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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丰年间太平军、捻军兴起后,陕西地方便已组织团练,预作自卫之用。
同治元年(1862)二月以后,太平军、捻军窜扰关中,官府绅民高度警戒,更加大办团练。
汉民强者借机武装,地方社会受到军事化的严重影响,汉、回之间的相互戒备在早先民族关系持续恶化的基础上持续上升。
1、陕西团练的来源
咸同之际的西北团练,尤其以陕西的规模为最大,形式最完备,名号最多,士绅与官府的合作也最深入,战斗力较强,造成的后果也最为严重。
早在咸丰初,由于陕西军队调往外省镇压太平军,地方防务空虚,陕西各地的官府便开始出面组织团练。
咸丰二年(1852)九月兴安府一些地方首先办团。三年(1853)五月,清廷正式命令山、陕、川举办团练,“无事以壮声威,有事借资助剿”。
同年夏,太平军陷山西平阳,大荔县亦初办团练,各乡共为九团,团各有长。
因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一个结论:陕西之举办团练,起始并不是专门针对回民。
但团练措施在一个本来存在着民族矛盾的地区导致了出乎官府预料的严重后果:它引发了始自陕西、遍及陕甘新广大西北地区的回民起义。
最初组织团练时,陕西官员和士绅并不考虑招募的团勇是回民还是汉民,反而因为回民风习强悍,受到特别青睐。
咸丰十一年(1861)年,祖籍陕西渭南孝义镇的河南巡抚严树森,因“习知回俗强而乐效死”,便向陕西团练大臣张芾建议地方团练吸纳“回勇”,此举即被认为是陕西“回民明习战阵自此始”。
同治元年(1862),凤翔也是:
“团练章程,不分回汉,在局中者千总铁九霄、监生麻生瑞皆回子也。…而有为之游说者,以为三十六方,方练五十余人,可得二千劲勇,将来御贼,较乡勇倍强。”
从此以后,“回方市军器,缝旗帜,白布号头,踊跃用兵,莫能禁也。”
但是回勇人数相对较少,所谓回民借参加团练而武装起来的情况,其实只是个别事例。
同治元年二月,因太平军、捻军袭扰陕西,巡抚英棨虑标兵不可恃,因与团练大臣张芾谋举乡绅,募勇丁,防南山要隘。自此,陕西开始大办团练。
团练之举虽非官府蓄意制造民族冲突,在当时太平军进逼关中的情势下,也属于不得不为之举,但在关中民族矛盾尖锐的情形下,实属军政举措上的严重失误。
在关中汉、回族群关系持续恶化的情景下,团练这一“清代国家机器边缘的、但可以明确辨认的部分”的存在使得汉民社会对于异族的歧异心理被具体化了,此种心理必然寻求借助现实的武装力量加以抒发。
其间,汉、回两族的边缘界限更加明显,对于汉回之间盘旋上升、不断加剧的暴力起到了推动作用。这种准军事组织的出现,直接激起了回民起义。
团练之前,陕西回汉偶有争讼械斗,但双方只是分散的居民,力量与影响不大。组成团练则情形大变,一旦发生冲突,团练便成为现成斗争武装。
在这个过程中,最初回汉皆可加入的团练,在冲突开始后,发生分化,所谓“方民勇之拒敌也,汉回合团相济,继以回民滋事,遂各分立,因相瞋目,渐生入室操戈之害。为数不多的“回勇”或阵亡,或加入回民军,此后团练几全由汉民组成。
2、陕西回民起义的导火索
当此之时,原河南巡抚严树森和团练头目赵权中先后所带的600名回民团勇散归乡里,于元年四月中旬经过华州,在小张村斫汉民之竹,引起纠纷,被汉民杀死二人。
回民不服,抬尸赴华州府告状,知府濮垚“因回民越界砍汉民竹,将砍竹者痛惩。”
并且声言“向后回伤汉民一以十抵,汉伤回民十以一抵。”
