当成了一把遮阳伞,而不是一把刀。
一把能遮风挡雨的伞,最终没能挡住一把从自己手里挥出去的刀。
北征纳哈出那一刀,是整件事的转折点。
那一刀砍出去之前,常茂还有退路。那一刀砍出去之后,他就只剩下发配。他不是不知道拔刀的后果,但他的性格决定了他永远先动,后想。 这一点,倒是遗传了他父亲常遇春的一分冲劲——只是常遇春的冲劲,放在战场上是天才,放在酒席上,就成了祸端。
有些事情,你有什么样的父亲,并不决定你会成为什么样的人。
常茂是常遇春的儿子,却从来不是第二个常遇春。
他最终以何种方式结束自己的人生——无论是暴毙于龙州归途,还是金蝉脱壳隐入深山——在这个问题上,正史与野史各执一词,两种可能都没有被彻底否定,也没有被彻底证实。
但有一件事是确定的。
不管他死没死,"郑国公常茂"这四个字,到洪武二十四年就已经彻底死了。
那个曾经让整个南京城无人敢惹的名字,那个朱元璋替常遇春守了二十年的孩子,在一次次的自毁之后,把自己活成了历史里一个反面的注脚。
朱元璋最终在《大诰武臣》里,用一句话总结了对常茂的判断——"此种人,不得长久。"
不得长久。
这四个字,比任何碑文都刻得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