这类昏愦的政令使当事的汉民一方和处理纠纷的官员自以为有所依恃,便会更加毫无顾忌地侵犯回民利益,客观上必然激起更大的民族对立和冲突。
因这批回勇籍隶渭南县,他们无奈又“诉于本县,县令曹士鹤不准理,反以荷校辱之,由是回情怨沸。”
尽管如此,此时回民“亦俯首贴耳,不为少动”。如果此事发生在以前,大概回汉寻仇之余,最后也只能不了了之。但是这个时期,地方上的汉民团练使事态发生了急剧的变化。
四月十九日,北路捻军扰及渭南赤水镇,华州团练约集华阴乡团齐集华州,合力堵截,由此得知回汉砍竹打架之事,团练中无赖之徒,忽起抢劫回民之念,然无以为词,遂声言“回民将作捻匪内应,必先除去内患,然后再堵贼匪。”
于是华州、华阴团众于二十四日开至华州回民秦家滩(或作秦家村),放火抢劫,满载而归。五月初,“耀州汉民将韩家渠、茨沟、土桥三处回民,约二百余家洗杀,免者仅数人而已。”
因恐官府治罪,汉团又于各处飞递灭回传单,渭南冯元佐部率万人团练,“将回村不分良莠,一概剿洗,回民怀恨益深。”
回民当然不会坐以待毙,不能不起而反抗。民间说:“祸从秦家起。”可能是秦家滩回民首先起义的。
接着“三日之间,临渭回庄皆叛。”“由是渭南、大荔、河北汉回各村互相烧杀,不可复遏矣。此风既开,效尤者众。”
文献上说,“汉民将华州所属之回村尽行焚杀,大荔正在受乱,地方官佐袒护,其势遂不可止。”
从此以后,关中回汉壁垒分明,“从前寻仇械斗尚不过在一村一镇之间…西、同两府属汉民同时并起,纷纷烧杀,沿河一带村镇俱成焦土。”
可见,陕西回民的起义,与官府的歧视与压制有很大关系,而汉民汉团无疑是挑起起义的祸首。
3、回民的反攻
但是,五月十一日,西安将军托明阿、陕西巡抚英棨、固原提督孔广顺、前都察院左副都御使张芾(同时是陕西团练大臣)等人共同进呈的奏章里只说“近日渭河以北忽有回民聚众起衅,肆行焚掠,汉民受其毒害,愤起纷争。”
朝廷随后发回上谕:
“着英棨、张芾即饬现派之官绅速行驰往晓谕解散。傥始终抗违,即将起事回匪严拿惩办,其安分良回仍妥为联络,以资守御。”
均始终没有提及汉民团练挑起事端。这道偏颇的上谕反而给团练提供了洗杀回民的依据。
在同治元年四五月间,同州府、西安府的回民遭受的焚杀非常惨重,往往整村整村回民被洗杀净尽。如省城西安附近东留村回众被乡团杀尽,只逃得一人。灞桥河一带及米家崖、新庄、水窑、阎家市各处,俱被团练烧杀。
五月十八日,西安城西二三十处回村被梅五(梅锦堂)、石仓乡团烧杀,鲜有免者。沣河以西回民及户县所属南乡各处回村被柏景伟、梁冀乡团烧杀净尽。
五月十九日,逃难回众纷纷入城,而西南乡一带男女无进城者,间有一、二或三、五人至西关,皆被长安乡约常天喜等在二郎庙铡为数节。六月初,团练又将省城西南回村烧杀。用当时陕西巡抚英棨的话说“察看民情,必欲杀尽回民。”
在这类事件中,朝廷任命的文武官员袖手旁观,颟顸无能,实际无异于默许支持。
凤翔地区的回民起义相对较晚。凤翔因位于陕省西部,故称西府,是另一回民聚居的区域,也是陕西回民西连甘肃、新疆回民的必经通道。从基本战略上讲,东府回民起义,经与团练、官军作战,便会意识到打通西府预作后路的重要性。
加之该地历来回汉区隔严重,即张兆栋《守歧纪事·序》中所说的:
“凤翔汉回杂处,宗教既异,回之防汉,恒虑待以异族;而汉之视回,而轻藐而兽畜之,故曰相冰炭。”
这导致两个月后,凤翔回民便在东来的同州府渭南等地回民的煽动下起义。
自此,所谓“自夏徂秋,通省回民皆叛,地方无完土。”全陕回民都卷入起义的洪流之中,反攻团练,焚掠汉村;当时文人哀叹“三河两岸之间,纵横千里,皆为贼薮。
“渭河南北州县膏腴尽皆焚掠。”回民社会不分姓氏居地,信仰一致,利益一致,群体性格强悍,加上于危急边缘奋命反击,使整个关中的汉团力量在短时期内就退于守势。
回民起义后,据载,五月初,“同州回民烧汉村四十余处。”而六月二十五日晚攻占距省城西安二十余里的长安县属之六村堡,是个标志性的大事件。
“六村堡者,团练之根据地也”,是西安府地区财货、民团、官眷集中地,周围回民村落环绕。
先是,汉民与回村八家滩、铁锁村、刘家寨回民起衅,回民起义后,引同州、朝邑回民军大举报复。
六村堡进而成为回民军攻击的首要目标。堡内则顽强抵抗,使回军伤亡巨大。
六月二十五日,回民军于铁锁村击败来援的西安官军,领军的二品顶戴正黄旗协领图克唐阿、尽先协领讷勒和春等将官被杀,回军得火器,于当晚以棺材装火药破堡墙,堡遂破。堡内妇幼俱投井,精壮者多被杀,余冲出北门逃入省城、周至、户县一带,守堡首领皆于高庙内自焚,“堡中屠戮殆尽。自是民间无完堡矣。”
此后,关中汉民的军事力量完全转为守势,回民军的力量则达到顶峰。
此战也是陕西起义回民与官府军队的第一次大规模交手,拉开了此后十余年双方军事拼斗的大序幕。
4、关中的惨像
汉团洗杀、回民起义使陕西各地大遭残破。
《琐尾记》称,“郭门以外,俱置不问,一听贼之蹂躏而已。”
回民的报复,遍及于人口、村落处处可见的关中乡野地区。回民军集中攻击,各个击破,而汉团一味分散防守,导致所属村堡多被攻破。
总体上,回民起义后,陕西官民损失惨重。官书谓“该匪肆意焚掠,残害官民惨杀至数十万之多”。
《三原县新志》载“虽孤城无虞,而县旧隶五百余村,俱遭残破,仅存东里、菜王二堡,乡城及难民共被害二万六千三百八名。”
英棨的奏稿中更哀叹“竞至渭南北州县膏沃之地,悉成焦土,伤心惨日,闻所未闻。”
人口大量死亡,尸体不能及时处理,导致瘟疫盛行。多隆阿率清军入关中,其本人即因此生病,军士亦“十病四五”;民众自杀而投井、投河,尸体腐败后严重污染水源,兵士行军数百里犹无可喝之水。在乡野地带,因此而死亡的人口不在少数。
回民军在战斗减员之余,也因疾疫造成大量死亡:
“死于兵戈疾疫饥饿者盖十之九,实回族千数百年未有之浩劫。”
官府处理失当、团练洗杀回民,回民起义反击官办团练,处决张芾等国家官员,攻打堡寨城镇,焚掠乡野汉村,最终招致清廷军队介入镇压。
同治元年六月,关中回民纷纷起义,英棨初四日的奏章中始谓“近日回民势已成匪”,他的理由是:
“其先仅于大荔渭南北岸一带寻仇构衅,杀戮虽惨,其志尚小。不意凶毒日炽,渐就蔓延。现在渭河南北、临潼、华阴、大荔、高陵、泾阳等州县回匪鹰集与汉民互相斗杀…”
5、官军的屠戮
八月,钦差大臣胜保率军进入关中,此后陕西直接冲突的双方转为回民军与清军。胜保除解除西安城围外,屡战屡败。陕西官绅联合上书控告其“骄纵贪淫、拥兵纵寇”,终至被逮赐死。
之后,按《平回志》,多隆阿“乙亥入潼关…‘回贼’倡乱九阅月,至此始挫。”
回民起义后,脱离了原来世居的村落,聚集于王阁村、羌白镇、仓头等处。清军入陕后,这些地方的回民遭到极其残酷的屠杀。多隆阿军破回民所聚之羌白堡时,屠戮极惨,“堡中老弱妇女哭声震天,尽屠杀无遗。”
此后攻王阁村、仓渡、苏家沟、渭城湾,每攻破一处,无不所谓“贼尸山积,流血成川。”
尤其渭城湾一战,回民被杀一万七八千,被清军视为“实为入陕第一大捷”。如此惨酷的镇乱,完全出自于朝廷的特别授意。
由于回民起义后在渭南一带设府立州,胜保入陕时,据回民马德友供词有欲攻破同州西安以为根本之语,恰好这一时期省城回汉卫兵互相争斗,官府惩治,回兵便携械赴华州参加了起义。
在多种因素的考虑下,上谕“将王阁村等处巢穴悉数扫荡,务令拔其根株,以渐解散。”
这个任务胜保没有完成,多隆阿继之,他本人在奏折中明确宣称要“直捣王阁村、羌白镇老巢,以期尽绝根株”,并最终实现了此一公开鲜明、目的性明确的军事行动。
朝廷上谕、军政大员两方都公开、明确宣示要将回民屠戮净尽,整个同治镇乱期间几乎仅见于此。
从关中到汧陇(今千阳、陇县),官军对回民的攻击是极其坚决而残酷的。各处回民建立的堡寨无不一律平毁。非防卫性质的“回巢”(可能只是一般的回民聚居村落)也被“焚毁”。回民则动辄成百数千的被“截杀殆尽”。
回民失败之余,遭到这种极其惨痛的屠杀,便在败退后撤的过程中,继续毫不留情地实施报复。
6、陕西回民起义的影响
同治二年(1863)正月初三,东府回民军兵败后撤,经过周至之临川寺南,当地汉民多至1500户,是当时大堡,也有团练。
回汉双方均本不愿生事,但有汉团恶少故意以猪侮辱回军,堡上也发炮攻击,于是回民军群情大怒,把整个堡子攻破踏平。
据马长寿先生的调查,此战导致当地1200多家汉民完全绝户,亦可想见报复之惨。汉民恶少挑衅固然愚蠢,回军报复太过,也往往如是。
同样的惨事于一个月后再次发生。三月二十六日,败退至凤翔的同州府回民军赫明堂部,联合当地回民军,攻破凤翔府宝鸡境内之贾村塬。
据《秦陇回务纪略》,此塬本因:
“高险可恃,为凤郡屏蔽。凤、宝绅富自回匪乱后,多徙居塬上,合力拼拒,”被攻破后,“一朝失陷,十万生灵肝脑涂地,惨何忍言!”
报复的对象并非仅限于官军或团练,而是扩大于一般民众,原因便在于官军、团练几乎全由汉民组成,在起义回民看来,这些敌人的洗杀、镇压行动,不仅代表着官府朝廷,也代表着他们所出自的汉民社会。
除关中外,陕北地区回民本不甚多,同治间活动的汉、回武装都来自甘肃。
左宗棠说:
“陕西北山之贼,均由甘肃而来,固原土匪及各军饥溃勇丁相与勾结,间有回匪夹杂。其中马贼多而步贼少,四出剽掠,踪迹飙忽。”
包括甘肃预望城(今宁夏预旺)的杨曾三部、甘肃蒙城(今宁夏萌城)的马三元帅部及“回酋甘州马”率领的几支回民军,甘肃固原人董福祥为首的汉族流民集团。
同治六、七年(1867-1868)间,包括回军在内的各支武装集团要掠食求生,便往往毫不留情地四处攻掠。
同治六年(1867)正月后,陕回往往六七百人至三四千人由董志原(今
庆阳市第一大原,也是黄土高原最大的一块原面,号称天下黄土第一原
)等地东返关中掠食,数十为群,四处窜扰,官民却一味防守,不敢对战。
同治七年(1868)五月以后,陕西回民军再次东返陕西,掠食求生。
如同治七年(1868)六月十八日,《大荔县续志》载,“回贼数十为群,突至羌白镇,洛河迤西殆变。”
原本百万的陕西回民人口,在陕甘回变后,“除西安城中土著两三万外,余则尽族西行,陕西别无花门遗种。”
陕回西撤到董志原,在与官军、汉团的互攻中人员继续消耗,经平凉、固原、金积、西宁,一直是清军追击清剿的主要对象,人口也在不断地减少。
清军攻下金积堡后,“统计陕回男妇大小,共一万一千有奇,老弱妇女近九千名。”经最后检点,逃至宁、灵的陕回只剩下两万余。
到同治十二年(1873),“陕回在西宁者,丁壮老弱妇女统计尚二万有奇。”
加上留居西安者两万余,“通计陕回七八十万,现存者除白彦虎股内二千有奇,此外安插甘境者不过六万余众而已。”
学者路伟东统计认为“全省回民人口损失高达155万,战后陕西回民锐减至15万左右,人口损失比例超过91%。”
但必须注意,陕西回民减少的人口并不是全部都被杀或死亡了,其中实际有相当一部分人在战乱中逃离家园,迁至甘肃的山区地带。
但是这个数目难总的来说,经历一场起义,真正是“汉人死者无算,回亦灭宗夷坟。”
在巨大的人口密度下,族群仇杀,短时且集中呈现的人口损失之惨痛,社会经济之残破,给后人留下难以磨灭的惨痛印象。
(正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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